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應急工作預案

時間:2022-11-01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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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應急工作預案

**糧食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與依據

為有效監測和控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戰爭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和食用油(以下統稱糧食)的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依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河北省糧食應急預案?、?衡水市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和?衡水市糧食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糧食應急狀態與分級

本預案所指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戰爭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并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糧食應急狀態按其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劃分為國家級應急狀態、省級應急狀態、重大應急狀態、較大應急狀態、一般應急狀態五個級別:

(1)國家級應急狀態。按照?國家糧食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2)省級應急狀態。按照?河北省糧食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3)重大應急狀態。按照?衡水市糧食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4)較大應急狀態。主要適用于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鄉鎮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或者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但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需要向上級請求協調支援,并負責具體應急處置的情況。

(5)一般應急狀態。在本縣的局部區域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較大、一般糧食應急狀態下,對糧食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全縣糧食應急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在出現糧食應急狀態后,縣政府要按規定的程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落實響應主體和相應的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做好糧食應急工作。

1.4.2加強監測,預防為主。縣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糧食監測和預警系統,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調查和日常監測,及時掌握市場供求狀況和糧食價格變化情況,發現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要及時采取措施,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工作,防患于未然。

1.4.3反應及時、處置果斷。出現糧食應急狀態后,有關部門要立即做出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按照"先部隊、后地方,先前方、后后方"的原則,迅速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

1.4.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在糧食應急工作中,要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工作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的倉儲、加工設施、設備和供應網絡,避免資源浪費。各部門應當及時交換市場信息,并按規定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現信息共享。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

縣政府設立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由主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發展改革局局長、縣糧食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商務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統計局、縣物價局、縣衛生局、縣審計局、縣監察局、縣政府辦公室以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支行、**武裝部、**武警中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主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糧食局,由糧食局局長擔任主任,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發展改革局、糧食局、財政局、商務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支行等單位相關人員為成員。

2.2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根據應急狀態下全縣糧食市場動態,向縣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糧食應急措施的建議,經縣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對各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向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報告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等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并按規定向社會有關信息;根據應急工作的需要,向市和駐景武警中隊報告(通報)有關情況,請求支援幫助;及時協調解決糧食應急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2.3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縣糧食市場形勢,向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根據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指示,聯系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的鄉(鎮)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核實、匯總糧食應急工作情況,草擬有關文件和簡報;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本預案應急行動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對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

的獎懲意見;完成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發展改革局、縣糧食局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對縣內外的糧食供求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并及時向縣政府和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預警意見;負責應急狀態下糧食采購、加工、調運和銷售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適時提出申請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及征用社會商品糧的建議。

(2)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保證道路交通運輸的通暢,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

(3)縣財政局負責審核、安排實施糧食應急預案所需的相關經費。配合有關部門擬定動用縣級儲備糧計劃。

(4)縣發展改革局、縣交通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做好電力和公路運力的調度;縣發展改革局要協調鐵路部門及時落實縣內部署的涉及鐵路運輸的調撥任務,優先保證在應急狀態下糧食加工和運輸工作的需要。

(5)縣農業局負責根據糧食生產及市場供求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量,促進產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糧食生產出現較大波動。

(6)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糧食市場以及流通環節糧油食品安全的監管,依法打擊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7)縣衛生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測糧食質量,防止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糧食注入市場。

(8)縣統計局負責統計監測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

(9)縣物價局負責糧食價格監督檢查,及時掌握糧食市場價格動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銷售最高限價或采取其他價格干預措施,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10)縣審計局負責對用于糧食應急工作的各項資金(費用)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1)縣監察局負責查處糧食應急狀態下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

(12)縣政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糧食應急新聞預案,負責組織相關新聞,加強互聯網的管理監督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刪除工作,正確引導輿論。

(1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支行負責落實采購、加工、調撥、供應應急糧食所需貸款。

(14)縣武裝部、**武警中隊負責提供應急時部隊糧食需求情況,并協同其他成員單位共同做好軍糧供應保障工作。

(15)其他有關部門在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3、監測、預測與應急報告

3.1市場監測與預測

縣發展改革局、縣糧食局應當建立全縣糧食市場行情、供求形勢的監測、預警分析系統,通過對縣內外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儲備和國內外糧食市場動態的實時監測、查詢和信息分析,預測對本縣糧食市場可能產生的影響,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提出建議。要充分利用有關部門現有的信息資源,加強信息整合,實現資源共享。

3.2應急報告

縣發展改革局、縣糧食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縣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發展改革局、糧食局等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向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

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4應急響應

在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立即進行調查研究,并對有關信息進行綜合集成和分析處理,指導有關地區迅速采取措施穩定糧食市場。

4.1國家級糧食應急狀態的響應

出現國家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糧食應急預案?規定和國家統一部署,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4.2省級糧食應急狀態的響應

出現省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河北省糧食應急預案?規定和省統一部署,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4.3重大應急狀態的響應

出現重大糧食應急狀態時,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衡水市糧食應急預案?規定和市統一部署,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4.4.1較大應急狀態的響應

出現較大應急狀態時,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后,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4個小時),請示啟動本預案,采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按規定反映有關情況。

4.4.2縣政府批準啟動本預案后,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立即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要立即組織所屬機構和有關人員按照規定的職責,迅速落實下列應急措施:

(1)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糧食應急指揮部應當于每日的11時、17時前,將糧食市場波動情況報告本級政府和上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報告。

(2)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通報情況。必要時,按規定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

(3)啟動市級儲備糧應急動用方案。在縣內糧食不能滿足市場需求時,由縣政府向市政府申請動用市級儲備糧或向外市商調應急糧食。

(4)啟動相關的糧食加工、供應、儲運網絡,并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相關的糧食加工、運輸和供應單位必須按照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要求,立即開展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投放市場。

(5)根據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由縣物價部門會同糧食、財政等部門,依法制定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確保糧食市場價格的穩定。

(6)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和糧源狀況,可以對重點地區確定居民口糧的定量供應范圍和標準,并由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指定的銷售網點統一供應,當地居民憑戶籍憑證購買。

(7)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并經縣政府批準,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可以依法征用糧食經營者和其他有關單位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倉儲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4.3出現較大應急狀態并啟動本預案后,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要求和下列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1)對本地的糧食市場動態實行24小時監測,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及時做好糧食調撥、加工和供應工作。

(3)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和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糧食的違法經營行為,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4.4.4在本預案啟動后,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到事發地進行督導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要求和本預案的規定落到實處。

4.5一般應急狀態的響應

4.5.1出現一般應急狀態時,由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本級政府批準后,啟動本級糧食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4.5.2縣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根據糧食市場出現的應急狀態,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增加市場供給,平抑糧價,保證供應。必要時縣政府可以向市政府申請動用市級儲備糧。

4.6戰時應急響應

出現戰爭狀態時,本縣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軍糧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認真做好駐地部隊所需糧食的籌措、調運和供應工作,必要時及時動用市級儲備糧,保證在戰時和應對突發事件中軍隊用糧的供應。

4.7應急終止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當及時向本級政府提出終止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準后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糧食市場的正常秩序。

5應急保障

5.1糧食儲備

5.1.1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以及糧食儲備計劃,足額安排糧食儲備補貼資金,保持必要的糧食儲備規模,提高應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能力。

5.1.2糧食經營企業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并承擔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和最高庫存量的義務。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2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出現重大應急狀態的情況后,應急糧源的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在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協調下,主要由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通過地方糧食應急網絡組織實施。縣政府要建立健全當地的糧食應急保障系統,確保糧食應急工作需要。

5.2.1建立糧食應急加工網絡。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掌握、聯系一批靠近糧源和重點銷售地區且交通便利、設施較好、具備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糧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糧食加工指定企業。

在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被指定的應急糧食加工企業必須服從當地糧食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確保應急糧食加工任務的完成。

5.2.2建立糧食應急供應網絡。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城鎮居民、駐軍的糧食用量及城鄉救濟的需要,按照縣城和建制鎮每1萬人一個供應網點的標準,認定一些信譽良好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的糧食零售網點、軍供網點和連鎖超市、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5.2.3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

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的原則,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提前確定糧食運輸線路、臨時存放點、運輸工具等,確保在應急狀態下糧食運輸工作能夠順利進。

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確保在應急狀態下糧食運輸的暢通無阻。

5.2.4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與指定的應急糧食加工和供應任務的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應急狀態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隨時掌握被指定企業的加工、供應能力的動態情況。

5.2.5糧食局建立的應急加工、供應、儲運網絡適用于戰爭狀態。

5.3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增加投入,加強對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5.4通信保障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向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確保通信暢通。

5.5培訓和演練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應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并按照部門職責要求,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糧食應急事件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6后期處置

6.1有關部門的后期處置工作

糧食應急工作結束后,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及時總結本級糧食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對實施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提出改進意見,進一步完善本級的糧食應急預案。縣財政局對應急動用市級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支出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審計部門要對應急工作中的各項經費支出進行監督;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支行要會同財政局、糧食局等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的儲備糧占用的貸款及時清算、收回貸款;縣發展改革局、縣糧食局、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應當在6個月內,安排補充好已動用的糧食庫存。

6.2征用補償

糧食應急工作結束后,縣政府要對應急工作中緊急征用的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倉儲等設施給予補償,并及時返還征用的交通工具和倉儲等設施。被征用的交通工具和倉儲等設施在應急處置過程中丟失或損壞的,縣政府應當責成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修復或依法予以補償。

6.3獎勵與處罰

6.3.1對參加糧食應急工作的人員應當給予適當的通信、加班等補助。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由縣政府或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給予表彰、獎勵:

(1)出色完成糧食應急任務;

(2)對糧食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及時提供應急糧食或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6.3.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

(1)不按照有關糧食應急預案的規定和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求采取應急措施的;

(2)在糧食銷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

(3)拒不執行糧食應急指令,被指定承擔應急糧食加工和供應任務的企業拒絕接受糧食加工和供應任務的,或不按照指定的供應方式供應,擅自提高糧價的;

(4)在糧食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5)糧食儲備或糧食經營企業的庫存量未達到規定水平,影響應急使用的;(6)對糧食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

7附則

7.1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7.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