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機制完善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12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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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機制完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管人才”原則,進一步明確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充分調動人才工作積極性,形成人才強區建設合力,現就完善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運行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原則

(一)工委統一領導。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人才工作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人才工作方向,把“黨管人才”原則貫徹落實到各項具體工作中去。

(二)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人才工作統籌、協調、管理和服務,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形成人才工作合力。

(三)依法科學管理。推進人才工作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嚴格依法按章辦事,不斷提高人才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四)注重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型人才的特點及成長、開發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指導,促進人崗相適、人盡其才。

(五)創新工作機制。構建務實高效的人才工作領導決策、協調運行、多元投入、政策保障、人才發展、檢查考評等機制,實現人才效益最大化。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在工委管委領導下,抓好人才強區戰略實施,對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2.研究掌握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情況,根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向工委管委提出建議。

3.研究制定并協調實施全區人才發展規劃。

4.協調指導全區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與完善

5.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協調落實專項重點人才工作。

6.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落實工委、管委人才工作決策部署。

7.建立全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組織開展評估考核。

8.完成工委、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組織部。履行牽頭抓總職責,負責全區人才隊伍建設宏觀

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指導有關部門制定各類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并抓好督促落實;負責高層次人才庫建設,完善聯系專家制度;加強與黨外人才的聯系,發現、培養、選拔、推薦黨外優秀人才;制定實施非公有制經濟和新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和意見;了解和掌握黨外人才的思想動態,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承擔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宣傳部。負責全區人才工作宣傳的宏觀指導和協調,制定人才工作宣傳計劃,組織新聞媒體,加強人才工作和優秀人才典型宣傳;負責研究制定全區宣傳文化人才隊伍、文化藝術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文化名家塑造工程”,聯系一批優秀宣傳文化人才、優秀文化藝術人才;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文藝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引進和開發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經濟發展局。負責將人才資源開發納入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配合有關方面開展全區重點區域和服務業發展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監測,會同有關方面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制定落實創新創業人才支持政策;參與定期開展重點領域人才需求預測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我區高層次緊缺人才的引進工作;爭取上級在人才項目、資金方面的支持;負責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和各類商務人才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海外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全區翻譯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推動全區對外人才交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國專家管理服務和出國培訓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引進華僑華人人才工作情況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指導、推動涉僑人才合作與交流;負責對華僑、港澳同胞及海外留學人員的聯絡、接待等友好交往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研究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聯系一批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參與制定落實創業人才支持政策;負責評選、表彰、宣傳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為企業引進人才和智力的牽線搭橋工作,促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與合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財政局。負責制定實施促進人才投資優先保證的財稅政策;負責人才工作經費保障、撥付使用、管理監督等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養與跟蹤服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優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條件的有關政策措施;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6.社會事業局。負責研究制定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協調全區社會工作人才培養和選拔工作,聯系一批優秀社會工作人才;負責研究制定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民健康衛生人才保障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衛生人才引進工作,聯系一批優秀醫學領軍人才;參與研究制定人才醫療保健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優秀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7.農業經濟發展局。負責研究制定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十百千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新型農民創業培訓、農村勞動力培訓等陽光工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省“鄉村之星”、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的申報、推薦、選拔和管理服務工作,聯系一批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科技、經營、管理等方面人才培訓、引進和管理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8.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綜合管理,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負責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和市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推薦、選拔和管理服務工作,聯系一批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負責全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綜合管理工作,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負責省和市級首席技師等推薦、選拔和管理服務工作,聯系一批優秀高技能人才;擬定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區工作的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工作,組織園區做好海外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制定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人力資源市場和專業性人才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定期開展重點領域人才需求預測與;負責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待遇落實,組織各類高層次人才開展服務社會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人才資源統計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9.科學技術局。負責研究制定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聯系一批優秀科技人才;負責科技人才成果轉化工作,推進產學研結合;協助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才培訓教育等工作,實施重大科技攻關、科技創新示范試點等工程,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科研人員創新水平;負責聯系全區科技工作者,引導科技人才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積極發揮作用;負責評選、宣傳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優秀科技人才;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泰山學者”、創新團隊的申報、推薦等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0.教育局。負責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中小學骨干教師群體的培養工作,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負責組織實施“教學名師培養工程”;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1.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才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辦法,做好人才資源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點領域人才需求預測與工作,人才統計信息;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2.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本轄區內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工作滿意度測評;優化本轄區內人才發展環境;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研究議題

(一)全區人才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二)全區人才工作年度安排和專項重點人才工作。

(三)全區人才工作綜合性政策、措施和制度等。

(四)以工委、管委名義實施的重要人才工程、人才活動和人才表彰獎勵。

(五)全區人才資源狀況的對外。

(六)其他需要提請領導小組研究討論的事項。

四、工作制度

(一)議事決策制度。領導小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研究全區人才工作重大事項,主要采取全體會議、專題會議、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進行決策。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次;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凡涉及全區人才工作重大事項、重要文件、重要會議、表彰獎勵等,擬以工委、管委或工委辦公室、管委辦公室名義印發文件或組織實施的,須報領導小組研究審議。

(二)述職報告制度。每年年初確定各成員單位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年中調度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年終領導小組成員在領導小組會議上進行人才工作述職,結合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對各成員單位年度人才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通報。成員單位有關人才工作重大事項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優秀項目評選制度。在成員單位中開展年度人才工作優秀項目評選,對評選出的創新力度大、示范作用強、實際成效好的人才工作出色項目,以工委管委名義進行通報表彰。

(四)調研咨詢制度。圍繞全區重大發展戰略涉及人才的關鍵問題,每年確定重點課題,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研究。成立由人才工作知名專家學者、長期從事人才工作的領導同志和部分高層次人才組成的專家咨詢委員會,為人才智力服務全區科學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決策咨詢。

五、組織領導

區人才工作在工委管委統一領導下,由組織部牽頭組織實施,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意見,積極探索創新,健全工作機制,提高人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形成人才工作的整體合力,為實施人才強區戰略,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