農村支付環境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29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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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全縣新農村建設工作,加強農村支付環境建設,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有效促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特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加快經濟發展和改善農村支付環境為切入點,推進全縣支付清算基礎設施建設,創新和豐富支付工具和服務品種,改善農村地區銀行卡受理市場環境,暢通農村支付結算渠道,構建城鄉一體的支付結算網絡,全面提升全縣金融服務水平,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實事求是,因地制宜。農村支付結算環境的建設始終要立足農村實際,尋找突破口,不斷完善農村地區支付結算功能。要認真分析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和行政村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情況,抓住全國農村地區社區建設的有利時機,以社區為依托擴大金融基礎設施投放,大力拓展非現金支付業務;充分結合“萬村千鄉”工程實施和農民支付習慣,結合農村支付結算環境的薄弱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農村支付結算環境建設,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
(二)分類指導,鼓勵創新。銀行機構要結合全縣經濟發展現狀,找準市場定位,對農村客戶群體進行市場細分,研究適應其需求的支付方式,創新金融支付工具,豐富金融服務手段,加大鄉鎮村金融支付終端布放和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力度,讓農民真正享受到全面、及時、便捷的金融支付服務。
(三)循序漸進,注重實效。各銀行機構要根據實際,制定農村支付結算環境建設的階段性目標和規劃,在先行試點積累成熟經驗的基礎上組織推廣應用。要抓好示范帶動作用,做到以點帶面,扎實推進,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建立由政府推動、人民銀行和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長效機制;建立以支付清算系統為核心,以銀行機構行內業務系統為基礎,以卡基支付及自助設備為支撐,以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商易通等新興支付工具為補充的,覆蓋所有涉農銀行機構的現代化支付結算網絡體系;努力提高非現金支付工具在農村地區的認知度與使用率;積極推動各項國家惠農政策以非現金結算方式進行落實;積極促進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組織多元化發展。
(二)具體目標。
1.近期目標。至2011年底,全縣農村地區銀行網點支付系統覆蓋率達到75%,銀行卡發放量增長10%,達到4.5萬張;ATM機增長20%,達到80臺;特約商戶增長20%,達到550戶;POS機具增長40%,達到908臺;固定電話轉賬機具增長10%,達到3500臺;網上銀行用戶增長10%,達到79000戶;公共轉移支付、涉農補貼資金、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等非現金發放率達到100%。
2.中期目標。至2013年底,全縣農村地區銀行網點支付系統覆蓋率達到85%;銀行卡發放量達到5萬張,ATM機存量90臺,特約商戶存量660戶,POS機具存量1000臺,固定電話轉賬機具存量4000臺,網上銀行用戶達到9萬戶。
3.遠期目標。至2015年底,全縣農村地區銀行網點支付系統覆蓋率達到90%;銀行卡發放量達到6萬張,ATM機存量100臺,特約商戶存量800戶,POS機具存量1200臺,固定電話轉賬機具存量4500臺,網上銀行用戶達到10萬戶,基本覆蓋縣域鄉鎮銀行網點、主要經濟區域與各類經濟主體。
四、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縣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縣支行,具體負責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的日常工作,發揮在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中的組織、推動和協調作用,加強與經濟部門、金融部門的溝通,及時搜集反饋有關信息,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各負其責,共同推動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明確職責分工。縣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的組織領導,大力加強非現金支付工具的宣傳引導力度,逐步提高農民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意識,為國家各項補貼實現非現金發放創造有利的政策和輿論環境。要積極出臺支持涉農銀行機構在農村地區增設ATM機、POS機等金融支付基礎設施的財稅支持政策,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要無償提供ATM布放場所。
縣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國家和省支持“三農”發展相關政策。
縣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對金融業的有關稅費減免政策。
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金融部門開展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充分運用工商登記、年檢等手段支持金融企業、涉農服務企業在農村地區開展各類業務。
縣公安部門要加大對金融犯罪案件的偵破力度,嚴厲打擊農村地區銀行卡犯罪、非法集資、地下錢莊、制販假幣及其他各類非法金融活動。要與ATM布放機構簽訂“聯防協議”,共同加強金融機具布放點的安全管理。
縣人民銀行要加強對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協調機制和金融風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等。要加快提高農村支付清算系統覆蓋面,推廣安全、便捷的非現金支付工具,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務渠道。要積極組織開展對涉農銀行機構從業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提高農村網點臨柜人員的宣傳和服務水平。要把執行貨幣政策、實施“窗口指導”與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引導信貸資金向金融生態環境好的農村地區流動。
各涉農銀行機構要抓住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的契機,不斷完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加快金融產品創新,開發適合農民生產生活需要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適度提高農村地區銀行卡持卡人授信額度,解決農村閑置資金使用效率低的問題。
新聞媒體要廣泛深入開展農村支付環境建設宣傳,積極配合人民銀行、各銀行機構策劃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宣傳方案,把握好金融宣傳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以及其他宣傳媒介加強宣傳,引導農民切實增強對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的認識,真正使支付服務宣傳走進千家萬戶,深入民心。
五、協調管理
(一)建立農村支付服務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在政府領導下,人民銀行和各相關部門參加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協調機制,每年定期召開兩次聯席會議,遇到重大事項隨時召開,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研究解決與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相關的重大事項,確保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二)建立政府、銀行和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要加強與銀行機構的溝通,努力實現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有機結合。以組織召開項目融資推介會、經濟與金融運行情況會、企業資金洽談會等形式,積極組織農村金融產品和產業項目的相互推薦,促進農村經濟與金融的良性互動。
(三)建立銀行機構內上下聯動協調機制??h各銀行分支機構要在上級行指導下,實現上下聯動,形成內部合力。各分支機構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摸清當地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存在的問題,積極向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相關情況。
(四)嚴格監督檢查。人民銀行縣支行將適時對我縣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并根據階段性工作目標,對各銀行機構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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