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時間:2022-09-11 0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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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做好2008年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據《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會議精神和《2008年蚌埠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因地制宜、分類監管、預防為主、源頭治理的方針,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相結合的原則,在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的同時,針對問題、突出重點、加大力度、強化整治,有效解決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著力提高全縣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點

以嚴厲查處使用違禁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問題為重點,有效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整治和規范小作坊為重點,有效提高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以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為重點,有效提高市場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以嚴厲打擊購進、使用、銷售不合格食品及原料、違規從事餐飲加工行為為重點,有效提高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衛生水平;以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銷售注水肉、病害肉為重點,有效提高豬肉等肉品質量安全水平;以突出抓好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監管為重點,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種植養殖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全面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行動”,重點抓好農產品生產過程的監管,強化農業投入品質量監控,積極推進市場準入制度,嚴防藥物殘留超標的農產品流入市場,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加強自律。

(二)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和強化例行監測制度。健全政府監測、產地企業自檢、社會商檢“三位一體”的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體系。指導企業建立生產經營制度和檢驗檢測制度。開展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和監控。加強對農藥、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深入開展無公害產品、綠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的專項監測工作,建立定點、定期檢測和信息制度,嚴格檢測程序,加強規范管理。

(三)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從源頭上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化農業投入品質量監控,嚴防藥物殘留超標的農產品流入市場。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加強自律。開展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和監控。深入開展對農產品生產環境、投入品、生產過程的治理,抓好種子、種苗、肥料、農藥(鼠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產品專項整治。

(四)全面加快農業標準化步伐。加快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積極開展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工作。推廣“公司+基地+標準化”等模式,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生產基地建設,加大良好農業規范(GAP)的實施力度,加快形成農業標準制定、推廣、監測規范化和系統化管理機制,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做好農產品認證和追溯工作。開展部分農產品強制性認證試點。實施農產品標識推進計劃,開展產地編碼試點,建立可追溯性標識和記錄,強化溯源管理,引導基地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推進農產品產地環境潔凈化、生產過程標準化、質量監管制度化、產品營銷品牌化。積極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

四、進一步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六)深入開展“兩打”活動。堅決打擊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黑窩點”,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七)集中整治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加工食品企業,將小企業、小作坊納入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指導中小企業通過規范質量標準、規范管理模式、規范生產工藝、規范原料把關、規范出廠檢驗,提高產品質量。

(八)加強區域性整治。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小企業、小作坊集中的區域,監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要集中開展整治,消除突出的區域性食品安全隱患。

(九)完善重點食品抽查制度。開展重點食品專項抽查,對植物油、米、面粉、水產加工品、酒類、乳制品、豆制品、飲料、肉制品、兒童食品、保健品等重點品種要強化日常巡查、專項抽查、專項整治等監管措施,對問題嚴重的企業要立即責令停產整頓,對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依法吊銷證照。

(十)加強食品原料質量安全監管。嚴格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和監督工作,提高備案的覆蓋率、準確性,督促、指導企業嚴格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厲查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開展對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的風險監控。強化日常巡查、專項整治等監管措施。

(十一)完善食品標準、檢驗檢測和認證體系,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嚴格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市場準入,實施傳統特色食品市場準入工作,加強后續監管,強化無證查處。逐步對存在致病菌、化學性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的高風險食品,加大召回力度。加強食品認證標志執法監督,實施食品標簽監管制度和強制檢驗制度。

(十二)加強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嚴格按規程實施檢驗檢疫。強化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推進牛、羊、家禽等的定點屠宰工作。完善我縣定點屠宰場設置規劃,清理壓縮小規模、低檔次、低產能場點。推行屠宰加工企業分級管理制度,開展畜禽屠宰加工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關閉不符合標準的屠宰加工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十三)開展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范、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集中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開展對仿冒、偽造、冒用質量安全標志等行為的查處工作。

(十四)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主體資格,依法取締無照經營食品行為;完善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對食品經營主體實行特別標注,對發生過違規失信行為的經營者實行重點監管。

(十五)進一步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加大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力度,嚴格食品經營者質量管理責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各項自律制度,建立內部食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體系,推進食品質量分類管理,重點針對近年來檢查檢驗中發現問題較多的食品和節日食品、高風險食品,強化日常監測、快速檢測和強制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

(十六)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加大12315進鄉鎮、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市場的力度,充分發揮村所掛鉤和12315投訴舉報系統的作用,依法嚴肅查處食品違法案件。發揮“誠信通”重要商品電子監管備案查詢系統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加強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實現行政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與群眾參與的有機結合。

(十七)繼續推進以開辟綠色通道、培育綠色市場、提倡綠色消費為主要內容的“三綠工程”。繼續抓好綠色市場建設,推進綠色市場認證工作,指導部分企業參加全國綠色市場認證、爭創省級農副產品綠色批發市場。促進農副產品批發、零售市場標準化建設,積極爭取省現代流通業發展促進政策,深入開展“三綠工程下鄉”活動。

六、進一步加強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十八)繼續推進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對餐飲業全面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加強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糧、油、米、面的索證管理和餐(用)具消毒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開展學校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加強高、中考期間飲食衛生安全監管,定期食品衛生預警信息。

(十九)嚴格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管。強化餐飲單位食品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以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在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全面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銷售、使用假冒偽劣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無QS標志食品、餐飲具和食品容器使用前不消毒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等違規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對飲食大排擋整治工作力度,推行食品衛生管理員制度。加強對學校、社區、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小餐館及學生小飯桌的衛生整治和監管,加強食品衛生監測和危險性評估工作,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嚴肅查處食物中毒違法事件。

七、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二十)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治工作。加強對農村以及城鄉結合部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監管,落實開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前店后坊食品經營戶的監管,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和脫節。實施農村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過程監管。

(二十一)嚴打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嚴厲打擊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

(二十二)提高農村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普及食品衛生知識和科技常識,提高農村食品從業人員和農村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素質。開展農村集體宴席綜合監管試點工作,推動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不斷深入。發揮鄉鎮食品協管員、信息員的作用,構筑農村食品安全防范網絡。

(二十三)加強農村食品流通及監管網絡建設。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農村食品市場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繼續開展農村食品規范經營示范店創建活動。

(二十四)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工作。在此基礎上,探索國家食品安全示范縣的創建工作。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二十五)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各鄉鎮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對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縣鄉食品安全協調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重心下移,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開展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并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表彰,強化食品安全負總責意識。加大食品安全監管與檢測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監管部門正確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報告、應急處理、應急保障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案件查處工作。

(二十六)各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把關、密切配合,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各鄉鎮、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鄉鎮、本系統實際,研究制定本鄉鎮、本系統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突出重點,明確任務,量化指標,加強領導,落到實處。要借助計算機網絡、現代辦公設備和快速檢測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管能力。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進一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食品安全信息與預警平臺建設,建立食品安全分析預警系統。

(二十七)引導企業真正成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督促其承擔社會責任,堅決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進店、不合格產品出廠出店。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單”。支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作用,引導和鼓勵企業誠信經營。

(二十八)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建立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察、聯系制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執法機關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辦。加大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監察力度。各鄉鎮、各部門要推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工作。

(二十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隱患評估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績效評價機制。各鄉鎮、各有關監管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對本區域食品安全隱患的調研、抽檢和評估,針對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并通過實施整治績效評價,確保專項整治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九、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三十)繼續實施《全國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06-2010)》。繼續開展食品安全“三進”(農村、社區、學校)宣傳活動,拓寬食品安全宣傳的深度和廣度,通過多種形式開展食品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正確引導消費。發揮新聞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作用,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公開曝光。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在5月19日前將2008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報送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8年底,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將對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