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2-08-20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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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應急響應機制,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秩序,正確、快速和有效處置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中發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麗水市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應急預案》和《景寧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景寧畬族自治縣全縣范圍內因以下原因造成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1)因人群過分擁擠,通道嚴重堵塞等原因,發生人員擠壓、踩踏、墜落、溺水等人員傷亡的事故。

(2)場館舞臺、看臺、欄桿等建筑物或臨時搭建設施發生倒塌,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3)燃放煙花、禮炮或釋放氫氣球遇明火發生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4)其他非人為故意損害、破壞而引發的人員傷亡事故。

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因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按《浙江省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景寧畬族自治縣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處置;其他大型群眾性活動事故應急處置參照本預案實施。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決策。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損失放在應急處置行動的首位。運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各有關部門、武警景寧支隊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權限,負責有關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行動。

(3)快速反應,協同處置。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發生后,各相關部門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應急處置行動責任制。縣級有關部門及時給予配合和支持。相關部門相互協作、相互配合,保證事故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和事故災難的快速有效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景寧縣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由組織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和現場指揮機構組成。

2.1組織指揮機構

對全縣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涉及跨縣或超出事發地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較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縣政府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成立縣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有關部門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快速、高效處置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

2.1.1縣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副局長

事發地縣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縣政府辦、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縣衛生局、景寧電信公司和縣武警支隊等部門負責人。

2.1.2縣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協調特別重大的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2)及時掌握現場情況,根據現場事態的嚴重程度,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組織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趕赴事發地投入應急救援行動。

(3)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事故處置和善后工作。

(4)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5)全面掌握社會動態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6)研究解決事故處置過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指揮事發地公安機關組織搶險救災行動,對事發現場實施必要的管制和秩序維護,負責社情信息的收集掌握,確保事發地社會穩定,會同交通部門確保搶險救援人員和物資安全暢通地運往事發地,協助配合安全監管部門開展事故原因的調查取證工作。

(2)縣安監局:牽頭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確定事故責任。

(3)縣民政局:負責指導或直接參與事故死亡人員處理,傷者和傷、亡家屬安撫、救濟工作、收集、上報相關群體的動態情況。

(4)縣財政局:負責按照財政分級負擔原則,為應急處置行動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具體按《景寧縣突發公共時間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組織實施。

(5)縣建設局:負責提供事發活動場館的建筑設計圖紙和相關設施的資料,參與縣安監局對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6)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負責向縣指揮部提供大型群眾性文藝活動組織實施的具體情況,協助、配合對事故發生原因開展調查。負責向市指揮部提供大型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的具體情況,協助、配合市安監局對事故發生原因開展調查。

(7)縣衛生局:負責指導事發地醫療機構對受傷人員實施緊急救治,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組織醫療專家組赴事發地提供醫療救治,具體按《景寧縣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組織實施。

(8)縣新聞辦:負責協調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報道工作,具體按照《景寧縣突發性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9)景寧電信公司:組織、協調有關電信運營切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指揮保障工作。

(10)武警景寧支隊:指揮所屬部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參與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2.2綜合協調機構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綜合協調機構,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職責為:

(1)貫徹執行縣指揮部決定事項,并負責檢查落實。

(2)組織擬定和完善本預案,并負責預案的管理。

(3)負責與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協調聯絡。

(4)指導各有關部門做好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及時收集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相關信息,匯總分析并向縣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6)及時向縣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7)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3現場指揮機構

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根據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縣指揮部部分領導、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特別重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縣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指揮部,由縣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領導和事發地政府主要領導等組成,指揮長由縣指揮部總指揮指派。

2.3.2現場指揮部職責

(1)迅速組織開展事故的先期處置。

(2)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依據現場情況,正確指揮有關部門和各類救援隊伍、保障力量進行應急救援行動,協調和落實現場處置中的具體事項。

(3)開展事故原因調查的和等級評估。

(4)全面掌握事故發生、發展的全過程及相關情況,及時向本級和上級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5)提出請求人員、物質、設備支援的建議,落實上級各項指示。

3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損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I級)、重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Ⅱ級)、較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Ⅲ級)、一般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IV級)四級。

4預測預防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凡組織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必須向職能部門申報、審批,組織活動的牽頭部門和主辦單位必須制定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按方案、預案開展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演練。在積極落實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基礎上,要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事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強憂患意識,從思想上、物資上、人力上做好應對各類突發性事故的準備工作。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先期處置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主要依靠事發地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在現場指揮部成立之前,各應急救援隊伍和職能部門、活動主辦單位,在事發地政府的指揮、協調下,先期進行處置。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應級別的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及時組織應急救援行動,同時迅速向上級政府報告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以及請求事項,全力控制事態擴大,嚴防次生事故發生。

5.2分級響應機制

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5.3信息報送與處理

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活動主辦部門,立即如實向縣政府、縣指揮部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虛報,同時通報縣主管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活動主辦單位,活動規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傷亡狀況,事故的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

5.4醫療衛生救援

事發地醫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防疫工作。醫療衛生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及時開展現場醫療救援和疾病預防。

5.5群眾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災難的特點和嚴重程度,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及時啟用應急避難場所,迅速有序地轉移、疏散、撤離現場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頭,防止事態擴大、人員傷亡增加;對受傷群眾及時組織運送和救治。

5.6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現場處置行動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7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現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負責檢測、分析和評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預測事故的后果,為現場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及時上報縣指揮部。

5.8新聞

新聞按照應急響應的級別,分別由縣指揮部或事發地政府組織實施。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新聞工作,由縣府辦具體負責,或由縣府辦協調有關單位共同實施。

5.9應急響應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行動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已消除,由現場指揮部提出應急響應結束建議,經縣指揮部批準,解除應急狀態,應急響應結束,并通知縣級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理

事發地市政府或縣級民政、衛生、文化、體育部門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事件中的傷亡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個人的物質等,要按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者償還、補償。

6.2事故調查

重大事故由縣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特別重大事故由市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縣有關部門協助調查。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大型群體性文體活動事故的原因、性質、影響、責任和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綜合調查評估,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7應急保障

7.1經費保障

縣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由縣公安局提出預算,經縣財政廳審核后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7.2物資、裝備保障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7.3通信保障

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通信保障體系,由縣通信管理局等部門負責建立,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單位的聯絡暢通,以及應急處置行動的指揮暢通。

7.4組織紀律保障

嚴格工作紀律,形成快速高效的部門協作機制。參與應急處置的各部門在接到行動指令后,要迅速組織或指派相關人員、裝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根據預案中明確的職責快速投入事故應急處置。各部門要加強聯系溝通,互相配合,團結協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嚴格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恪盡職守,及時處置。

7.5預案演練

各級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要按照本級預案及相關行動方案,適時組織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實戰演練,磨合機制、鍛煉隊伍、完善預案,切實提高防范和處置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的能力。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牽頭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隨著形勢發展,縣公安局應會同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縣政府批準。

各市、縣(市、區)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依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報縣公安局備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獎勵

在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行動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災害有功,使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國家、集體財產免受損失和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準備或應急響應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責任追究

在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置行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人員和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逃脫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保障資金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處置工作行為的。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