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質量規范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10 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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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質量規范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好《省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加強我市藥品使用的科學監管,規范藥品使用行為,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藥品使用質量規范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市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總體目標,以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為工作中心,全面落實科學監管理念,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強化監管職能,全面規范藥品使用秩序,進一步提高藥品市場監管水平。

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藥品使用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敦促包括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戒毒機構等在內的藥品使用單位,嚴格依據本《規范》建立包括組織機構、職責制度、過程管理和設施設備等方面的質量管理體系,并保證有效運行。

三、工作安排

針對藥品使用單位數量多、分布廣,條件差異大的特點,采取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的方法,整個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1、宣傳發動、階段(4月-6月)

根據我局工作部署,確定2012年4月至2012年6月為宣傳發動、培訓階段,期間向各藥品使用單位轉發放《規范》,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計生服務部門、鄉鎮社區服務站等藥品使用單位相關人員參加《規范》學習培訓班,突出培訓的目的性和針對性,增強《規范》的貫徹執行力度。

2、組織實施階段(7月-8月)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管稽查科負責藥品使用單位的調查摸底工作,并指導藥品使用單位對照《標準》要求進行自查,以各級醫療機構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轄區自查情況,各醫療機構要結合實際,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強化硬件建設,完善管理軟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改進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各醫療機構自查認為達到《標準》后,申請檢查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

3、檢查確認階段(8月-12月)

根據藥品使用單位的申請情況,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具體安排:

2012年8月-2012年12月:對全市計生服務部門、鄉鎮社區服務站進行藥品使用質量規范化管理工作。至2012年底結束對一級以下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質量規范化管理工作。

在實施期間,對違反《省藥品使用條例》規定的行為,仍適用其相應的處罰條款。2012年12月31日后,凡是達不到《規范》要求的,要依據《省藥品使用條例》第三十九條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提請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許可證。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面推進藥品使用質量規范化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主動與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等有關部門搞好協調,密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共同做好轄區內藥品使用環節的藥品質量監管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面達到《規范》要求。

(二)高度重視,認真實施。各藥品使用單位要把《條例》、《規范》的貫徹實施作為關注民生、推進規范化建設的大事來抓,對照《標準》精心準備,高標準、高質量、高效能地按時完成藥品使用質量規范化管理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