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加強財稅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09 1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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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加強財稅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確保我區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就進一步加強財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增加財政收入為中心,堅持依法治稅,進一步明確稅收征管責任,理順征管關系,完善征管體制,激活征管機制,全面提高財政運行質量,在全區上下形成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和強大合力,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加強目標責任管理,強化稅源控管,健全協稅護稅體系,建立完善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機制,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完成區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財政收入任務。

三、主要內容

1、加強收入目標管理。區政府年初對全年收入目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征管部門,落實到鄉鎮、街道和經濟開發區。各單位要積極采取措施,確保收入目標完成。區財政局加強對各單位組織收入情況的監督考核,實行定期通報制度,每月至少要有一篇專題信息,每季度通報一次。

2、加強收入征管。國、地稅部門應積極開展稅收分析,綜合運用第三方信息加強稅源監控,創新工作方式有效開展納稅評估,并采取針對性措施突出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稅收征管。加強對協稅護稅人員管理,指導、督促協稅人員開展工作,完善制度。區財政部門應加強全區非稅收入征管,做到應收盡收。

3、加強協稅護稅巡查。進一步完善區、鄉鎮(街道)、社區(村)三級協稅護稅網絡,設立專職協稅護稅人員,強化稅源監管。各鄉鎮、街道應積極組織鄉鎮(街道)協稅員和社區(村)協稅員開展納稅戶摸底和稅源巡查。重點加強對沿街、集貿市場、社區、各類創業園區的經營業戶稅收和私房、樓宇出租稅收的監管,加強對未達起征點戶、停歇業戶、非正常戶的監管。區財政局應加強對鄉鎮(街道)稅源巡查情況的督查,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范圍的房地產項目、工程建設項目、征遷拆遷項目開展項目清理和稅收核查,排查漏征漏管戶。

4、加強區個體征管服務中心管理。區個體征管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根據稅務機關的授權委托,對轄區范圍內的個體工商零散稅收和房屋出租等稅收開展委托代征。區財政局應加強對區個體征管中心的日常管理,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優化服務環境,提升服務質量。稅務部門應定期對中心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加強業務指導。

5、加強和規范稅收代征點代征工作。向山、佳山等零散稅收代征點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票據開具和稅款征收,做到國地稅各項稅款應收盡收,不得擴大范圍和違規開具發票。國地稅機關要加強業務指導,定期上門開展檢查輔導,提高代征質量和代征效果。

6、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各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大力支持稅收征管工作。按照《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涉稅信息交換與共享機制的通知》要求,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做好涉稅信息的采集、傳遞工作,確保涉稅信息傳遞及時、完整、連續。區財政局要認真做好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傳遞、考核等工作。通過建立完善的信息資源共享和傳遞協作機制,為稅務部門依法加強稅收征管提供及時、有效的第三方信息,形成全面、實時、動態的稅源監控體系。

7、加強協作聯動。國稅、地稅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協作的意見》神,加強相互間的協作配合。要做好國稅、地稅征管信息交換,包括共管戶的稅務登記信息、關聯發票信息、附征稅費基礎信息等。聯合開展稅收宣傳,聯合核定共管戶的稅額,聯合開展稅務檢查;國稅局門臨發票應堅持“先稅(國地稅)后票”工作流程。區財政、國稅、地稅部門要加強與各鄉鎮、街道、區經濟開發區的聯系,幫助、指導開展財稅工作,協調解決財稅工作中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財稅工作的局面。

8、加強發票、票據管理。稅務部門應加強對各類發票的管理,堅持“以票控稅”。嚴格發票、票據開具使用,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票據,鼓勵納稅人使用稅控裝置,擴大機打發票的使用范圍。區財政局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票據的管理,嚴格票據使用范圍,應納稅的收入不容許使用財政收費票據。各部門在結算、支付工程款、征遷補償款時,應索要合法有效并在本地納稅的發票,防止稅收流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財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政府綜合治稅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上來,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為加強對財稅工作的領導,區政府成立以政府區長為組長,分管副區長為副組長,區直有關部門、國稅、地稅、工商和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的區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具體負責全區財稅征管工作的組織協調、目標分解、督查整改、考核評議等日常工作。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統籌負責本轄區的協稅護稅工作。

(二)健全工作例會制度。要建立健全工作例會制度。區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要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成員單位參加的協稅護稅聯席會議,通報收入完成情況,研究分析全區稅收征管形勢,交流工作經驗,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各鄉鎮、街道也要定期召開協稅護稅會議,傳達上級精神,收集和反饋工作信息,研究社會綜合治稅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一步的工作。建立工作協作機制。財稅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其他協稅部門工作的聯系和協調,要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各級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也要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加強工作聯系,形成高效的工作協作機制。

(三)嚴格考核獎懲。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區政府對各征收機關收入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對收入完成好的單位給予獎勵。對鄉鎮、街道、區經濟開發區收入目標完成情況以及負有稅收保障責任和義務的有關部門、單位參與協稅護稅的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計入各單位年終考核結果。對在協稅護稅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綜合治稅組織不力、提供虛假信息、擾亂稅收征管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