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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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2001—2010年,是我省進入21世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改革開放步伐和實施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部署的重要時期。新時期新形勢,我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和礦業經濟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為了切實貫徹中央關于人口資源環境的基本國策,加強我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宏觀調控,推進礦產資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抓好礦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實現礦產資源的更好地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走資源節約型發展和綠色礦業之路,使資源優勢變為產業優勢和產品優勢,并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和礦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礦產資源法》、《海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海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等,編制《海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1—2010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根據新世紀國內外礦產資源和礦業發展的形勢,緊密結合海南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省建設的實際,對全省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以及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等方面進行統籌規劃,提出我省礦業經濟結構與布局調整與優化、優勢礦產資源開發方向、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目標。本《規劃》是指導我省地質礦產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全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
本《規劃》基準年為1999年,規劃近期到2005年,遠期到2010年。本《規劃》適用范圍為本省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種)礦產資源。
第二章礦產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與形勢
一、自然地理特征及經濟社會與礦業發展概況
海南省位于祖國的最南端,行政區域包括海南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其海域。全省陸地面積約3.5萬平方公里,行政管轄的海域面積約200萬平方公里,是我國陸地面積最小而海域面積最大的熱帶海洋島嶼省,也是連接太平洋與印度洋的交通要道。陸地主體——海南島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海南獨特的地理特征,蘊藏著豐富多樣的礦產資源,是我國礦產資源相對豐富的省份之一,具有把海南建成資源開發的戰略要地和勘查、開發南海油氣的前沿戰略基地,以及礦產品進出口貿易的重要基地的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
海南自1988年4月建省辦經濟特區以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探索和明確了建設新興工業省、熱帶高效農業基地和海島休閑度假旅游勝地的“一省兩地”產業發展戰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主要體現在:(1)國民經濟整體實力大大增強,國內生產總值比建省前增長3.2倍,年均增長速度(11.7%)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經濟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形成了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產業發展新格局;(3)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基礎設施日臻完善,經濟發展后勁不斷增強;(4)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5)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開放型經濟有新的發展;(6)經濟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協調發展,環境質量保持全國領先水平,生態省建設成效顯著;(7)城鄉市場日益繁榮,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明顯提高。
礦業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顯著。據統計,由建省前的1987年至建省后的1999年,礦產采選的年產值由2.27億元增長到12.81億元,礦產煉制加工年產值由2.06億元增長到32.01億元,礦產采選與煉制加工的產值比由1:0.91增長到1:2.50,礦業經濟年產值由4.33億元增長到44.82億元,礦業經濟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由7.6%增長到9.5%、占工業總產值的比例由20.1%增長到21.9%;1999年礦產及其制品出口貿易額2.74億美元,占同年出口貿易總額的36.6%。礦業不僅為我省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能源、原料而成為先導基礎產業,而且礦業又是我省工業經濟乃至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二、礦產資源的基本特點及優勢
(一)礦種比較齊全、資源儲量相對豐富
截止1999年底,全省保有儲量位居全國前列的礦產有:石英砂、鋯英石、天然氣、鈦鐵礦、獨居石、藍(剛玉)寶石、油頁巖、飾面輝長巖、飾面花崗巖、富鐵礦、脈石英、水晶、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等;石油、金、鈷、鋁、鉬、鈮、鉭、鎵、水泥灰巖、螢石、高嶺土、泥炭、石英巖、白云巖、重晶石、石墨、硅石、粘土、地下水等保有資源儲量的人均占有量,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二)礦產資源富集區相對集中
天然氣、石油富集在南海西北部的瓊東南、鶯歌海盆地,珠三凹陷和南沙等盆地,以及海南島西北部的福山坳陷;石英砂富集在海南島沿海沉積階地;鈦鋯砂礦富集在海南島東部濱海沉積地帶;金礦富集在樂東、東方、昌江、定安等縣(市);鐵礦、白云巖、石英巖富集在昌江縣石碌地區;水泥用灰巖和粘土富集在東方、昌江、儋州等市縣;飾面花崗石材富集在樂東縣和三亞市;油頁巖富集在儋州市長坡;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富集在海口、瓊海、三亞市;地下水富集在瓊北自流盆地。資源儲量也主要集中在富集區的大型礦床。
(三)富礦比例較大,共(伴)生組份較少
已探明的油氣田多屬高產能的油氣田(單井原油468~569t/d,單井天然氣28.53×104~160×104m3/d),石英砂(SiO298.17%~99.54%)、鐵(Tfe51.15%~62.31%)、鈦(礦物平均20.87kg/m3)、鋯(礦物平均3.20kg/m3)、金(Au平均14.05g/t)、鈷(Co平均0.261%)、鉬(Mo平均0.187%)、水泥灰巖(平均CaO51.43%~54.25%)、水晶(壓電單晶3.89~9.38g/m3,熔煉水晶0.33~1.35kg/m3)、脈石英(SiO298.95%)等重要礦產高品位富礦比例也較多;除石碌鐵礦與鈷、銅礦異體共生并伴生銀、鎳、硫,蓬萊鋁土礦與鈷土礦、藍寶石共生并伴生鎵,東海岸鈦鐵礦與鋯英石共生并伴生獨居石、金紅石,定安金礦與鉛鋅礦共生并伴生銀之外,其余大多數礦床的共(伴)生組份較簡單。
(四)礦床開采技術條件較好
已探求資源儲量的多數礦床,具備“近、淺、易”,或者開采技術條件比較簡單,適宜露天開采或選冶的條件良好。
(五)主要礦產資源的資源潛力大
到目前為止,有關部門對成礦條件良好、資源潛力較大而開展預測的礦產資源主要有天然氣、石油、天然氣水合物(又稱可燃冰)、鈦鐵礦、鋯英石、獨居石、金紅石、金、銀、寶石、水泥用灰巖、玻璃用砂等15種。需要特別指出的是:
(1)海南省是國家唯一授權管轄包括西沙、南沙、中沙群島及其海域的海洋大省,行政管轄南海西南部的海域面積200萬平方公里,屬東亞大陸邊緣瀕太平洋新華夏系第一沉降帶西南段的南海油氣富集區。據預測,海南省省轄海域有油氣沉積盆地39個,其總面積約64.88萬平方公里,蘊藏的石油地質潛量約328(折經濟資源潛量152)億噸、天然氣地質潛量約11.7(折經濟資源潛量4.2)萬億立方米、天然氣水合物地質潛量643.5~772.2億噸(油當量),故有“第二海灣”之稱。在國內外油氣資源中有著重要的戰略地位。此外,海底蘊藏的多金屬結核,濱海的鈦鐵礦、鋯英石、獨居石、金紅石砂礦等資源,也居舉足輕重的地位。
(2)海南的陸域礦產資源(特別是金礦)潛量也較豐富。海南位處環西太平洋金礦成礦帶的中段,具有優越的成礦地質條件和豐富的資源潛量;繼東方戈枕北東向斷裂帶之后,又相繼取得了樂東抱倫北北西向斷裂帶和昌江王下近東西向斷裂帶金礦勘查找礦的重大突破與發現,以及定安富文白堊系紅層層間斷裂帶為代表的金銀多金屬型找礦新的較大發展,已探明和初步控制的金資源儲量已超過100噸,預測金的資源潛量約250噸,在國內將躍居重要地位。
(六)礦產資源具有特色和比較優勢
從保有可采儲量的數量與排位、資源潛力、市場需求、用途和效益等綜合因素分析,我省的優勢礦產資源主要有海域的石油、天然氣、天然氣水合物,陸域的富鐵礦、鋯英石、鈦鐵礦、黃金、鈷、石英砂、飾面輝長巖和花崗巖、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等;具特色和比較優勢的礦產資源有水晶、高嶺土、脈石英、藍寶石、油頁巖、獨居石、石墨等。這為我省建設和發展壯大資源型具特色的礦業體系,實施優勢礦業戰略,奠定了重要的資源基礎。
三、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現狀
海南的地質礦產工作始于1929年,而較系統的地質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后。先后完成了海南島的1:20萬區域地質測量、水系沉積物化探測量、航空磁測與放射性測量、區域水文地質普查、區域重力測量和海岸帶工程地質調查,38個圖幅的1:5萬區域地質調查,1:50萬環境地質調查,全省海陸油氣綜合地球物理調查、重點市區地下水監測網建設和部分金屬、非金屬成礦遠景區劃等大量的基礎地質,以及海南島重大基礎地質研究、海南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戰略研究等科研。
從總體上看,海南國土地質的調查、研究程度是比較高的;礦產勘查程度以優勢礦產和重要礦產的大、中型礦床較高,一般礦產和小型礦床勘查程度較低。
(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業結構與保護現狀
據1999年有關資料,我省礦產開發(采選)企業共517個(未含油氣企業和礦產煉制加工企業),其中國有礦山32個,集體礦山72個、“三資”礦山6個、私有個體礦山407個,從業人數20840人;開發強度較大的礦產主要有天然氣、凝析油、富鐵礦、鈦鋯砂礦、金礦、水泥灰巖、飾面花崗石材、石英砂、建筑用砂石粘土、地下水、飲用礦泉水和醫療熱礦水等30種,各種固體礦產年采選礦石總量1935.57萬噸,天然氣礦產37.5億立方米(其中輸香港發電32.4億立方米,省內利用5.09億立方米),凝析油6.19萬噸,水氣礦產21896萬立方米,初步形成了以油氣能源、化工,鐵、金、鈦、鋯等金屬礦產和建材非金屬礦產的采選與煉制加工,以及水氣礦產增值開發為重點,具海南特色的多元體制開放型礦業結構,全省礦業經濟總值44.82億元,其中礦產采選12.81億元,以礦產為主要原料的煉制加工32.01億元,采選與以礦產為主要原料的煉制加工的產值比為1:2.5。
在礦產資源保護方面,“九五”期間我省認真貫徹“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著力健全礦業法規和加大執法力度,持續開展礦業秩序綜合治理整頓,合理調整礦產開局,注重礦產開發的儲量依據、科學設計、綜合利用與“三率”監督,限期治理整頓或關停并轉浪費破壞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礦山,切實加強對礦產資源的保護。特別是強化我省具有明顯優勢的鈦鋯砂礦和潛在優勢的金礦的保護,有效保護了國家重要礦區和寶貴的資源,維護了礦產勘查和開發秩序。
(三)礦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1、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礦業投融資機制尚未建立和健全,礦業投入嚴重短缺,致使相當部分礦區勘查程度偏低,新發現礦產地數量增幅下降,支柱性重要礦產新探明的后備儲量不足;到2010年我省將有石油、金、大宗建材礦產等近半數礦種保有礦產儲量緊缺,供需形勢嚴峻;水文、工程、環境地質資料,也跟不上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2、涉及我國領海主權尊嚴和戰略資源權益的南沙海域油氣勘探與開發,尚未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和重大突破。
3、適應市場經濟發展、以大中型現代企業為主體的多元礦業體制和運行機制尚未完善,重礦產原料生產而輕深加工高增值開發、重單一礦種開發而輕綜合開發利用、重開采輕勘查等,導致礦業的規模、技術、產業和產品的結構不合理,既制約礦產開發利用效益的增長,也影響礦業可持續發展的后勁。
4、礦產資源利用方式(含采選加工)和礦業經濟增長方式總體上處于粗放型、規模小、效益差的較低水平,采選與冶煉加工的產值比例為1:2.5(其中非金屬礦產為1:6.04,能源(油氣)礦產為1:3.42,金屬礦產為1:2.57,水氣礦產為1:1.28);以市場導向和優勢礦產為重點的高科技系列深加工高增值產業發展滯后,礦業產值對全省工業總產值的貢獻率低于全國近10個百分點(但發展的空間和潛力很大)。
5、集體、個體小型礦山占全省礦山總數的92.65%,點多面廣,規模小,布局和采選方法不合理,采選加工技術設備和管理落后,以致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產品質量不高,經濟效益與生態環境效益低下,廢棄礦區復墾工作滯后。全省礦業固體廢棄物、粉塵廢氣、SO2的排放總量較大,分別占工業總排放量的54.85%、42.71%、20.54%;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防治的力度亟待加大。
6、在礦產資源管理上,對“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體現不夠,市縣地質礦產行政機構薄弱、科技人員缺乏、礦山管理工作松弛,礦業投資的軟環境欠佳,適應市場經濟和國際慣例的礦業權市場不健全,礦業多渠道融資乏力,依法行政的力度尚需加強,地質礦產的勘查隊伍和行政隊伍的整體素質亟待提高。
四、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對礦產資源需求預測及可供性分析
(一)經濟社會發展宏觀形勢對礦產資源需求預測分析
《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提出,要立足省情,依托優勢資源,發展特色工業,壯大資源型工業,要充分利用海南的天然氣等優勢礦產資源,重點發展天然氣清潔能源和化肥,積極發展鐵銅鈷、石英砂、鈦鋯、金、飲用礦泉水和醫療熱礦水等資源的開發及其深度加工利用;一、二、三產業比例為37.9:21.5:40.6,工業占國民經濟的比重提高到15%(2000年為12.71%);全省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左右(高于全國平均7%左右的水平)、年人均超過1萬元,并爭取在2010年前比2000年翻一番。因此,隨著國民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工業化、基礎設施與城鄉建設進程加快和人口增長和人均資源消費水平的提高,礦產資源的需求必然呈增長態勢。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戰略性礦產資源持續緊缺,開發利用強度將繼續加大
石油、天然氣和富鐵礦,是我國嚴重不足而我省具有明顯優勢的戰略資源。“九五”末期,我國的進口量依次達7026萬噸、30億立方米和5510萬噸(富鐵礦)。為了保障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資源需求,同時有力推動海南油氣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設,“十五”期間,預測年新增需求量為原油300萬噸,天然氣24億立方米,富鐵礦將在“九五”末期產量的基礎上適度增長。
2、海南新興工業省建設對新材料礦產資源的需求趨旺盛
在“九五”基礎上,“十五”期間預測年產量為黃金6萬兩、鈦鐵精礦10萬噸、鋯英石精礦2萬噸(伴生金紅石精礦1萬噸)、鈷精礦3.5萬噸、石英精砂100~150萬噸、石墨精礦1.2萬噸、高嶺土精礦20萬噸。
3、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建設對大宗建材礦產資源需求量大
水泥用灰巖和粘土、飾面和工藝雕塑用花崗石材、建筑用砂石粘土等大宗建材礦產資源,“十五”期間仍面臨廣闊旺盛的市場需求,預測年新增需求量為水泥用灰巖80萬噸、粘土12萬噸,飾面和工藝雕塑用花崗石材荒料各12萬立方米、4萬立方米,建筑用砂和粘土各50萬噸、建筑用石料200萬噸。
4、海島休閑度假旅游勝地建設將有力促進礦產資源的開發加工
醫療熱礦水、飲用礦泉水、寶石水晶和金銀(飾品資源),是與休閑度假旅游業發展關系密切的礦產資源,有著互為依存、相得益彰的特殊作用。十五”期間,預測年新增需求量為醫療熱礦水200萬噸、飲用礦泉水及化妝品和護膚用礦泉水72萬噸,飾品加工業對寶石、水晶、金銀的需求也將明顯增長。
5、海南生態省建設倡導的綠色礦業和環保產業為礦產綜合開發利用拓展了新的領域
在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基礎上,科學充分地綜合利用長昌煤礦兼采的油頁巖質粘土和廢棄的煤矸石,建設集約化生產新型節能空心磚廠,實現礦山的無廢石示范開發;科學開發利用鋁土礦,煉制加工4A沸石環保型洗滌劑和洗衣粉添加劑新產品。“十五”期間,預測年增需求量為油頁巖質磚用粘土150萬噸、鋁土礦(精礦)2.7萬噸。
此外,“十五”期間對螢石、硅石、白云巖、硫鐵礦等礦產的需求量,也將比“九五”期間有較大的增長。
(二)國家和本省產業結構調整對礦產資源需求分析
在新一輪的產業結構調整中,國家將機械、汽車、電子、石化、建筑作為全國的支柱產業;海南根據自身優勢和特色,進一步明確和堅持“一省兩地”經濟發展戰略;在加快新興工業省建設中,要求工業年均增長12.5%左右,發展壯大資源型工業、改造提高現有優勢產業、有選擇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高建筑業和建材工業水平,將油氣能源化工、高檔制(漿)紙、糧食加工、光纖光纜、汽車、球墨鑄鐵管、無紡布、聚酯等項目作為“十五”期間的建設重點。這為我省礦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及礦種、產品結構調整與優化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并指明了方向。
(三)我國加入WTO對海南礦產資源供需形勢的影響
我國加入WTO后,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礦產資源國際化形勢的發展、市場準入條件放寬和進出口競爭加劇,對于我省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既是難得的機遇,又是嚴峻的挑戰。特別是國際上價廉質優的鐵礦石出口我國,對于我省鐵礦石的市場銷售沖擊和負面影響尤其嚴重;但對于我省具有資源優勢的石英精砂、鈦鋯精礦、飾面花崗石材及其煉制加工產品的出口,必將帶來有利的影響。
(四)礦產資源可供性分析
綜上礦產供需形勢分析,隨著世界經濟增長減緩、我國和本省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并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以及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對礦產資源供求的影響,我省礦產資源的產量和需求量從總體上將呈現持續、穩定、非均衡增長的發展態勢。
根據對我省1999年底主要礦種保有的資源儲量(尤其包括儲量和基礎儲量)、2001~2005年和2006~2010年預測年產量及采選回收系數而計算的累計消耗儲量的對比分析,我省天然氣、鈦鐵礦、鋯英石、鐵礦、鈷礦、鋁土礦、石英砂、油頁巖質粘土、高嶺土、水晶、飾面花崗巖、飾面輝長巖、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可以或基本可以滿足到2010年的需求;石油、金、石墨、寶石,建筑用的砂、石料、磚瓦粘土等礦產資源,因儲量不足,僅能滿足“十五”計劃期間(2001~2005年)的需求,必須及時規劃接替儲量的勘查。我省緊缺的優質煤(172萬噸/年)、石油煉制各種油類(114萬噸/年)、焦炭(2.76萬噸/年)、鋼材(15.1萬噸/年)等重要礦產品,需靠境外資源和市場供給。
第三章規劃指導思想、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規劃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央關于人口資源環境和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以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保障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一省兩地”經濟發展戰略和生態省建設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需求為目的,以實現礦業可持續發展為主題,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在國家有關政策和《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的指導下,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當前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對外開放與科技進步的關系,政府主導與市場配置資源的關系,以及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勘查的關系,充分發揮我省的礦產資源優勢、區位優勢、政策優勢,強化對地質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與勘查,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和在開發中保護”及其依法科學管理,依靠體制創新、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構建具有海南特色的集約化、高附加值、競爭力強的礦業體系,促進礦業的經濟效益、資源效益、生態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和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規劃目標
(一)至2005年規劃目標
1、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建立公益性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分開運行的新體制和礦產儲量有償使用與更新補償機制。通過加強地質礦產調查評價,提高國土地質研究程度,為經濟和國防建設宏觀決策提供區域地質資料依據,計劃新發現有進一步礦產勘查價值的基地30處;通過商業性礦產勘查,計劃新增重要礦產的可利用儲量為:天然氣970億立方米、石油3400萬噸、金50噸、鈦鐵礦150萬噸、鋯英石25萬噸、鉛鋅3萬噸、石英砂2500萬噸、粘土3000萬噸、水泥灰巖5000萬噸、飾面花崗石材2000萬立方米、飲用礦泉水3000立方米/日,醫療熱礦水5000立方米/日、地下水30000立方米/日;力求重要礦產儲采比的動態基本平衡和供應安全。
2、礦業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與優化:以“大資源、大環境、大市場、大發展”的觀念,實施“突出油氣、石英砂資源優勢,重點建設化工能源基地和硅工業基地,確立海南優質飲用礦泉水的品牌地位,加強發展黃金產業,協調發展鈦、鋯、鈷、富鐵礦煉制和金銀寶石水晶飾品加工,以及優質建材和醫療熱礦水增值開發的海南開放型礦業發展戰略”。明確“海域帶動,東西推進,發展南北,保護中部”的礦業布局。積極配合和參與省轄海域油氣的勘查、開發,創造條件力爭就近上岸發展油氣能源化工優勢產業,改善和優化全省以清潔能源為主的能源結構;著力提高我省富鐵礦、鈦、鋯、鈷、石英砂精礦及其加工產品,以及黃金、寶石、水晶加工飾品在市場的占有和控制能力;建立本省緊缺優質煤、焦炭、石油煉制系列產品和鋼材、銅、鋁等產品的安全、穩定保障體系。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以優勢礦產資源高科技集約化高附加值開發為重點的新興工業基地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對提升全省產業競爭力發揮重要作用。
3、礦業體制改革與規模組織結構、技術結構、產品質量結構的調整:基本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集探采工貿于一體的大中型企業為主體,大中小型并舉的新型多元現代礦業體制;基本改變礦業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布局散亂、技術設備與管理差、采選綜合回收率不高、產業與產品結構不合理、競爭力弱、科技含量和效益低下的落后狀況;要求礦產品和出口礦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和國際或進口國優良品級的要求;名牌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得到鞏固、提高與適度發展。
4、調控礦產開發利用總量:根據礦產資源儲量豐缺、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市場導向及價格與效益關系,合理調控重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堅持走資源節約型高效利用的礦業經濟之路。
5、礦業經濟及礦產品出口目標:礦業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其運行質量和效益得到全面提高,全省礦業總產值計劃達到80億元;其中礦產采選20億元,以礦產為主要原料的煉制加工產值60億元,比“九五”后期的1999年分別增長78.5%、56.1%和87.4%;礦產采選與精深加工的產值比分別由目前的1:2.5調整到1:3;礦產品出口額計劃達到4億美元,比1999年增長46%,使礦業成為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
6、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根據海南生態省建設的總要求,創建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綠色礦業”。健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的監督管理機構、技術指標體系和防治保證金制度,著力推廣“無毒少廢”和綜合利用資源的先進的采選冶技術、設備和生產工藝,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和大幅度減少“三廢”排放總量;礦山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率、“三廢”的總量控制與達標排放,以及礦山用地的及時復墾和生態環境的恢復與重建治理率,均達到國家的要求或先進水平。
(二)至2010年遠景目標
1、全面完成海南島及其它重要島嶼的1:25萬區域地質調查、省轄海域1:100萬區域地質調查、全省1:25萬生態環境地質調查和重要成礦區帶礦產資源潛力調查評價;繼續加強戰略性海域油氣資源的勘查開發;拓展投融資渠道,加強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的國內外合作,加大開展以市場廣闊、成礦地質條件好、資源潛量大的優勢礦產為重點、兼顧其他和急缺礦產的勘查投入;規劃新發現各種礦產地35處,油氣、鈦、鋯、金、優質建材等重要礦產探明可利用儲量明顯增長,其余礦產按市場需求適度增長;建立全省地質礦產資源信息系統;進一步增強地質礦產工作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保證作用。
2、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符合國際慣例的開放型多元現代礦業體制、礦產資源的宏觀管理體制和微觀運行與經濟補償機制更趨完善,礦業權的資產化管理全面實施,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礦業開放格局基本形成,充分利用國內外“兩種資金、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數量、質量和效益全面提高,保障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安全運行的礦產資源有效供給。
3、礦產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科學、有序、集約化開發利用;具資源優勢的高科技、高質量、高增值、高效益的礦產煉制系列深加工產業體系更趨壯大、配套;礦業的規模結構更加合理,集體和個體小礦山的數量進一步減少;礦業的經濟和資源效益明顯提高,至2010年的礦業經濟總產值將實現比2000年翻1.5番的目標(規劃達到160億元,其中礦產采選產值約35億元,礦產煉制加工產值約125億元)。
4、依據礦產資源的豐缺、市場導向、價格和效益,對礦產開采總量及其產品質量的調控全面加強;礦業的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進出口結構更趨合理,礦產資源的“三率”指標和綜合利用指標在“十五”的基礎上進一步分別提高;“綠色礦業”得到全面實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及其經濟補償機制更趨完善,力求新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達標、重建與恢復治理率、現有礦山生態環境的治理率、已閉坑礦山生態環境的治理率均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實現礦山生態環境的根本好轉。
三、規劃基本原則
為了實現上述規劃目標,在堅持依據并服從全國礦產資源規劃、與國家有關法規和規范標準一致、整體規劃統籌安排、實事求是與突出重點、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等總體原則的前提下,充分體現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宏觀調控下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從海南實際出發,以加快發展作為主題,將地礦工作與海南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緊密結合,走資源節約型高效“綠色礦業”的新路,提高礦業經濟質量、規模和經營的集約化水平及其在工業經濟和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與貢獻率。在實際工作中突出三個重點:(1)具優勢、比較優勢和大宗建材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2)著力建設依托具優勢和比較優勢礦產資源為重點,市場廣闊、布局合理、競爭力強、具有特色的采選和集約化、深加工礦業體系;(3)全面提高國土地質調查研究程度,發揮其在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協調相關產業發展等方面宏觀決策的先行、基礎性作用。
2、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開源與節流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依靠高新技術和科學管理,開拓礦產勘查、開發利用的新領域;加強并超前開展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綜合勘查,不斷發現新的礦種、類型和礦區,使各礦種開發消耗的儲量及時得到補充和增長;注重優勢礦產和具深加工高增值潛力礦產的保護性開發,強化資源節約型高科技集約化高效礦業經濟的主導作用,提高礦產的采選綜合回收率、共伴生礦產的綜合利用率和資源高附加值系列加工利用的水平與效益。
3、堅持體制改革與創新。改革和建立適應我省市場經濟發展的礦業行政宏觀管理體制和企業運行機制,健全礦業法規,培養礦業權要素市場,調整、優化礦業結構和布局,調控資源開發與新增總量,實現礦業可持續發展。
4、堅持利用“兩種資源”,面向“兩個市場”。積極利用經濟全球化、礦產資源國際化和加入WTO的有利機遇,開放省內礦業市場,著力改善礦業投資環境,實施“引進來”和“走出去”的戰略,鼓勵國內外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勘查、開發我省礦產資源,同時引導和扶持我省地勘、礦業企業到省外、國外勘查、開發礦產資源,不斷增強我省在礦產品市場和礦業資本市場的競爭力,提高我省礦產及其深加工產品的市場份額和緊缺礦產的穩定外供能力。
5、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其它自然資源利用、區域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根據各市縣礦產資源的豐缺、組合、分布特點和開發利用水平,結合區域經濟發展方向及其對生態環境功能與保護的不同要求,因地制宜、揚長避短,形成重點突出、各具特色和礦業生態環境優良的區域礦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以及礦產開發的經濟、社會效益與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
第四章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
我省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必須以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全國國土資源大調查“十五”規劃、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綱要、有關政策和礦業發展戰略為指導,結合市場導向和成礦地質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協調部署公益性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既全面提高我省國土地質研究程度,又使主要礦產資源儲量的探明與開發加工的消耗保持總量的動態平衡,并使其有效供給的增長速度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需求相適應,確保礦業可持續發展;同時,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實行公益性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分開運行。
一、公益性地質礦產調查評價
按照全國國土資源大調查和中國地質調查局“十五”計劃對我省地質礦產項目的要求,合理使用國家劃撥的專項資金并力求應用新的理論、技術和方法,統籌部署和組織各類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一)重要成礦區(帶)和優勢礦產的調查評價
能源礦產:從維護國家領海主權及其資源權益的戰略高度,全力配合國家和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深入開展南沙海域以北康、萬安、南薇西、曾母、禮樂、中建南等盆地為重點的石油、天然氣,以及南海西北部、南沙陸坡區天然氣水合物(可燃冰)的資源調查與遠景評價,擇優提供若干個商業勘查的油氣基地。
金屬礦產:加大對瓊西南二甲——抱倫重要成礦區的北西向抱倫成礦帶、北東向戈枕成礦帶和王下東西向成礦帶以金為重點和鉬多金屬資源的調查評價力度;加強瓊南同安嶺、牛臘嶺中生代火山盆地,瓊東北蓬萊、煙塘南北向成礦帶和雷鳴紅層盆地以金、銅、鉛鋅為重點的資源調查和遠景評價;注重開展海南島稀土及東部近岸淺水海區鈦鋯砂礦資源的調查評價。發現一批可供招標商業勘查的礦產地。
非金屬礦產:開展海南島優質、新型飾面花崗石材,以及瓊東北石英砂、高嶺土和粘土資源的調查與遠景評價。
(二)地熱、礦泉水、地下水調查評價
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和水文地質條件,加強地熱(熱礦水)、飲用礦泉水和地下水資源潛力調查評價。支持“老少邊窮”地區和嚴重缺水地區的供水水文地質勘查。完善海南島地下水網點和海口地區地下水及環境地質的長期監測。
(三)區域基礎地質調查評價
開展為城市化、農業現代化、生態環境、海洋與海岸帶和市縣經濟發展提供基礎地質資料服務的1:25萬的樂東縣、陵水縣、瓊海市、東方市、海口市、七洲列島等6個圖幅區域地質調查,樂東縣、陵水縣、瓊海市、海口市等4個圖幅的生態環境地質調查,以及海南島國土資源遙感綜合調查;1:5萬保亭、藤橋兩個圖幅區域地質調查;海南島重點地區的地質災害、農業地質、旅游地質的調查評價。全力配合國家、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和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逐步開展海域1:100萬的海南島幅、永暑礁幅,以及其余圖幅的區域地質調查。同時,以多目標、多功能地球化學填圖新理論為指導,加強基礎地質、成礦規律與找礦等重大基礎性地質研究;實施“數字國土”工程,建立全省重要地礦成果數據庫和信息系統。
(四)礦山生態環境調查規劃意見
在今后5~10年內,分期分批完成以礦業發達市縣為重點的各市縣礦山生態環境調查評價,制定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
二、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
在國家對礦產資源勘查的宏觀調控下,鼓勵多渠道利用國內外資金,開展以成礦地質條件和找礦信息為依據、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工作。要理順礦業權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改善投資環境,依法保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探礦權人發現經濟礦床后依法取得采礦權;鼓勵國內外投資者對公益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發現的成礦遠景區,通過競爭性投標獲得探礦權進行商業性礦產勘查;建立資源耗竭補償機制;引導和推進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市場化的進程。
(一)商業性勘查的方向與礦種
商業性勘查的主要方向為:鼓勵滿足擴建或新建部分礦山需要的優勢礦產和短缺礦產的勘查;加強重點礦山外圍成礦預測和為礦山尋找接替資源的勘查;引導和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必需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農業地質等勘查。
重點鼓勵投資勘查的礦種為:石油、天然氣、地熱(熱礦水)、金、鈦、鋯、銀、銅、鈷、鎳和大宗優質建材非金屬等供給不足的重要礦產;限制性投資勘查的礦種為:鎢、錫、鉬、稀土、螢石、石英砂等市場上供過于求的礦產;禁止投資勘查的礦種為:成礦條件差的放射性礦產等涉及國家戰略利益的礦產。
(二)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地區
鼓勵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地區為:具有資源潛力的“老少邊窮”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老礦山周邊地區,重點支持市場前景和經濟效益好、集約化規模采選及深加工高增值企業所急需的礦產原料且有資源潛力的地區;限制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地區為: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大影響的礦區不得勘查,礦床內外部建設條件差的“深、貧、遠、難”地區,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和地下水已達采補平衡的地下水源區,國家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實驗區;禁止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地區為:國家和省級旅游風景名勝區,重點文物古跡,地質公園和地質遺跡保護區,城市、村鎮,工業、交通、國防、水利設施及河海岸的安全規定以內地區,軍事禁區,重點水土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地質環境脆弱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
(三)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重點規劃部署
按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能源礦產和水氣礦產勘查的重點規劃區分述如下:
1、金屬礦產勘點規劃區
(1)瓊西南貴金屬成礦區:包括樂東縣抱倫、東方市二甲—布磨、昌江縣王下等3個二級勘查規劃區。
(2)瓊東北金、鈦、鋯成礦區:包括定安縣富文、文昌市鹿馬嶺—抱虎嶺、屯昌縣中建—定安縣翰林等3個二級勘查區。
(3)瓊南有色貴金屬成礦區:包括三亞市高峰、嶺曲2個二級勘查區。
(4)瓊西北金屬成礦區:包括儋州市南報—澄邁縣仁興、儋州市洛南—南豐2個二級勘查區。
(5)瓊中有色貴金屬成礦區:包括瓊中縣新安—中平1個二級勘查區。
(6)瓊東海域鈦鋯砂礦成礦區:包括萬寧市東澳—大洲島淺海、陵水縣新梅—黎安淺海、文昌市木欄頭—潮灘淺海等3個二級勘查區。
2、非金屬礦產勘點規劃區
(1)瓊東北非金屬成礦區:包括文昌市的龍樓—昌灑(石英砂)、抱羅(高嶺土)、翁田(磚瓦粘土)等3個二級勘查區。
(2)瓊西南飾面石材、灰巖成礦區:包括樂東縣尖峰、三亞市大園、南山北和東方市寬坡嶺等4個二級勘查區。
3、能源礦產勘點規劃區
積極配合國家、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暨南海西部公司、中國地質調查局暨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加強海南島周邊油氣盆地勘探和挺進南沙海域主要油氣盆地勘查。其重點規劃區的部署是:
(1)瓊周邊海陸石油、天然氣、天然氣水合物成礦區:包括鶯歌海盆地、珠三拗陷、瓊東南盆地、瓊西北福山凹陷、西沙海槽盆地等5個二級勘查區。在注重增加已開發油氣田接替可采儲量的補充勘探的同時,協調優選開展成礦條件好、潛量大的陵水4-2、文昌15-1等油氣構造的勘探評價。
(2)南沙海域石油、天然氣、天然氣水合物成礦區:包括萬安盆地(重點是其北部、中部、東部隆起油氣富集帶)、曾母盆地(重點是其南康臺地、南部斜坡油氣富集帶)、北康臺地、西衛盆地、南薇西盆地、禮樂盆地、中建盆地等7個二級勘查區。
4、水氣礦產勘點規劃區
包括瓊海市博鰲(地下水)和海口—府城、三亞市林旺—羊欄、東方市羅帶—新街(熱礦水)等4個二級勘查區。
第五章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為了實現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必須繼續依法加大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頓的力度,實現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和長期穩定;依法加強和做好對礦業權人資質條件審查,礦業權的準入條件、有償取得與轉讓及其運行的科學管理;在建立對不同礦種和礦山的合理開發規模、采選技術、綜合利用、礦石質量的分級使用和優質優用的技術評價體系等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全國礦產資源規劃與布局的要求,正確處理政府主導與市場配置資源的關系,重點是調控礦產開采總量,依法科學地做好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有效保護的規劃布局,確定鼓勵、限制、禁止開采的礦種、開采規劃區及礦區,調整與優化礦業的規模結構、技術結構和產品結構;依靠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提高礦產資源的利用效益。
一、調控礦產資源開采總量與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
(一)調控礦產資源開采總量
按照礦產資源開發總量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需求及生態省建設相適應的要求,結合保有與接替可采儲量實際和“十五”期間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主要礦產的需求預測,加強主要礦產的開采總量調控。
“十五”期間,我省主要礦產開采的調控總量為:天然氣60億立方米、石油300萬噸、黃金6萬兩、鈦鐵礦10萬噸、鋯英石2萬噸、鐵礦400萬噸、鈷金屬5000噸、鋁土精礦9000噸、石英砂150萬噸、飾面花崗巖石材荒料16萬立方米、水泥灰巖430萬噸、磚瓦粘土50萬噸、油頁巖質磚瓦粘土150萬噸。
(二)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
從省情和礦情實際出發,發揮我省經濟特區優勢和區位優勢,全方位擴大開放,加強國內區域和國際合作,實施“走出去、引進來”的開放型礦業發展戰略,著力做好吸引國內外兩種資金,用好兩種資源,開發兩個市場。加強國內區域和國際合作的重點是:(1)積極配合國家和參與南海西南部石油、天然氣的勘查、開發;(2)加強與國內和國際有關企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在我省優勢礦產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方面的合作。鼓勵和支持到省外和國外勘查、開發礦產資源的重點是:(1)鼓勵勘查、開發國內、省內緊缺、國民經濟發展需求較大的鈷、銅、鉛、鋅、銀、鉻、鉀鹽、金剛石、優質煤等礦產;(2)支持能帶動我省相關技術、設備和勞務輸出,獲取經濟和資源效益比較好的鋯鈦砂礦等礦產勘查、開發項目;(3)支持到資源相對豐富,勘查開發潛力大,資源和市場互補性強、投資環境好,與我國、我省合作已有一定基礎,關系友好的國家或地區(特別是周邊國家)勘查、開發礦產資源。在礦產品進出口貿易上,要加強對鋯、鈦、石英砂、飾面石材等優勢礦產原料出口規模、品種結構和價格的宏觀調控,有節制地調控緊缺礦產的深加工成品高價進口,逐步改變礦產品“低出高進”的不合理貿易模式,提高進出口的經濟和資源利用效益。
二、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規劃布局
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規劃布局,必須在做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區域布局的基礎上,明確劃定鼓勵、限制、禁止和保護規劃區的基本原則和條件,進而安排規劃礦種及開發規劃分區。
(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區域布局
在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和我省產業布局的指導下,結合礦業發展戰略的總體要求,按照“海域帶動、東西推進、發展南北、保護中部”的區域布局,將全省劃分為5個各具特色的礦產資源開發區,以利于資源優勢變為產業優勢、產品優勢和經濟優勢。
1、周邊海域油氣開發區:跨越瓊東南盆地、鶯歌海盆地和珠三坳陷,要根據國家“新區增儲上產、海域油氣登陸、實現油氣工業快速發展的目標”,以天然氣資源優勢和石油資源比較優勢,全力配合國家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在確保崖13-1氣田繼續穩產的基礎上,加速東方1-1、樂東22-1和15-1氣田以及文昌13-1和13-2油田的開發,創造條件就近上島系列煉制深加工,將海南建成我國新興的油氣能源化工戰略基地,在海南新興工業省的建設中起帶動和輻射作用。
2、西部礦產開發區:跨越澄邁、臨高、儋州、昌江、白沙、東方、樂東等7個市縣,與西部工業走廊的規劃布局相銜接;以海陸天然氣和石油、金、鐵、鈷、銅、水泥灰巖、玻璃石英砂、飾面花崗石材等資源優勢,八所、洋浦、金牌、老城等港口條件,以及石碌、抱倫、土外山、紅甫門嶺、蕓紅嶺、路千嶺、尖峰嶺等骨干礦山和中海油化學公司、海南鋼鐵公司,抱倫、金昌和武華金礦,國投、八一水泥廠等加工企業為依托,有選擇地加快高新技術礦業的發展,重點在東方市建設我國新興集約化開放型油氣能源、系列化肥化工戰略基地;石碌鐵、鈷、銅、金、建材煉制加工基地,洋浦硅工業和天然氣電力基地,馬裊(金牌港)和老城石油煉制、精細化工基地,尖峰飾面石材和異型工藝石材石雕系列加工基地,盡快形成具有海南特色和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礦業群。
3、東部礦產開發區:跨越文昌、瓊海、萬寧、陵水等4個市縣;以鋯鈦砂礦、玻璃石英砂、高嶺土、鋁土礦、鈷土礦、寶石、醫療熱礦水、飲用天然礦泉水等資源的比較優勢,清瀾、博鰲、烏場的港口為依托,建設以文昌和萬寧為重點的鋯鈦砂礦集約化采選和系列深加工基地,文昌的龍馬石英砂、龍樓和南和高嶺土、蓬萊鋁土礦、鈷土礦和寶石綜合采選基地,博鰲、官塘、興隆熱礦水開發利用基地和瓊海上涌飲用天然礦泉水、美容保健礦泉水開發基地。
4、北部礦產開發區:跨越海口、瓊山、定安、屯昌等4個市縣;以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金、鈷土礦、水晶、油頁巖質粘土等資源優勢和海口港為依托,建設以海口市為重點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品牌基地、系列礦泉飲料基地、醫療熱礦水開發利用基地、鈷冶煉深加工基地、金銀寶石水晶首飾飾品系列加工基地,以及瓊山長昌的環保節能空心磚生產基地。
5、南部礦產開發區:跨越三亞、保亭等2個市縣;以天然氣、醫療熱礦水、飾面花崗石材、鐵、水晶等資源優勢和三亞港為依托,發展以三亞為重點的天然氣電力與管道供氣、醫療熱礦水開發、飾面與異型工藝石材石雕系列加工、金銀寶石水晶首飾飾品加工基地。
對各礦產開發區的建筑大宗用砂石粘土礦產,在確保河(海)岸、航道運行與防洪排澇安全,以及保護生態環境及耕地的前提下,根據城鄉和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結合清除航道泥砂淤積的實際,因地制宜地合理規劃布局,適度集中,通過聯合、兼并等形式,逐步形成以集約化規模開發為主的開采與適應市場需求的系列產品加工基地,實行綜合開發、分類銷售、優質優用和無尾礦生產。
(二)劃定礦種與規劃區的基本原則和條件
1、劃定礦種的基本原則和條件
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和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及國土資源部的規定,結合我省礦產資源豐缺程度和礦業基礎,以及市場狀況、經濟效益及對生態環境危害程度,將礦產資源劃分為鼓勵、限制和禁止開采等3類礦種。
(1)鼓勵開采的礦種
將資源豐富、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高,開發過程中能較好地控制對環境和社會造成影響的礦產。列為今后5~10年鼓勵開采的礦種是:天然氣、石油、金、鐵、玻璃用石英砂、高嶺土、油頁巖質粘土、白云巖、石英巖、硅石、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
(2)限制開采的礦種
將對具資源和出口優勢需限產保值的鈦鋯砂礦;對市場出現供過于求,擴大開采規模將影響經濟效益的褐煤、鉬、重晶石、螢石;對資源不足,需求可以通過國內外市場解決的鈷、鈮鉭;以及開采過程中造成的生態環境、社會問題較為嚴重的鈷土礦、鋁土礦、寶石、水泥灰巖、飾面花崗石材、建筑大宗用的砂石粘土、地下水等礦產,列為限制開采的礦種。
(3)禁止開采的礦種
將市場嚴重供過于求,開采經濟效益很差的礦產,或者是資源嚴重不足又可以通過國內外市場解決的硅澡土礦,或者在開采過程中造成嚴重生態環境、社會問題的沸石、膨潤土礦,列為我省禁止開采的礦種。
2、劃定各類規劃區的基本原則和條件
(1)劃定各類規劃區的基本原則
①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海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以及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環境保護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法、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準入原則。
②符合與《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海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以及環境保護、土地利用、旅游、交通等相關規劃相銜接的原則。
③遵循礦產資源“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以及與相關產業發展效益比較原則和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原則。
④以市場為導向,維持國家戰略利益和國家規劃戰略找礦的原則。
⑤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的原則。
(2)劃定各類開采規劃區的基本條件
①礦產資源相對集中且資源儲量基本可靠,礦床開采條件良好。
②礦產品有市場需求,有較穩定的市場渠道和所依托的選冶加工產業,有利于形成集約化規模開發,有利于礦產資源的利用方式、管理方式和礦業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向集約轉變。
③具備生態環境保護的準入條件。
(三)規劃礦種及開發規劃分區
根據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十五”計劃綱要及產業政策要求,結合我省礦情實際和開發利用情況,本次規劃的礦種范圍主要是:能源礦產3種(天然氣、石油、褐煤);金屬礦產10種(金、鈦鐵礦、鋯英石、金紅石、富鐵礦、銅、硫鈷礦、鈷土礦、鋁土礦);非金屬礦產16種(玻璃石英砂、水泥用灰巖、水泥用粘土、飾面花崗巖、飾面輝綠輝長巖、石墨、油頁巖質粘土、高嶺土、白云巖、石英巖、熔煉水晶、寶石、螢石、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粘土);水氣礦產3種(天然飲用礦泉水、醫療熱礦水、地下水)等共32種。其中天然氣、石油、金、鈦、鋯、富鐵、鈷、石英砂、水泥灰巖、飾面花崗石材、建筑用大宗的砂石粘土、飲用礦泉水、醫療熱礦水等,是“十五”著重規劃礦種。
開發規劃分區實行地質界限與行政區界限相結合,以地質界限為主的原則劃分。全省共劃分主要的規劃區52個。
1、鼓勵開采規劃區及礦區
是指開采礦產資源儲量條件和市場前景好、經濟和資源效益高、開發利用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不超出環境容量的地區及礦區。包括:天然氣、石油、富鐵、鈷、銅、金、白云巖、石英巖、石英砂、高嶺土、耐火粘土、磚用油頁巖質粘土、飲用天然礦泉水、醫療熱礦水等礦種共16個開采規劃區。
2、限制開采規劃區及礦區
是指具有資源比較優勢、市場容量有限需限采保值和保護濱海生態環境的鋯鈦砂礦區,或者是涉及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飾面花崗石材礦區、水泥灰巖礦區和建筑大宗使用的砂石粘土礦區,以及需限制超量開采防止誘發環境地質問題的地下水水源區;嚴格控制在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和實驗區開采礦產資源。包括:鋯英石、鈦鐵礦、鋁土礦、鈷土礦、寶石、水泥灰巖、飾面花崗石材、地下水等礦種共26個開采規劃區。
3、禁止開采規劃區及礦區
是指開采礦產市場容量供過于求、經濟效益低下,對生態環境具有不可恢復的影響、存在難以防范的礦山安全隱患的地區,以及主要城鎮村莊、重要基礎設施、重大工程設施及其周邊一定范圍內地區,軍事禁區,國家和省劃定的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重要旅游風景名勝區,重要地質遺跡保護區,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的不能移動的歷史文物、地質公園所在地區。包括:鋯英石、鈦鐵礦、沸石、膨潤土、石英砂、飾面花崗石材、水泥灰巖、鐵、硫鐵礦、鉛、鋅等礦種共7個禁止開采規劃區。
4、礦產資源保護規劃區及礦區
是指國家和省規定涉及國家戰略安全的放射性礦區、實行保護不新建開采礦山的礦區,以及目前還不能比較經濟地開發利用的大中型低品位貧礦和采選冶困難且對生態環境影響嚴重的礦區。包括:鈾、鉬、油頁巖、褐煤、磷等礦種共4個保護規劃區。
為了加強和做好礦產資源的分類、分區開采和有效保護管理,必須建立和健全相關的管理辦法且嚴格執行,堅決制止各種違規的礦業活動,保障礦產資源依法有序、科學有效的開發利用。鼓勵、限制、禁止、保護的礦產目錄,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商其他有關部門提出,報省政府審定后定期公布。限采礦產的年產量,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公布。各級礦產資源開采區、限采區、禁采區和保護區的范圍,由各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劃分,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批準后不定期公布。
三、礦業結構調整與優化
(一)礦山開采規模組織結構調整與優化
1、按照礦山規模與礦區、礦山占用的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及合理生產年限相適應的基本原則,結合我省不同礦種、礦床的特點、開發利用狀況、市場需求與開采總量調控,綜合考慮長遠發展,并有利于推進礦業的集約化規模開發等因素,對本次規劃主要礦種的礦山開采最低規模,按其批準占用礦產資源儲量的多少為依據分別確定為大、中、小型。
2、進一步加大礦山規模結構調整力度,對已取得采礦許可證但其開采規模與礦區和占用儲量規模明顯不協調的小礦山企業,限期整改。尤其對分散零星小型開采建筑用砂石粘土、水泥灰巖的礦山數目要減少30%以上,堅持走集約化集中規模開采為主之路;或者限期變更礦區范圍,適度減少占用儲量;逾期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停產。對新建礦產開采項目,要嚴格控制布局不合理、粗放小型礦山的審批;要嚴格審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保證礦山開采規模和合理生產年限與占用的資源儲量相適應,禁止大礦小開、一礦多開、濫采亂挖的不合理開采。減少礦山數量的具體目標為:以整頓交通干線、風景名勝區周圍小型石場、磚廠采礦,關閉約50處;海口市與原瓊山市合并后,調整小礦布局,全部關閉小型實心磚廠和采石場約30處;以競爭性有償出讓歸并、整合采礦權20處。即全省礦山數量由現有約500個,規劃期內控制在400個以下。
3、充分發揮集約化上規模的礦產采選冶煉加工大中型現代企業的骨干作用,對具比較優勢和大宗開采的礦產實行按規劃適度分散采礦、定點選礦、集中冶煉加工的方針;通過礦業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科技創新,逐步形成小變大,大而專,專而特,特而優,優而強,乃至集探采工貿于一體,以采礦、選礦、冶煉加工結構合理的大礦業集團為主體的發展格局。
(二)礦業技術結構產品結構調整與優化
1、礦業技術結構調整與優化
針對我省礦業長期停留在以生產和銷售礦產原料為主的粗放型低效益的突出問題,明確我省礦業技術結構調整與優化的方向是:
(1)著力調整和優化圍繞優勢礦產高效開發、高附加值深加工采選冶煉加工技術結構。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采用無毒少廢高效利用資源的先進工藝改造傳統采選加工工藝,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設備和管理方式,不斷提高采礦、選礦、冶煉深加工的能力和水平,開拓有市場高效益的產品,延長產業鏈和產品鏈,提高產品的質量和附加值,構建采礦——選礦——冶煉加工結構合理、相互關聯、保護生態環境且具國內外市場競爭力的特色礦業產業體系。
(2)從根本上改變我省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水氣礦產采選冶煉加工技術結構失衡和不合理的落后狀況,以優勢和大宗礦產為龍頭,使我省2005年采選礦與冶煉加工的產值比由1999年的1:2.5降低到1:3以下,促進我省礦產資源利用方式和礦業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3)創造條件,重點開展以下礦產產業化、商品化科技項目:
①鋯、鈦、鈷、銅、金、鋁、石英砂冶煉深加工的無污染或者低污染技術工藝流程的研究與開發,銅礦提高選冶回收率的溶劑萃取電積法技術;
②鋯、鈦、鈷、石英砂、高嶺土深加工粉體材料高純度和超細—納米級生產技術,風化殘坡積型鋯、鈦砂礦難選礦提高回收率技術攻關;
③石英砂、高嶺土的精礦和深加工產品高純度除鐵技術;
④鈷銅硫化礦和鈷土礦冶煉的鎳、銀、硫分離和綜合回收技術;
⑤多金屬金銀型礦石選冶的金、銀、銅、鉛、鋅、硫分離和綜合回收利用技術,低品位金礦提高回收率的生物—氧化作用和生物浸出技術;
⑥鋁土礦冶煉加工生產黑剛玉等產品后其廢渣中鎵元素綜合回收技術。
2、主要礦產開發利用及其礦產品結構調整與優化
主要礦產開發利用及其礦產品結構調整與優化的方向是:
(1)優勢和比較優勢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
著力提高礦產精礦產品及以礦產為主要原料的加工產品的精度、深度、附加值和綜合利用水平,不失時機地調整、開發與優化具有市場需求、競爭力、附加值高的系列產品,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產品優勢和經濟優勢。
①石油、天然氣:依托東方、洋浦、馬裊、老城等港口城鎮,重點發展優質高附加值的石油(含凝析油)煉制的系列燃料油類和精細化工產品(如氣油、柴油、重油、煤油和橡膠溶劑油、電器絕緣用油、印染溶劑、油墨溶劑、油漆溶劑、純苯、甲苯、二甲苯和發泡劑等),以及天然氣系列化肥化工產品(如尿素、復合肥、甲醇、甲醛、PTA等)、氣電等產品。同時,調整和優化我省能源結構,形成以天然氣、電力為主,石油、地熱和清潔煤產品為輔的格局。
②石英砂:充分發揮我省石英砂資源質優量豐、易采好選的優勢,以市場為導向實行限產保價的集約化有序開采;建立以文昌龍馬、昌江南羅和海尾、儋州光村、陵水龍嶺為重點生產特種、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系列精礦產品;依托洋浦港口城市,同步發展以高純納米級為重點的系列硅粉、以SiCl4為主要原料的光纖光纜、多晶硅、石英砂地板膠、系列玻璃等硅工業系列產品。
③鋯鈦砂礦:充分發揮我省東部鋯鈦砂礦資源豐富、易采好選的優勢,實行保護性開采,建設和完善以文昌、萬寧為重點的集約化采選、深加工產業基地,發展高科技、高質量、高附加值、多用途、具競爭力的系列產品,重點是漂白高純超細硅酸鋯粉、電子級和陶瓷級氧化鋯、鋯復合材料、人造金紅石、70#高鈦鐵、金紅石型高檔鈦白、光觸媒氧化鈦等產品。
④飲用天然礦泉水:發揮我省飲用礦泉水資源質優量豐、類型多樣的優勢和名優特品牌地位,實行高科技集約化規模開發。建成以海口、瓊海、三亞、儋州市為重點的開發基地,重點發展瓶裝、罐裝飲用天然礦泉水,礦泉可樂、礦泉啤酒等礦泉系列飲料,以及美容護膚型天然礦泉水產品。
⑤金礦:發揮我省金資源的比較優勢,實行保護性開采。建設和完善樂東縣抱倫、東方縣紅甫門嶺、昌江縣土外山和王下、定安縣富文為重點的集約化金礦采選冶基地;依托海口、三亞重要城市,發展以金首飾、獎杯、獎牌、紀念品、賀卡等高附加值系列飾品。
⑥富鐵、鈷、銅礦:對昌江縣石碌礦區實行綜合性采選和深加工、α—Fe2O3軟磁、氧化鈷、鈷酸鋰、電解鈷、銅等系列產品。
⑦飾面花崗石材:建成樂東縣尖峰嶺、三亞市大園等為重點的集約化規模開采基地,發展多花色品級飾面花崗石系列板材、桌面、基石、異型石材系列加工、工藝石雕等產品。
⑧水泥灰巖:實行集約化規模有序開采。根據水泥年產總量控制目標,逐步形成昌江縣蕓紅嶺、儋州市路千嶺、東方市白石嶺等為重點的開采基地(關閉一批無地質資料、開采零散不規范、資源浪費嚴重、規模在8萬噸以下的個體、私營小礦山),重點發展新型干式高品質水泥、精石灰、重質碳酸鈣和建材、冶金、化工等行業使用的系列產品。
⑨醫療熱礦水:發揮我省醫療熱礦水資源質優量豐、多類型優勢,發展集療、浴、游、度假、康樂于一體具海南特色的溫泉旅游休閑度假產業。建成以海口、博鰲、官塘、藍洋、興隆、七仙嶺、三亞、東方八所等為重點的開發基地,主要供醫療熱礦水泳池和賓館客房沐浴等使用,其尾水經冷卻降氟處理后用于花草澆灌等它用,實行無廢水生產。
(2)其它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
①風化殘坡積型寶石、鈷土礦、鋁土礦:實行保護性適度開采,建設文昌市蓬萊和南洋、瓊山市大坡、定安縣居丁綜合開采基地,分別發展寶石首飾,高純超細鈷粉、氧化亞鈷和氧化鈷,黑剛玉砂磨料和4A沸石等高附加值產品。
②石墨:建成瓊海市伍園采選基地,生產石墨精礦系列產品。
③油頁巖質粘土:建成瓊山市長昌開采基地,適度提高其自燃節能優質粘土的年產礦石量(以減少耕作性磚瓦粘土的產量),重點發展環保節能型空心磚,實行無尾礦生產。
④高嶺土:建設文昌市龍樓采選加工基地,生產煅燒高嶺土、日用、衛生潔具、建筑、電器用等系列陶瓷產品。
⑤建筑大宗用的砂、石、粘土:在確保河(海)岸和航道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及耕地的前提下,根據城鄉和基礎設施建設需求,因地制宜地合理布局,適度集中,通過兼并聯合逐步形成集約化規模開發為主,滿足港口、交通、建筑、房建等工程建設需求的系列產品生產,實行綜合開發、無尾礦生產。從根本上改變目前點多、線長、面廣,破壞耕地和生態環境,以及浪費資源的無序狀況。
白云巖、石英巖、硅石、螢石、熔煉水晶等其它礦產品的開發利用,主要根據市場的需求,實行開采總量控制,分類銷售,做到優質優用。
(三)設立新建礦山企業準入條件
1、必須符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符合和執行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我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布局與分區,以及關于鼓勵、限制、禁止的礦種、礦區和礦產資源政策;符合海南生態省建設綱要和環境功能分區的要求。
2、必須有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1)有合法的法人、營業執照和礦山開發的營業范圍;(2)有與開采規模相適應且經依法評審認定的礦產勘查報告及可采儲量,符合最低開采規模的要求;(3)有相應的資金、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先進的技術工藝和設備;(4)有經批準的礦山設計或礦產開發利用方案、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土地利用與復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礦山生產安全方案;(5)有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采礦權依法有償取得和依法繳納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的法制意識。
3、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的礦區,有毒有害組分高而難以治理污染的礦區,對生態環境產生不可逆轉性破壞的礦區,危及重要基礎設施、工程、交通、城鎮村莊、河(海)岸及航道安全的礦區,風景名勝旅游區,地質遺跡保護區,以及地質環境脆弱、地質災害頻發的礦區新建礦山。
4、嚴格控制無礦山依托選廠的新建、擴建。
5、凡屬國家和我省目前停止審批開發的礦種,不得設立新的采礦權和新建礦山企業。
6、充分發揮現有大中型骨干礦山企業的作用和潛力,利用其資金、人才、技術、設備、管理和市場等方面的優勢,并堅持擴大內涵再生產的原則,對其準入新建的礦山實行政策傾斜。
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影響和綜合經濟效益評價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但同時也會給生態環境帶來破壞。因此,在礦產資源開發中,要正確處理經濟與資源、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要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充分強化生態環境的制約作用,走保護生態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絕不能以破壞生態環境、犧牲長遠利益來開發礦產資源。要根據海南生態省建設目標和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做好礦產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要在堅決貫徹“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同時,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影響與礦產開發的經濟效益進行科學分析和評價,并研究礦業經濟與其他產業經濟的關系,為礦產開發項目和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一)要將生態恢復的費用列入礦產資源開發的成本。今后編制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可行性報告,要將包括采礦后土地復墾植被恢復、水土流失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環境污染治理等生態環境保護費用,進行全面的成本測算和核算。在礦產資源開發收益高于其他效益時,才具備采礦可行性,不能片面追求采礦短期效益。要防止犧牲良好的生態環境換取一時的經濟利益,犧牲整體利益換取局部利益,犧牲長遠的利益換取短期利益的礦產資源的開發行為發生。
(二)要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經濟價值進行綜合評價。在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階段,要將礦產開發項目與其他產業項目的開發進行橫向比較以及綜合經濟效益分析評價。根據比較效益原則,決定礦產開發項目和其他產業項目的取舍,避免礦產開發項目的盲目上馬,以利于我省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的進一步優化。
(三)鑒于我省中部山區是我省的水源涵養區、生物多樣性富集區,是我國生物多樣保護的重點地區之一,也是我省的生態敏感區。由于人口和經濟的發展,中部山區的生態環境和資源正面臨巨大的壓力。中部山區的生態環境與資源一旦遭受破壞,將難以恢復。為了嚴格有效地保護中部山區的水源涵養區、生物多樣性富集區,確保全省生態安全,原則不允許在中部山區進行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
五、提高礦產資源利用率
“十五”期間,將提高礦產資源利用率納入法制化、科學化管理軌道,建立符合實際的評價指標體系,執行相應的鼓勵政策和制約措施,努力使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得到物盡其用、優質優用、化害為利、變廢為寶,著力提高資源效益和經濟效益,逐步實現無廢石、無尾礦開發。
(一)提高礦產資源采選回收率
礦山企業必須按照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或者礦山設計開采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采礦貧化率、選礦回收率和共生、伴生礦產的綜合利用水平,必須達到國家和設計的要求。到2005年,露采礦產的開采回采率由目前的90%提高到95%以上,地下硐采礦產的開采回采率由目前的60%~70%提高到70%~80%,選礦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采選綜合回收率由目前的50%~60%提高到65%~75%。
(二)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和優質優用水平
鼓勵對共生礦的綜合分采利用和伴生礦的分選科技攻關與開發利用。到2005年,開展綜合利用的礦山比例提高到50%以上,對于一礦多用的礦產要按照礦石或礦產品的質量優劣分品級合理利用,確保優質優價優用;對特殊優質、稀缺的礦產要保護性開發利用,確保其最大的資源和經濟效益。
對飲用礦泉水、醫療熱礦水和地下水,在保持水質、水位、水溫、出水量動態穩定,補采平衡和地質環境穩定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持續開發利用。
(三)提高貧礦、難選冶礦利用和廢舊資源二次利用水平
對目前技術經濟條件下,還難以利用的貧礦、難選冶礦石,要切實采取保護措施,集中堆存,以便將來技術、工藝、設備、市場及價格改善后再回收利用。
運用經濟手段和優惠政策,鼓勵礦業企業組織對貧礦(特別是資源量十分可觀的表外鋯鈦砂礦和金礦)、難選冶礦(特別是殘坡積型含泥量高的鋯鈦砂礦、含鎵的鋁土礦,含鎳銅銀的鈷礦)的科技攻關和開發利用;鼓勵對稀缺礦產,積極研究尋求替代資源;鼓勵礦山企業對尾礦和“三廢”變廢為寶、化害為利的科技攻關和回收利用;鼓勵對礦產廢舊料的回收和二次開發利用。
第六章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
一、總體要求
從礦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海南生態省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堅持礦產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和“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次生地質災害控制執行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健全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的法規和組織、經濟、技術與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礦產勘查、采選、加工全過程的生態環境保護、水土流失與地質災害的防治,對礦山損毀的土地要因地制宜地進行綜合治理,增加植被覆蓋面積,防止水土流失,最大限度防止或減輕礦業活動污染和破壞土地、大氣、水體等,走“綠色礦業”之路。
二、新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
(一)嚴格執行礦山生態環境防治責任制
要依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明確礦業權人對礦山“三廢”和水土流失的防治、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和土地復墾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礦業權人必須在領取采礦許可證的同時,與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簽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防治責任書,并在年度開采活動中提取防護、復墾準備金,由地礦主管部門按治理計劃監督專款專用。
(二)加強新建礦山生態環境影響評估工作
1、在礦產資源地質勘查階段,要查明礦區的土地利用及生態現狀、查明礦區的環境地質條件,并在現狀評估的基礎上,預測未來礦床開采可能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提出防治建議,為礦山生態環境影響評估提供基礎資料依據。
2、在新建礦山可研、編制開發利用方案或設計階段,必須按國家和本省的法規、技術標準,嚴格執行礦山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地復墾制度,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否則,不得建設礦山。
(三)制定新建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
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結合新建礦山的實際,制定新建礦山生態環境和土地利用與水土流失的恢復治理方案及可行的保證措施,禁止占用耕地開采磚瓦粘土礦產;其他礦產開采批準占用耕地和林地的,必須執行“占補有余、動態平衡、采后恢復”的原則。新建礦山生態環境、土地復墾和水土保持恢復治理率達100%。
三、現有和閉坑礦山生態環境保護
(一)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保障機制、動態監測體系
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機構和省礦山生態環境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防治系統。加強對礦業活動可能誘發的“三廢”污染、水土流失、水源污染與土地退化,地面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的監測與預報,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礦山生態環境與地質災害得到基本控制和綜合整治。
(二)加強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
采用行政監督檢查與礦山企業自查相結合的方式,綜合運用法規、行政、經濟、科技、宣教等手段和措施,切實加強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的監督檢查,防止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礦業活動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污染;并對其一經發現的破壞、污染問題及時治理。
(三)嚴格控制“三廢”排放
必須依法從宏觀上控制礦業“三廢”排放總量,在微觀上按不同礦種、不同規模的礦山通過采用先進的采選技術、設備和無毒少廢的工藝流程,實現總量控制下的“三廢”達標排放。具體要求是:(1)礦業的固體廢棄物(尤其采礦的圍巖廢石和選礦的尾砂尾礦)的排放總量降低60%(其中對交通方便、運距不遠的無毒、無害固體廢棄物做到綜合利用,逐步實行無廢石(渣)、無尾礦生產;對邊遠偏僻礦山的,要做好剝離表土、廢石的堆場和尾礦壩的科學選址和建設,不得向河湖、水庫及其溝渠傾倒,防止泥石流、崩塌等次生地質災害的發生);(2)礦業的粉塵、煙塵和SO2、CO、氮氧化物等廢氣,必須采用先進的濕式作業、硫化礦石的氧壓浸出技術、生物化學技術、鈦鋯硅深加工的氯化技術、水泥的新制干法與封閉性或密閉的降塵、回收等技術,同時禁止土法冶煉金屬硫化礦石和土法煉金、煉油,其排放總量降低50%且全部達標排放,從而大幅度降低污染;(3)礦業產生的懸浮物、鹽類或礦業廢水中的COD、懸浮物、化學鹽類油類物質、氰化物、砷、汞、鉛、鎘、六價鉻等有毒、有害物質必須達標排放;提高礦業用水的循環利用率和綜合利用率,礦業廢水的排放總量降低50%,實現全省礦山污水達標排放;(4)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對違反有關法規、政策造成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的,要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整改達標并按規定給予補償,逾期不能達標的,實行限產或者關閉。
(四)引導礦山企業增加生態環境保護投入
對于礦山企業按國家“三率”指標要求而提高礦產品采選利用率創造的產值,對于開發低品位貧礦和提高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率和綜合利用采礦圍巖廢石和尾礦等所創造的產值,實施資源稅費的減免等優惠政策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并鼓勵將經濟收入的利潤留成用于增加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科研、技改和防治的投入。
(五)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
隨著采選生產的進展,現有礦山企業,必須因地制宜地同步做好分期、分階段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并及時治理“三廢”的積累污染、消除礦山次生地質災害的隱患,逐步做好分區段采礦后礦區土地的復墾還耕、還林、還草,防水土流失和土地的沙化、荒漠化,其治理率應達70%以上;礦山采選礦結束后,要在規定期限全面完成礦山生態環境、土地復墾和水土保持的恢復治理義務,要依法按有關技術要求編制礦山閉坑報告,并通過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土地、林業、水利等部門的驗收。
對于已閉坑的礦山,在加強對其生態環境動態監測的同時,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投資機制,開展治理示范工程,并總結成功經驗予以推廣。“十五”期間,選擇已停采、閉坑的萬寧市烏場(東澳、保定)鋯鈦砂礦區、昌江縣昌化鉛鋅礦區等實施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示范工程。已閉坑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率,到2005年應達40%以上,到2010年達70%以上。
第七章規劃實施的保證措施
一、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管理
(一)建立和健全礦產資源規劃管理體系
建立和健全以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為指導,并與其相銜接的省、縣級礦產資源規劃管理體系。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必須遵循下級礦產資源規劃要以上級礦產資源規劃為指導、并與同級相關規劃相銜接的原則;礦產資源的專項性規劃和行業性規劃的編制,必須遵循服從同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原則。礦產資源規劃經上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組批準后,具有法定效力,由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接受上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礦產資源規劃主要指標要納入本行政區同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嚴格執行。
海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是我省礦產資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保護礦山生態環境的規范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及其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省內地質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進行宏觀調控與監督管理,以及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的重要依據;是制定礦業經濟政策,編制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等專項規劃,以及市縣和行業性礦產資源規劃的指導性文件。
(二)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礦產資源管理體制
要按照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與探礦權、采礦權分離的原則,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礦產資源管理體制,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對礦產資源進行規劃、調查評價、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集中統一管理的行政職能;同時,要按照海南“一省兩地”的經濟發展戰略和建設生態省的要求,提高在生態環境保護、地質環境、土地利用、農業發展、水利交通、城鄉建設、旅游開發、防洪救災等有關規劃制定及項目審批中的參與度和科學性,并根據比較利益原則正確處理礦業與相關行業協調發展的關系。
(三)加強對礦業權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全過程的行政監督管理
充分發揮市場對礦產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努力培養和規范礦業權市場,理順礦業權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推行招標、拍賣、兼并、破產、出租、抵押、繼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探礦權、采礦權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和優勝劣汰機制,以及對鼓勵、限制和禁止勘查、開發的礦種、礦區的管理辦法;相應發展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礦業權評估、地質礦產技術信息服務等中介機構;制定相關法規,加強對礦業權的審批登記、權益保護的監督管理,以及對礦產品的流通市場、價格和進出口的監督管理,確保礦業秩序的正常、穩定。
加強在國土資源系統內對礦產資源的勘查和開發企業資質、勘查設計和開發利用方案,以及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的會審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施工、生產、“三率”指標、生態環境保護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等方面的年檢,監督礦業權人在礦業權注銷時履行土地復墾、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消除不安全隱患等義務。對各種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理。
(四)加強對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各地質礦產勘查單位和礦業權人與相關企業,必須全面、認真地貫徹執行經批準實施的礦產資源規劃,并建立領導責任制。特別是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級和下一級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劃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的,以及勘查、開發礦產資源的,必須及時予以糾正,并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要將“規劃實施的好與差,是考核實施部門領導業績的重要措施”,作為定期考核規劃實施的領導責任制政績的重要指標。
省和市、縣人民政府對規劃的實施要加強領導和政策支持;要加大依法、科學、公正執法的力度,積極培養礦業市場,切實保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和勘查、開發區的生產秩序;要堅持以全局觀念和比較效益的原則,協調礦業發展與有關部門及相關產業發展的關系。
二、拓寬投資融資渠道,改革和健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投資機制
改善礦業投資和經營環境,充分發揮海南經濟特區的政策優勢、區位優勢、以省轄海域油氣資源的潛在優勢,著力采用政府與國內外企業相結合、政策性與商業性相結合等多種形式,改革和健全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的多元化礦業投資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吸引國內外資金。編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投資指南;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手段與制定礦業產業政策,引導企業投資主要礦產深加工領域,提高礦業的科技含量和經濟效益。配合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合理利用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價款等可用于地質勘查的資金,開展公益性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作;采用“誰投資,誰優先獲得采礦權、誰受益”的政策,吸引國內外企業投資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和礦產資源開發(含選冶深加工);在國家宏觀調控下,采用政府政策性融資、資本市場融資、信貸籌資、股份制融資等形式,并按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積極組建現代集團企業,引導投資或參與省轄海域油氣等具有資源和市場前景、預期經濟效益好的重大礦產項目的勘查、開發和深加工。同時,建立和健全地勘單位和礦業企業的融資擔保機制,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三、加強和完善礦產資源法制建設,強化執法檢查和監督
(一)要建立健全我省礦產勘查和開發管理的法規制度。要研究制定礦業市場準入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地勘單位、礦業投資企業市場準入條件標準,完善市場準入制度;要研究制定對礦業企業資格審查審批的規定,嚴格地勘單位、礦業投資企業的資質審查和審批,促進我省礦業有序發展。
(二)要研究制定礦產開采禁令,并到各礦業企業。對違反禁令的礦業企業要給予退出市場的處罰。要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執法,各級政府的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礦產資源規劃,非法開采礦產資源或破壞礦產資源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要加大輿論監督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礦產開發管理法律法規力度,強化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意識,不可再生的憂患意識,礦業權有償取得意識,礦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意識,使保護、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思想變成民眾的自覺行動。同時,還要發揮新聞媒體、群眾的監督作用,特別是對偏遠地區的礦產開發行為的監督,對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破壞礦產資源的行為要及時予以曝光。
(四)進一步完善礦業法規體系。修改地方性法規中某些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相銜接的和不利于海南省礦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容,矯正礦業執法體系存在的缺陷。盡快制定出臺《海南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全面規范我省海域、陸地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制定《海南省礦產資源規劃編制與審批管理辦法》、《海南省尾礦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辦法》等,完善省級礦產資源法規體系。
四、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
(一)實施“科技興礦”戰略,建立以優勢礦產資源為重點、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骨干企業為主體、以資本和利益分配為紐帶,引進先進技術與開發創新相結合、產學研相結合,中介服務比較完善的礦業科技創新體系,為快速、高效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和礦業經濟效益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貫徹落實《礦產資源法》關于“在勘查、開發、保護礦產資源和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的規定,建立科技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給主要貢獻者獎勵股權等激勵機制,鼓勵地質勘查單位、礦山企業和個人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應用先進、高新的理論、技術、方法、工藝、設備,取得地質找礦的重大突破;提高礦產資源采選冶的“三率”指標和綜合利用水平,以及礦產品及其深加工產品的質量和經濟、生態環境效益,走資源節約型高效發展礦業經濟、集約化規模經營與綠色礦業之路。
(三)建立與健全以礦業產學研單位為主體,政府引導的多元化礦業科技與創新投入體制,探索礦業高科技開發的信貸和風險投資機制,為礦業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技改、中試和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投融資,實行政策傾斜,提供資金保障。
(四)加強礦業相關學科知識、跨專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和引進。重點培養和引進技術型、管理型和復合型的高精人才;營造人才的集聚機制,以事業、信譽和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加強職工隊伍的技術教育和培訓,提高礦業企業的整體素質。
五、建立礦產資源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水平
按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管理的統一要求,采用現代電子信息、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庫技術、辦公自動化等設備和技術手段,力求建立覆蓋省和各市縣礦產資源規劃并與全國礦產資源規劃聯網的、完整統一的信息系統,以便加強對規劃實施的動態監督管理,不斷提高管理水平。通過完善礦業權人勘查、開發利用情況報告制度、礦山年檢監督制度、地質資料匯交制度、全省礦產資源年報制度,及時、全面、準確地掌握全省各礦區礦產資源儲量的增減,各礦山企業的開發利用狀況、資源利用水平和生態環境等的動態變化,以及規劃實施的情況;及時了解國內外礦產品市場、價格和礦業信息的動態變化,以便開展礦產品可供性、進出口的對策研究;注重和做好全省地質礦產資料的二次開發,建立地質數據庫;通過礦產資源規劃管理信息化,帶動規劃管理的科學化和服務的社會化,發揮出規劃實施的綜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