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綜治宣傳實施方案3篇

時間:2022-04-09 09: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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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綜治宣傳實施方案3篇

第一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法制、話平安”為宣傳主題,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弘揚主旋律的工作方針,豐富多彩地開展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使廣大師生充分認識做好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調動廣大師生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各項綜治工作措施的落實,切實維護社會安全和諧穩定。

二、宣傳內容

1.宣傳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省、市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決策部署。

2.結合3月31日第十九個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大力開展豐富多彩的學校安全教育,切實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重點加強治安、交通(校車安全)、消防、游泳、食品、流行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宣傳。

3.宣傳教育系統圍繞深入推進教育矛盾化解、實施教育民生工程,解決社會關心、關注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推動蘇區振興發展的經驗成效等方面。

4.宣傳教育系統深化“平安校園建設”行動中的先進事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5.宣傳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和矛盾糾紛排查整治的成效。

6.開展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小學校安全工作崗位指南》等,切實增強師生法制意識和法制觀念。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視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宣傳月工作,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有活動經費。

2.各校要加強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相互配合,齊抓共管。要以提高宣傳質量為重點,采取家長、師生喜聞樂見的形式,突出宣傳平安校園建設的新要求、新進展、新成效。

3.各校開展綜治宣傳月活動的情況(含成效、特色亮點及存在問題等)、《縣中小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情況統計表》和4張以上的圖片材料,于4月4日前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第二篇

一、職責分工

1.縣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實施方案、部署統計工作并督辦落實。

2.縣教育局計財股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的軟件管理、培訓、審核匯總統計數據并上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3.各學校明確專人負責組織本單位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統計工作,包括部署統計工作,審核、匯總統計數據并報送教育局計財股。

二、統計報表的填報主體

1.基層表及臺賬

基層表包括《公共機構基本信息》、《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狀況》、《公共機構數據中心機房能源消費狀況》和《公共機構采暖能源資源消費狀況》,由各學校填寫、上報縣教育局計財股,再由縣教育局計財股匯總后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統計臺賬》是各公共機構分類匯集、整理和積累能源資源消費原始信息的賬冊,是填報能源資源統計報表的依據,各單位須逐月按時填寫。

2.綜合表

綜合表包括《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分級匯總情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分類匯總情況》、《公共機構數據中心機房能源消費統計匯總情況》和《公共機構采暖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匯總情況》,由縣教育局計財股填寫后報送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統計數據填寫、審核

各學校在進行基本信息采集時,可登錄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務網部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分析系統”。

各公共機構應指定專門統計人員(以下稱“統計員”)負責能源資源消費數據的采集、報表的填寫和報送。統計員應當具備與統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各學校主管節能工作的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能源資源消費統計數據進行嚴格審核,確定無誤后,加蓋單位公章報送。

縣教育局計財股對本系統的統計數據進行復核,確保上報的能源資源種類、計量單位、消費量及費用等內容符合本制度規定。

實施網絡填寫報送的公共機構參照上述程序嚴格進行審核和復核。

四、報送周期與時限要求

各學校按月填寫本單位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狀況》、《公共機構數據中心機房能源消費狀況》,于次月2日前報送縣教育局計財股,再由縣教育局計財股匯總于6日前報送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按年度填寫的《公共機構基本信息》、《公共機構采暖能源資源消費狀況》,于次年1月15日前報送縣教育局計財股,再由縣教育局計財股匯總于25日前報送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五、數據分析

各學校應結合本單位建筑面積、用能人數、用能設備運行等情況,按月(季度)對煤、燃氣、燃油、電、熱力和水等能源資源消費狀況進行分析評價。

六、數據安全管理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數據通報和公示應報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和公布。

對保密有特殊要求的國家安全等部門根據本制度要求,自行組織本系統的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相關能源資源消費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況下報送同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

第三篇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加強對學校監督指導,形成常態督導與集中督導相結合的教育督導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責任督學的作用,加強與學校和社會聯系,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及時對我縣教育發展情況進行隨機督查、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學校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推動學校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現內涵發展。

二、責任督學區域的劃分和管理

1.全縣學校共劃分為8個責任區。

2.全縣按兩名責任督學一組負責八至九所學校的標準配備,依據《教育督導條例》第七條規定條件,從我縣教育系統中遴選、聘任教育教學管理經驗豐富的同志為我縣教育責任督學(責任區域劃分和責任督學名單見附件,責任督學原則上三年輪崗交流一次)。

3.責任督學由教育督導室聘任,頒發督學證,實行注冊登記,直接管理。

4.責任督學標牌由教育督導室統一制作,標牌上應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聯系方式和督導事項,并在校門顯著位置予以公布。

三、責任督學基本職責及經常性督導主要事項

(一)基本職責

1.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進行監督。

2.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

3.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

4.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

5.向教育督導室報告情況,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二)經常性督導主要事項

1.校務管理和制度執行情況。

2.招生、收費、擇校情況。

3.課程開設和課堂教學情況。

4.學生學習、體育鍛煉和課業負擔情況。

5.教師師德和專業發展情況。

6.校園及周邊安全情況,學生交通安全情況。

7.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衛生情況。

8.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

四、責任督學督導方式

1.責任督學憑督學證到責任區的學校進行督導活動。

2.通過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進行經常性督導。

3.責任督學根據分工自行安排時間到責任區學校實施經常性督導(每月不得少于1次,視情況可隨時對學校進行督導)。

4.每次督導結束后,責任督學要填寫督導記錄,將督導結果當場向學校反饋,并及時向教育督導室提交報告。

五、督學責任區學校工作職責

1.學校必須接受責任督學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支持督學工作,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文件、信息和資料,并為督學有效開展工作提供便利。

2.認真研究責任督學提出的意見、建議,并積極加以整改。

3.確保責任督學標牌在校門顯著位置予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4.對拒絕、阻撓責任督學依法實施經常性督導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學校,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其它責任人給予處分。

六、教育督導室工作職責

1.每學期召開一次責任督學工作會議,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政策文件、交流經驗和方法,研究部署責任督學工作。

2.定期聽取責任督學工作匯報,研究處理有關問題。

3.做好責任督學的考核工作。教育督導室要建立責任督學考核制度,對責任督學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和完成任務情況進行考核,對年度考核稱職的督學予以續聘;對考核優秀的督學,給予表彰獎勵。對存在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行為,干擾學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導活動中造成不良影響,及發現重大問題未及時上報的視不同程度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情節嚴重的取消督學資格。

七、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和落實《縣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方案》是完善教育管理、創新督導機制,發揮督學作用,落實督導責任的重要舉措;是對教育改革發展過程及時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的需要;更是促進教育事業優質、均衡、協調發展的需要。

2.根據年度教育督導工作計劃開展督導工作,不事先通知被督導檢查學校。

3.責任督學要深入實際,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及時發現問題,如實記錄。

4.在督導檢查過程中,責任督學不得接受被督導單位宴請和提供的各種招待與禮品禮金等,不得影響被督導學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5.依法督導、客觀公正、廉潔自律,對有可能影響公正督導的情形要實行回避。

6.各校要切實加強學校內部管理,積極主動配合責任督學開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