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24 0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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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堅決遏制建筑業重、特大事故發生,經研究,決定在*年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年在房屋與市政工程建設、鐵路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電力工程建設等領域繼續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傮w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以落實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責任、治理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和"三違"行為為重點,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目標,突出重點,源頭治本,促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法制、體制和機制建設;強化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改善建設項目安全投入保障條件,探索建立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墜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勢頭得到有效控制,實現建筑業事故死亡人數在*年的基礎上下降2%的目標。

三、深化專項整治的重點范圍、工作方式和職責分工

(一)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范圍

深化專項整治的重點范圍是:以預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鐵路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電力工程建設的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邊坡坍塌、腳手架坍塌、高寬棚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裝卸坍塌、隧道冒頂坍塌等;高處墜落包括臨邊、洞口墜落、腳手架墜落、工作臺墜落、吊籃、升降機墜落、懸索高空墜落等。其中: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以房屋建筑為主,重點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等村鎮建設工程,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

2.鐵路工程建設:以新建、改建鐵路為主,重點是西南地區地質條件復雜的鐵路工程建設,特別是長大隧道和高架橋梁工程項目,以及既有線路的重點擴建、改建工程項目。

3.公路工程建設:以新建、改建高速公路為主,重點是山區地質條件復雜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特別是長大隧道和高架橋梁工程項目。以及農村公路建設中的橋梁、隧道、高邊坡等工程項目。

4.水利工程建設:以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為主,重點是小水電工程建設項目。

5.電力工程建設:包括列入國家、地方計劃內的火電、水電和核電建設項目。重點是大、中型水電建設工程,尤其是地質條件復雜的水電建設工程。

上述未涵蓋的內容,由有關部門及單位根據其施工特點進行細化。

(二)深化專項整治的工作方式和職責分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統一部署,國務院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級安全監管局,下同)支持、配合、指導和督促地方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包括中央建筑企業具體落實。條塊結合,各方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1.建設部:負責組織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中,以預防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2.交通部:負責組織實施公路建設工程中,以高速公路長大隧道、高架橋梁為主,預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模板支架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3.鐵道部:負責組織實施鐵路建設工程中,以長大隧道、高架橋梁和鐵路鋪架為主,預防坍塌、高處墜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4.水利部: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中,以小水電工程為主,預防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5.電監會:負責組織實施電力工程建設中,以預防坍塌(特別是高寬棚架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6.中央建筑企業:結合所承擔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專業特點,負責組織實施有針對性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

7.各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支持、配合、指導和督促本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實施的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專項整治的總體部署方案和有關具體實施意見,督促、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積極推動和促進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工作進度安排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體上分四個階段進行:

部署階段: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4月中旬,國務院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中央建筑企業應根據本行業(或部門)和企業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特點,研究制定*年深化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部署有關工作。實施方案應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以及地方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也應制定相應的監督、指導實施方案。

實施階段:4月中旬~9月份,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要將具體實施方案層層落實到本行業(或部門)、企業所有的建設工程,直至最基層單元--項目部(作業隊),并按要求開展隱患和"三違"行為自查及整改工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監督和檢查;各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積極支持、配合地方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掌握工作動態,加強檢查和指導。

檢查階段:10月~11月上旬,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及中央建筑企業總部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工程組織開展督查和抽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適時組織聯合督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要責令認真整改,并嚴肅處理。

總結階段:11月上旬~12月份,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對已開展的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形成階段性成果。

五、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依法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健全體系,落實責任。各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通過專項整治消除監管盲區和死角。特別是要結合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探索建立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監管機制,實施農村公路建設安全監管,加強政府對村鎮建設安全和農村公路建設安全的監督、指導和服務;要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完善安全監管體系,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嚴肅安全責任追究,提高政府安全監管績效。

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公司是建筑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和落實以法定代表人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切實履行法定安全責任,逐步建立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

(二)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推進源頭政策治本工作。通過專項整治要全面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基礎規范化管理,建立機構,配足人員,落實責任,特別是要加強村鎮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和能力建設,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及工地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定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計取、使用、管理等經濟政策的各項具體措施,并落實到建設、施工等責任主體上,確保安全生產投入到位。要完善應急機制,加強重大風險的防范,提高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強化安全技術管理,落實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三)嚴格執法監管,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監管力度。通過深化專項整治,要進一步加大對建筑市場的安全管理和監控;要完善各項制度,強化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管,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一律不得進入建筑市場參與任何建筑施工活動;對不符合或者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頒發或暫扣、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要嚴格執法,對違法違規施工、習慣性違章和"三違"行為,依法嚴厲處罰。

(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建筑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力度。要加強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建設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管理能力的培訓教育,提高從業人員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嚴格管理和施工作業、防范事故災難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國務院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應成立深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領導小組要定期匯總情況,分析研究有關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推進工作有序開展。各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支持、配合、協調地方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有關專項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點,全力攻堅。國務院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要依據本行業(企業)的特點,抓住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和細則,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同時,應將專項整治工作與本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要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又要集中精力抓好專項整治工作,不能以日常工作代替專項整治。要在落實工作責任、難點攻堅上下功夫,真正把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抓深、做實、做細,務求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嚴格督查。為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國務院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要適時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抽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在深化專項整治期間,及時對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與地方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屬地)的聯系,了解和掌握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的動態情況,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對列入專項整治重點對象仍發生重、特大傷亡事故的,要依法從重從嚴查處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

(四)加強溝通,做好宣傳。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關聯性強、任務艱巨。在整治期間,各有關部門應加強聯系和溝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協調機制,對一些有共性、傾向性和政策性的問題,共同分析研究,協調采取措施。同時,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開展對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搞好輿論的監督。

國務院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應將本行業(企業)深化專項整治工作階段性檢查情況及年度總結報告等抄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各地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建筑企業(屬地)也應將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通報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