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政風行風指導意見

時間:2022-07-31 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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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風行風指導意見

我局是政府管理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承擔著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的重要職責,面向基層,服務群眾,政風行風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黨的形象、政府的聲譽、群眾的利益,關系到和諧穩定社會建設的實效。為切實加強全局系統政風行風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政風行風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民生工程建設為抓手,以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重點,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標本兼治,糾建并舉,樹立行業新風,優化發展環境,為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服務,為推進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

(二)主要目標:緊緊圍繞民政工作任務,堅持以便民利民為目標,著力打造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潔政府。通過加強政風行風建設,使干部隊伍素質有新提高,工作作風有新改進,服務水平有新提升,加快發展有新成就。惠民政策得到認真落實,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優質服務,廉潔高效,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三)內容要求:民政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要與具體工作結合,真正體現為群眾服務,按照抓黨風、促政風、帶行風的要求,實行“三風”聯動。政風行風建設的內容主要為:一是在履行職責方面,認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職責,處事及時、有效。二是在依法行政方面,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程序嚴格,公正、公平,保證執法的嚴肅性、統一性,不辦“人情事”、“關系事”。三是在政務公開方面,主動、全面、準確地公開應予公開的信息,辦事的過程信息、辦事結果、辦事依據等可以查詢。四是在申請與受理方面,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事項及時受理;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清楚;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應出具書面憑證。五是在工作效率方面,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期限答復,注重改進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辦事。六是在服務態度方面,服務規范,工作人員接待服務對象主動、熱情,態度和藹,用語文明。七是在廉潔自律方面,不索取、不收受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接受可能影響公務的宴請。

二、規范行政行為,著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

(一)切實規范行政行為。進一步加強民政窗口單位的管理,積極推行“一站式”辦公,改進工作流程,簡化辦事程序,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要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執法與服務、執法與教育的有機結合,盡力做到服務在前,檢查在后;宣傳告知在前,行政處罰在后。要健全規范行政行為的制度,約束權力,強化執法工作行為規范,明確行政執法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制度,防止發生濫用權力和不作為的現象。

(二)全面推行政務公開。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切實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不斷把政務公開向為民服務領域拓展,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明確辦理事項、工作流程和工作時限,不斷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加大行政審批相關信息的公開力度,增強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不斷深化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創新公開途徑。積極推進系統各單位的辦事公開,建立相關制度和責任追究機制。

(三)著力強化監督檢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后跟蹤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發現問題,有效預防和糾正過錯,避免問題重復反彈。要加強對民政資金使用、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情況的監管,管好用好建設資金,防止和杜絕擠占、挪用、截留、損失浪費民政資金等問題發生。繼續加強對重大工程項目、關鍵政策資金的效能監督,提高工作實效。繼續加強網上監督工作,督促各單位及時受理公眾申請和辦結。

三、規范單位管理,形成勤政廉潔的工作運行機制

堅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全局系統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行業規范、操作規程和行為準則,用制度對人和事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管理,確保單位科學、規范、廉潔、高效運轉,確保安全無事故。

(一)規范采購行為。

1、局成立采購財務監督小組,由紀檢組長任組長,人秘計財股、監察室、社會事務股、局屬單位負責人任成員,負責全局系統采購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將全局系統包括局機關及局屬企事業單位納入集中采購。上述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和單位自有資金,通過購買、建設、維修、租賃、委托等方式獲取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均屬采購范圍。列入財政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在本范圍之內。

3、集中采購應當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議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等方式進行,但必須選定三家以上供應商(單一來源采購項目除外)。具體選用何種方式應當根據采購項目和金額來確定。

4、局機關及局屬企事業單位大宗物品采購(含印刷項目),單位價值在3000元以上的,批量采購5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集中招標采購(納入政府采購項目除外);高檔辦公設備、器材(如電腦、數碼相機、復印機、打印機、空調等)必須納入集中招標采購;零星項目維修、車輛維修及保險實行定點招標采購。大宗物品采購單位價值10000元以上的,批量采購、基建工程、維修工程10000元以上的,經采購財務監督小組審核,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后,由采購財務監督小組組織實施或監督實施(納入政府采購項目除外)。

5、局機關及局屬企事業單位需要集中采購的項目實行申報、審核、審批制度。具體操作程序為,股室(局、中心)、局屬單位提出申請(局屬單位必須經過集體研究),報監督小組會審,會審后請分管局長會簽,報局長審批或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審批后由監督小組負責組織采購。

6、嚴禁擅自采購或化整為零采購。凡未經上述程序采購的貨物或服務項目,發票一律不予報銷。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位價值在3000元以下或批量采購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按照股室(局、中心)、局屬單位填寫采購申請單、局分管業務負責人(局屬單位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人秘股(局屬單位自行安排)采購的程序辦理。

8、納入政府采購的項目,10000元以下的,由股室(局、中心)、局屬單位報局分管負責人審核、局長批準。10000元以上的,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然后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9、建立健全物品管理制度。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要加強對公用物品的管理,健全入庫、使用登記、保管責任制度,杜絕公物私用,減少浪費和非正常損耗。對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予以賠償。

(二)規范財務管理。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局屬各單位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做到賬務清楚,賬賬、賬實、賬物相符。全局上下要嚴格執行《縣民政局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試行)》,不得突破招待費指標。要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加強公務用車、辦公經費支出管理,杜絕鋪張浪費現象。局采購財務監督小組每年組織一次內部審計,結果在全局通報。

(三)規范服務產品管理。局屬各單位要樹立質量決定效益、質量就是生命線的觀念,建立健全服務、產品質量監管、跟蹤、反饋、糾錯和問責機制,切實把好質量關,為群眾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各類產品和服務項目均要經物價部門核準,并明碼標價,予以公開,實行超市化服務,讓群眾自主選擇。凡經核準的產品和服務項目價格,規費部分不得降價;選擇性部分除惠民政策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得擅自降價銷售。對特殊情況、特殊對象給予優惠的,局屬單位降價幅度不得超過5%,超過此幅度必須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

(四)規范人員管理。民政職工隊伍是民政事業發展之本,必須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建設。要通過組織學習、請專家指導、送出去培訓、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強對職工隊伍的培養,不斷提高素質。要進一步加強局屬單位班子建設,認真落實局屬單位班子年度考察制度,了解班子建設和班子成員表現情況。要進一步加強上班秩序管理,嚴格落實考勤制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嚴禁在工作期間上網聊天、玩游戲、炒股票,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嚴禁懶、散、冷、臟、亂、差現象。局政風行風建設領導小組要加強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按照問責制有關規定處理到位。要進一步加強局屬單位班子成員的考勤管理,局屬單位正職請假1天以內(含1天),要通報班子其他主要成員并向局分管負責人報告;1天以上向局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報告。局屬單位班子副職請假,2天以下(含2天)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局分管負責人;2天以上報局分管負責人和局主要負責人批準。

四、強化制度建設,確保政風行風建設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局系統各單位行政領導是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黨組織要充分發揮保障作用,形成黨政領導負總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格局,逐步完善首問負責制、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各項制度,明確責任主體、責任內容、責任分工和責任追究的具體內容,切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構建工作機制。繼續強化政風行風建設五方面的工作機制:一是構建領導機制。各單位要明確政風行風建設的主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主要負責人要將政風行風建設與單位其他重點工作實行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二是責任落實機制。將政風行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范疇,責任到人,細化量化目標,形成責任明確,責權統一的機制。三是跟蹤問效機制。局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政風行風建設進行明察暗訪,跟蹤問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四是考核監督機制。發揮民政網站的作用,強化群眾的考核監督。各單位每年要對自身的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自查,積極配合并接受局里的專項檢查,并要針對問題加強整改。五是評價測評機制。本著為誰辦事、由誰測評的原則,要求為公眾辦事的各單位主動建立測評機制,經常聽取群眾意見,隨時改進工作。

(三)注重工作實效。各單位要落實政風行風建設的總體要求,以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和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以權謀私、貪污受賄、濫用權力、失職瀆職等案件。針對查找出的問題,舉一反三,防微杜漸,從源頭上入手,完善制度,加以規范和預防,切實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確保政風行風建設和民政中心工作緊密結合,通過開展政風行風建設來不斷推進民政工作,確保政風行風建設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