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消防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6 03: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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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皖政[2012]71號)和《區街道鄉鎮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實施意見》精神,建立健全街道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基層消防工作責任,夯實火災防控基礎,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結合我街道實際,現就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劃分“三級”單元格,實現監管全面覆蓋
按照區劃分,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為大網格、社區為中網格、社區又分若干個責任區為小網格,并明確網格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
1、大網格街道。由街道主要負責人牽頭,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所、工商所、治安巡路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小網格”和分包單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組織協調轄區內整體消防工作。
2、中網格社區。由社區兩委負責人、社區書記、主任牽頭負責,由社區聯防隊和駐社區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邏,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對分包“小網格”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
3、小網格責任片區。由社區派專人牽頭負責,由小街道代表、社會單位管理人員、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員、巡防員、居民樓(院)長、消防志愿者組成,主要負責參與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明確“三類”責任主體,發揮社會整體力量
1、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轄區內消防網格化管理的總體領導和協調推動,貫徹落實上級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對本轄區消防安全狀況的分析研判和所屬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導、督導、檢查、組織、實施本轄區各項排查整治行動。
2、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等綜治力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督保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3、安監所、派出所。安監所主要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對相關問題要及時通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門。派出所要依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4、社區。主要負責本級社區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知識宣傳、火災隱患處理等相關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5、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積極發揮滅火救援事故處置、消防器材管理維護、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宣傳以及其他社會消防服務職能。
6、社會單位。主要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宣傳培訓,定期檢查、排查,及時整改隱患。
三、開展“七項”工作,提升基礎防控能力
1、落實日常檢查巡查。三級網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出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經常深入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災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障轄區消防安全。
2、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各社區、各單位要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維護、保養好各類消防器材,要在轄區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完整好用。
3、組織集中排查整治。各社區、社會單位要按照上級統一安排,結合本轄區、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和季節特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活動,全力清剿火災隱患,嚴懲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提高火災防范水平和抵御能力。
4、開展宣傳培訓服務。社區要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進學校、進企業、進小區樓道、進家庭)為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服務,要通過張貼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等有形消防宣傳陣地,服務居民群眾需求。
5、規范臺帳登記管理。網格消防管理人員要對轄區單位規范臺帳登記,實行“戶籍化”管理方式,按職責范圍對轄區排查單位基本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隱患排曬工作情況登記,對所排查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情況及其處理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宣傳培訓工作情況登記,對轄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逐一登記。
6、壯大基層火災防控力量。社區要根據本單位實際,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充分發揮基層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動巡防、消防一體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強治安巡防隊員、保安人員的消防業務培訓,提高防火檢查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要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裝備器材,因地制宜配備電動巡邏車、電動消防自行車和滅火器、水栓、水帶等裝備器材,保障消防隊伍戰斗力。
7、提高應急處理能力處置能力。通過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服務平臺,強化信息通訊和調度指揮功能,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實現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群眾滿意的效果。
四、建立“七項”工作制度,規范日常職責任務
1、逐級分包制度。辦事處兩委成員按照所分包社區同時分包“中網格”,社區要對本社區消防工作負責,把所有力量都要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分別深入基層網格,配合指導社區、企業單位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
2、聯防聯治制度。按照上級要求,辦事處整合綜治辦、安監辦、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力量,加強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社區要以戶戶聯防,部門連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要嚴取戶包包、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訪,提高互通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行的有效街接和良好互動。
3、定期檢查制度。街道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周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社區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派出所每周組織肚餓管轄區單位進行一次消防抽查。
4、隱患處理制度。對群眾舉報投訴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以社區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接到安監辦,接到安監辦督促限期整改。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監辦向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公安派出所、社區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處理。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5、聯席會議制度。街道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消防機構、轄區內重點單位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6、宣傳服務制度。社區各行業部門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學習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社區要按照上級部署在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能力。
7、信息報告制度。對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更新,特別是沿街門店、家庭店、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摸清,建立臺賬,做到不漏街、不漏戶的登記,采集的信息要通過各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及時將信息向上或轄區安監辦、派出所有關部門報告。
五、強化保障,確保工作長效運行
1、強化組織領導。社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基層火災防控的重要任務,借個本區域實際制定出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責任、全力抓好落實,要堅持典型行路,按照“區分層次、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扎實推進”的原則,積極培育樹立工作先進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推進工作。要拓展經費保障途徑,加大經費投入要將消防工作保障性經費納入預算,全額保障,并不斷加大投入。
2、強化協同配合。派出所、綜治辦、民政室、安監辦。工商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派出所要充分發揮主力作用,積極協調各方關系,督促指導社區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定期對網格管理人員、社區“兩委”成員進行消防知識與技術的培訓,提高消防管理能力,綜治辦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重要內容,推動基層承擔消防工作職能,工商部門嚴格工商行政審批,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偽劣相仿產品行為。安監辦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范疇,作為平安創建考核評定的重要因素。
3、強化科技支撐。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建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網格化管理平臺,實現精細化、信息化,動態化社會服務管理。對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要積極推廣簡便、適用,有針對性的消防科研成果,掌握社會單位火灶隱患和消防設施等基本情況信息,定期有具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評估,采取針對性防范措施,降低火災風險。
4、強化督導獎勵。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要對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督導考核、獎優懲劣,每半年對社區或轄區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責任目標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責任目標考核不達標的,取消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評先資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對工作開展不力,因未履行法定職責或工作措施不落實,不到位而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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