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農業污染源方案
時間:2022-09-16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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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51號)精神,為指導全區開展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標
農業污染源普查是摸清農業污染底數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是做好農業環境管理的重要基礎。通過此次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不同農業污染物的區域分布、污染類型、產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為農業環境污染防治提供決策依據。
(一)全面摸清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種類、產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
(二)建立農業污染源資料檔案,完善農業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做好農業污染源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三)摸清農業源污染物排放規律和主要影響因子,掌握農業污染的動態變化趨勢,為合理規劃農業生產布局,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倡導環境友好型生產方式,從源頭控制農業污染提供科學依據。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年12月31日
時段資料:**年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對象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種植業污染源主要針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薯類和豆類)、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煙草、中藥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葉菜類、瓜果類、茄果類、根菜類、豆類、花菜類)的主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禽養殖業污染源以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為調查對象,針對豬、奶牛、肉牛、蛋雞和肉雞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和污水開展調查。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以池塘養殖、網箱養殖、圍欄養殖、灘涂養殖、工廠化養殖為調查對象,針對魚、蝦、貝、蟹規模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污染開展調查。
(三)普查內容
1、種植業污染源:主要普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情況。
肥料:包括化肥、有機肥兩大類。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鉀肥、復合肥;有機肥包括商品有機肥、人畜糞便、土雜肥、廄肥、沼肥等。調查內容:肥料名稱、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時期等。
農藥:包括殺蟲劑、除草劑、殺菌劑等。調查內容:農藥名稱、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農藥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時期等。
農膜:主要普查地膜使用情況,調查內容:地膜厚度、覆蓋面積、使用量、回收量等。
秸稈:調查內容包括秸稈產生量、直接還田量、露天焚燒量、隨意丟棄量、飼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養殖業污染源:主要普查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普查內容:畜禽種類、養殖組織模式、存欄量、出欄量、飼養階段、畜禽體重、采食量、精粗飼料主要成分含量,糞便和污水產生量、清糞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方式、處理能力、運行時間和運行狀況。
3、水產養殖業污染源:主要普查魚、蝦、貝、蟹等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普查內容:養殖種類、養殖方式、養殖模式、養殖產量、養殖面積、餌料、肥料、漁藥的生產廠家、品牌、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時期、養殖排水情況。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種植業:地表徑流水體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難降解的1—2種農藥(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蟲腈、克百威、2—4—D—丁脂、涕滅威、百草枯等,各地可根據作物施藥的具體情況選擇,以下同);地下淋溶水體總氮、硝態氮、銨態氮、1—2種農藥;農田地膜殘留量。
畜禽養殖業:污水中化學需氧量(COD)、銨態氮、總磷、總氮、銅、鋅、PH等;固體廢物中含水率、總磷、總氮、銅、鋅等。
水產養殖業:養殖水體中的化學需氧量(COD)、總磷、總氮、銨態氮、硝態氮、銅、鋅等。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采取分類抽樣與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參考全區各級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區農業源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
根據我區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的區域布局,在綜合考慮影響農業源污染物產、排因素的基礎上,確定全區農業污染源普查分片,分片、分類監測農業污染物產、排數量,獲得各普查片主要類型農業污染源的產、排污系數。
在此基礎上,依據各片在全區農業生產中的地位以及在農業污染源產排污負荷中所占的比重,遵循分類抽樣原則,明確全區各片農業污染源普查結構、普查規模,全面開展普查工作,核算農業污染物產、排數量。普查流程如下:
普查步驟:1、準備階段(2006.10—**.12),成立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組,落實普查經費,開展宣傳,組織動員;制訂普查方案,開展普查培訓;清查普查對象等。2、全面普查階段(2008.01—2008.07),普查前的清查,入戶調查,數據匯集、整理和錄入,建立檔案,審核驗收。2008年6月中旬前,區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組負責將本地區普查數據匯總,報市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組審核,審核無誤后逐級上報至全國污染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工作組。3、總結階段(2008.08—2009.07):由省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組建立全省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數據庫,編制**省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報告,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的職責
由于農業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圍廣、影響因素多、內容復雜、普查任務重,技術性要求高,工作難度大,農業部門要與環保、統計等相關部門加強協作,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相關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全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農業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區農委,區農委主任喬治業同志擔任龍子湖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選聘3—4名專業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要盡快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農辦主任為副組長的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在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農業污染源的普查工作。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應經過逐級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區級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全國農業污染源普查技術規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指南》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制定全區農業污染源普查方案,編制農業污染源普查項目預算,爭取專項經費,組織協調全區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鄉(鎮)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組都要根據《全區農業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級農業污染源普查方案,編制農業污染源普查項目預算,爭取工作經費,組建和培訓普查員隊伍,完成普查工作任務。
五、普查經費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農業污染源普查實行獨立財政預算。區級普查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度、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必要設備購置、數據的錄入匯總加工、檢驗驗收與總結等。
六、普查資料填報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對象都必須按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對象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與其完成“十一五”總量削減計劃掛鉤,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和收費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