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老齡機構建設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21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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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老齡機構建設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建設,推動全縣基層老齡工作開展,根據全國老齡委《關于加強基層老齡工作的意見》和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人事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建設的意見》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建設的重要性

至2012年底,我縣老年人口7.5萬,占全縣總人口的13.4%,其中農村老年人口達5.9萬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78.7%。我縣老年人口主要分布在基層農村,其養老、醫療、生活照料、文化、教育等各種服務,都需要基層提供和解決,黨和政府關于老齡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也要通過基層來落實,基層是老齡工作的重心和基礎。因此,加強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建設,是貫徹以人為本、堅持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是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客觀需要,也是經濟社會和人口老齡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建設的重要性,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牢牢把握加強基層老齡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加強基層老齡工作,要遵循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老人,把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作為根本任務。各鄉鎮、各部門要堅持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特色的原則,切實把基層老齡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確保基層單位有老齡機構、專兼職人員、工作經費、場地設施、服務項目及經常的社會活動,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標。

三、切實加強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建設

(一)加強鄉鎮老齡工作組織機構建設

各鄉鎮要進一步調整和充實鄉鎮老齡工作委員會,由鄉鎮分管老齡工作的副書記(副鄉、鎮長)擔任老齡委主任,由黨政辦、民政辦、財政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工會、團委、婦聯、衛生院等相關部門領導任成員,由民政辦主任兼任老齡辦主任,具體負責鄉鎮的老齡工作。各鄉鎮老齡辦必須有辦公地點、有牌子、有辦公經費,有專(兼)職老齡工作人員。

鄉(鎮)老齡辦工作職責:

1、認真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老齡工作方針政策,落實“六個老有”工作目標,將老齡工作納入鄉(鎮)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鄉鎮要安排一定的老齡工作經費,保證老齡工作的正常開展。抓好為老服務設施建設,動員、整合轄區內為老服務資源,辦好老年活動室,開發為老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質量。

2、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認真落實《省優待老年人規定》、《市優待老年人規定》和《縣優待老年人規定》,及時調解涉老糾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3、制定敬老、養老、助老的村規民約,經常開展敬老教育,營造敬老文化氛圍,定期進行評選表彰敬老先進單位、先進個人、模范家庭的活動。

4、負責做好“三無”老人和“五?!崩先松畋U?,及時將生活貧困的老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及時足額地發放高齡老人長壽補貼金,積極做好特困老人救助工作。繼續做好《家庭贍養協議書》的簽訂工作,督促贍養人認真履行贍養義務。

5、加強對村老工委工作的指導,組織老年人進行時事政治、法律法規教育,引導老年人自覺抵制各種封建迷信、邪教活動。有條件的鄉鎮要辦好老年學校,發展老年教育。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文體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組織健康老年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參與社會發展和公益活動。

6、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村(社區)服務為依托、社會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機制,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醫療保健、體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老年服務體系,切實提高老年人的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7、積極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強村(居)級老齡工作機構建設

各村(居)要進一步調整和充實老齡工作委員會,老齡委主任由村主任兼任,成員3-5人,主要由熱心老齡工作、群眾威信高、組織協調能力強的老年人組成。配備一名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村里的日常老齡工作。村(居)老齡工作機構要有工作制度、工作計劃,有必要的活動經費,有固定的活動場所;組成人員名單、工作職責等有關內容要上墻公布;要對外掛牌。

村(居)老工委工作職責: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的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及時調解涉老糾紛,抓好敬老養老教育,推薦評比敬老模范家庭和個人。

2、認真做好“五?!崩先说纳畋U虾透啐g老人的長壽補貼發放工作,積極救助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鞏固和完善家庭養老制度,繼續組織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督促贍養人認真履行贍養義務,強化家庭養老照料功能。

3、開展老年教育,組織老年人學習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引導老年人自覺抵制各種封建迷信、邪教活動,積極參與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組織老年人參加公益活動、關心下一代等工作;興辦老年活動室,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文體活動,活躍農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加強縣直各部門、各企業單位老齡工作機構建設

縣直各部門要根據老齡工作實際,配備1名專(兼)職工作人員;縣直各企業單位要建立和完善老齡工作機構,配備1至2名工作能力強、熱愛老齡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老齡工作。真正做到有機構、有組織、有經費、有人管。

縣直各部門、各企業單位老齡工作機構職責:

1、認真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老齡工作方針政策,落實各項老年人優待政策,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企業要安排一定的經費,保證老齡工作的正常開展。

2、加強尊老愛老敬老道德宣傳教育,春節、老人節期間積極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和評選表彰尊老敬老模范家庭和個人的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老齡工作氛圍。

3、積極組織開展貧困老年人救助活動。

4、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老年文體活動,不斷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有關要求

加強基層老齡工作,發展基層老齡事業,是我縣一項重大的工作任務,社會各界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各企業要認真按照本《意見》要求,加強老齡工作組織機構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對老齡工作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老齡工作者自身素質,培養一支熱愛老齡事業、全心全意為老年人服務、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能適應時代要求、能開創工作新局面的基層老齡工作隊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各企業老齡工作組織機構建立后,將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名單和專(兼)職工作人員報縣老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