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建項目化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06 05: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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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新形勢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各項任務,進一步提升基層黨組織黨建科學化水平,經鎮黨委研究,現就推進基層黨建工作項目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和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目標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將項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層黨建工作,抓住基層黨建工作中具有前瞻性、代表性和關鍵性的問題,攻堅破難,努力使基層黨建工作在內容、形式、載體、制度、機制等方面推陳出新,將我鎮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推動發展、服務大局、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堅強戰斗堡壘。
二、總體目標
按照“易執行操作、易指導評估、易總結推廣”的要求,通過項目的統籌規劃、滾動實施和評估提煉,實現基層黨建工作從點上探索到面上推廣、從重點突破到整體推進、從成功做法到長效機制的持續拓展和提升,走出一條試點探索、典型示范、經驗推廣、制度完善有機銜接,破解難題、創造經驗、推動工作有機融合的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的新路子。
三、基本原則
(一)創新理念,服務大局。牢固樹立“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理念,積極倡導創新思維,落實責任,整合力量,健全機制,推動黨建工作在創新中不斷創優,切實把黨的組織優勢轉化為推動各項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二)全面覆蓋,服務群眾。將項目化管理的理念滲透到農村、機關、學校、社會組織等基層黨建工作的各個領域,結合到基層黨建工作的各環節、各方面,實現黨組織、黨員全覆蓋,各方面工作均實現項目化管理。把項目化管理作為聯系群眾、服務群眾、辦實事、惠民生的重要抓手,解決好基層黨員群眾關心關注的各類問題。
(三)整合資源,統籌推進。鎮黨委將整合各類社會資源和工作力量,認真搞好牽頭抓總;各基層黨組織要統籌推進,互促互補,在全鎮范圍內要形成黨建力量整合、部門齊抓共管、發展成果共享,構建“大黨建”的工作格局。
(四)分類指導,注重實效。根據不同村、不同領域、不同行業和不同對象的特點,突出重點,分類推進,穩步實施,推動黨建工作項目多出務實的成果、多出管用的經驗、多出可學的典型。
四、項目設置
(一)基礎強化型項目。根據黨章里所列的關于各類型基層黨組織必須執行的各項制度規定和規定項目整理成冊,主要是通過健全各類制度機制、規范工作流程、落實工作責任,抓實抓好各項黨建基礎性工作,重在促進基層黨建工作規范有序。
(二)創新探索型項目。主要是針對基層黨建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新情況、新問題,設定從點上進行探索、試驗、創新的黨建工作項目。通過定目標、定責任、定時限、定要求,進行目標管理、責任推進、過程督導、績效考核,重在為破解一批基層黨建工作的共性難題積累經驗。
(三)制度推廣型項目。主要是經過基礎強化、創新探索后,成效顯著、成果突出、動作成熟、經驗成型、可以上升為制度層面,在全鎮推廣實施的黨建工作項目。通過及時總結,在進一步論證、評估可行性與可操作性后,上升為制度層面,在全鎮推廣實施,重在探索一條貫徹上級要求、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層黨建科學化新路子。
五、工作流程
對基礎型項目根據《鎮黨建工作項目化管理手冊》各版本所列內容、標準參照執行。創新探索型、制度推廣型項目根據以下流程開展:
(一)申報立項
1、申報。要求各基層黨組織進行“1+X”項目申報模式。“1”即基礎強化型項目,是規定動作;“X”為自選項目,可從制度推廣型項目或創新探索型項目中作選擇。每個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至少申報一項自選項目。申報需填寫《鎮黨建工作項目申報表》,于每年的3月底年前報鎮黨委組織科。
2、立項。鎮黨委成立評審組對各基層黨組織申報的項目進行綜合比較和論證評估,幫助基層黨組織不斷優化,最終確立自選項目。各基層黨組織三個類型的項目每年都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對基礎強化型項目實行“逐年提高”,對創新探索、制度推廣型工作實行“動態增補”。
(二)實施管理
1、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建立臺賬。按照“項目化設計、目標化管理、載體化推進、品牌化經營”的要求,各基層黨組織要制定具體方案,通過定事項、定目標、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等措施,定期分析推進項目有效深入實施。
2、跟蹤指導,檢查督辦,統籌推進。鎮黨委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項目推進專題會,聽取各項目推進過程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并進行跟蹤指導,并通過整合各方力量,統籌推進,集中突破。
(三)驗收推廣
1、驗收評估。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任務完成、目標實現后,要及時形成項目實施總結報告,向鎮黨委申請項目驗收。原則上每年12月底前完成。由鎮黨委組織科牽頭組成項目驗收組,采取臺賬查看、實地評審、問卷調查、民主測評等不同形式,按目標實現率、群眾滿意率、綜合效益度、經驗可推廣性等指標,進行分類分級評估驗收。
2、宣傳推廣。鎮黨委在對項目驗收評估的基礎上,對項目推進成效好、有推廣價值的,進行可行性論證,固化成制度,要采取現場會、大討論、經驗交流會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創新經驗,交流創新成果,整體推進黨建工作水平的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主體。鎮黨委對項目實施牽頭抓總;各基層黨組織是黨建工作項目化管理的實施責任主體,要將此項工作列入黨建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基層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要具體抓,做好項目的探索實踐,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加強考核指導。將平時督查和年底考評相結合,注重績效、突出質量。要注意看項目是否貼近黨建工作實際,是否居于黨建實踐前沿,是否產生較好的效果;要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既兼顧過程,又注重實效,過程性考評以平時督查、隨機抽查為主,實效性考評與年底目標責任考核一并進行,全面評價項目實施的綜合效益。
(三)建立激勵制度。根據考核評估的結果,對項目化管理工作的先進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進行表彰和物質獎勵;對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創新項目,另行給予表彰。
(四)強化輿論宣傳。要綜合運用多種媒體,廣泛宣傳黨建項目,特別是創新探索型、制度推廣型項目,爭取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支持,調動參與工作的積極性;積極總結提煉項目推進過程中好的做法、典型經驗,并推介給各級媒體,宣傳工作成效,擴大基層黨建工作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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