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學校招生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03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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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學校招生指導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省義務教育條例》,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促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市、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城區義務教育生源和教育資源現狀,現就2011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

今年城區小學適齡兒童有13200人,加上新增居民子女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比照往年招生情況,今年城區一年級實際招生數量將達到14000人,招生壓力非常大。統計范圍內各小學的最大招生容量為212個班,按《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規定的班額45人計,只能安置9540名學生就讀;如果嚴格按上述標準執行,將有4460名適齡兒童無法入學。

今年城區初一新生9391人(現六年級在籍人數),加上有城區戶口且在城區有固定住所但無城區小學學籍的以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城區初中招生人數將達到10500人。城區各初中學校的最大招生容量為180個班,按省教育廳規定班額50人計,只能安置9000名學生就讀;如果嚴格按上述標準執行,將有1500名適齡少年無法完成法定義務教育。

目前城區中小學大多擁擠不堪,人滿為患。多數學校班額大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大部分學校班額70人左右,個別學校甚至達到八九十人。生均占地面積嚴重不足,特種功能教室被擠占,文體活動難以開設,國家課程方案難以實施。同時,學生上學過遠,家長接送不便,不但帶來巨大的交通壓力,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安全隱患。這些問題,已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引起學生家長的強烈不滿。無論是從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還是保證師生身心安全、便于管理等方面,“大班額”都是一種嚴重違反教育規律的現象,隱患重重,必須切實逐步解決。解決的根本途徑,就是要增加義務教育的設學布點,建好每一所學校。同時要下大力氣規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嚴格控制學生擇校,促進學校間生源基本均衡。

二、嚴格規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和法律法規,以“優質、均衡、協調、創新”發展為目標,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整體辦學水平,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促進教育公平,保證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繼續堅持和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就近、免試的原則,堅持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原則,堅持依法、規范、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招生辦法

1、小學招生

①小學招收具有城區戶口且有固定住所的年滿6周歲(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②具有城區戶口且有固定住所的常住適齡兒童入學,主要由招生片社區在招生前對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屆時由招生學校審驗有關證件。也可在規定時間內由家長持有關證件到附近小學報名。報名時家長需提供城區戶口簿、招生區域內的房權證、所在單位證明或社區介紹信以及子女學前教育證書等。戶口簿戶主、房權證房主應該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③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據固定或臨時住所,持相關有效證件到附近小學聯系就讀,就近學校確已招生滿員的可到轄區內中心小學報名,由中心小學根據居住地附近學校生源狀況,依據“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到相應小學就讀。報名時家長需提供規定的相關證件(包括學生及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并在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在城區的房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現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或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暫住證、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查驗過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準予在外就讀的借讀證明)。

④各小學在招生報名時應收存有關證件,并責成專人登記編號保管。報名審查結束,凡確定入學的兒童,微機錄入相關信息,包括身份證號、家長姓名和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及詳細方位等,信息不全的不予發放入學通知書,無入學通知書的不予建籍。同時在其戶口簿或其他證件上加蓋“已入學”章,并通知學生家長簽字領回。對戶口和住址不符合規定的,應動員其回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⑤城區各小學招收一年級的報名時間為8月11-12日,招生時間為8月19日,8月24日各小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8月30日新生報到。

⑥區直小學新生入學通知書,由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驗印,以學校為單位發放。街道各小學新生入學通知書,由街道中心小學驗印并發放。

2、初中招生

①初中招收具有城區小學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②具有城區小學學籍且在城區有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體局依據六年級學生信息直接安排到就近初中學校就讀;有城區小學學籍但在城區沒有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體局依據六年級學生信息按“相對就近”的原則調劑安排,并建立固定學籍;有城區戶口且在城區有固定住所但無駐城小學學籍的以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學生家長持戶口簿、房權證、學籍證明、務工證明等相關材料向居住地附近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并入學就讀。學校接收確有困難的,由區教體局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③初中一年級招生時間為8月23-24日,8月26日各小學領取并發放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8月27日新生報到。

④初中新生入學通知書一律由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驗印,由原畢業學校發放。

⑤九年一貫制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原則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參與劃片招生。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轉出的,需經原學校同意,按有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四)招生計劃

城區小學、初中招生計劃見附表。

(五)招生紀律

1、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各中小學一律不準進行與招生有關的文化考試和其他形式的智力測試。

2、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入學年齡和教育年限的規定,各小學不準招收不足六周歲的兒童入學,各初中學校不得招收五年級在校生。

3、嚴格劃片招生政策,嚴格控制學生擇校。任何學校不得跨招生區招生,嚴禁區內農村學生和區外學生到駐城初中就讀,初中學校嚴禁擅自接收已劃入其他學校的學生。

4、嚴格按計劃招生,從嚴控制班額,不得擅自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如果招生區域內生源量大,確需擴大招生班數和班額的,需報經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批準。

5、嚴格招生時間和程序,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或推后招生,對符合條件的不得自行設限拒收。

6、嚴格執行上級規范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學生入學后要均衡編排教學班級,均衡安排同年級各班學生和任課教師,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

7、嚴格收費標準,任何學校不得借招生之機收取報名費、擇校費。

8、城區內無特殊原因不準轉學。軍隊轉業干部子女隨遷等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并報區教體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方可準予轉學。

9、高度重視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建立和完善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使適合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輕度殘疾兒童少年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三、加強對駐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區教體局成立局長任組長的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負責對學校錄取情況的審核和確認。區直中小學和街道中學、中心小學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安排本?;蜉爡^內招生工作有關事宜。

各校招生錄取方案需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方可實施,招生錄取情況需報區領導小組審核方可確認??缯猩鷧^域錄取的學生需逐生寫出情況說明,報經區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方可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未經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和中小學招生辦公室驗印的,一律視為違規招生,不予建籍,并通報批評。

要切實規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和招生秩序,堅決制止違規行為。對在招生工作中出現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收受錢物和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實施責任追究,從嚴處理。

要建立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誠信機制,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及時處理群眾投訴現象,熱情為學生和家長服務,確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開,自覺維護教育的形象和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