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整治方案

時間:2022-12-25 0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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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整治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全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全省統一領導、當地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機制,以及打擊與整治、扶優與治劣、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緊緊圍繞我省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突出抓重點、抓實效、抓環節,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點

針對當前存在的初級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種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濫用添加劑、無證照生產,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消費品、重要工業產品不按照強制性標準組織生產,以及制售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以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消費品等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為重點產品,以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和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為重點單位,以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生產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為重點區域,開展農產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領域食品、餐飲消費、藥品、豬肉質量、消費品等工業產品和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通過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餐飲消費安全整治、藥械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豬肉質量安全整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等7項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和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農業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委、經委、工商、質監、公安、海關配合)

1.開展高毒農藥的整治。加大對違規生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的查處力度,特別是重點打擊在產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農藥成分的違法行為。

2.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以飼料添加劑和寵物飼料為重點,加強瘦肉精等違禁藥物、進口飼料質量安全的監督抽查力度,強化市場監督,提高健康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3.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無公害水產品產地、無公害水產品企業、健康養殖示范小區和出口原料備案基地進行重點整治,嚴查在水產苗種生產、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限用藥物的行為。

4.開展獸藥和生豬生產整治。組織對獸藥經營、使用環節進行拉網式檢查,對20****年以來列入獸藥質量通報的假劣獸藥進行清查、收繳。加強產地檢疫和耳標管理,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嚴查無耳標和無檢疫證明的生豬,組織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

5.開展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查處假劣認證產品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6.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整治。組織對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抽查監測,堅決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和不合格農產品的行為。依法處罰未建立入市檢測制度和不合格產品報告制度的批發市場。

7.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做好農產品標準化工作,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等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生產基地建設,切實抓好農業標準化試點,積極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

到今年年底,全省大中城市的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基本解決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質監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委、經委、公安、衛生、工商、藥監、商務配合)

1.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堅決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力度,健全食品檢驗檢測和認證體系。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生產16類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加強證后動態監管,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進貨驗收記錄、生產記錄等企業產品質量安全檔案,嚴肅查處無證生產以及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

2.突出重點,搞好集中整治。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全面建立小作坊食品承諾書制度,嚴格檢查食品小作坊建立使用原料臺賬制度。食品生產小企業、小作坊重點實施“基本條件改造、嚴格限制預包裝、公開承諾”等3個方面的監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以縣為單位,對本地區食品生產比較集中及質量安全問題比較突出的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

3.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全面推進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和監督工作,開展對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的風險監控,嚴厲查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4.加大重點產品的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力度。針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食品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地區,專項抽查面粉、油、酒、水產加工品、乳制品、飲料、肉制品、兒童食品等高風險食品品種,加大對食品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企業的監督抽查力度。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工商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委、經委、衛生、質監、藥監、公安配合)

1.集中開展清理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進一步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依法及時處理查出的問題;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力度,對無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從事違法生產經營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和取締。

2.集中開展對經營者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對行政區域內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結合“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質量承諾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從進貨、倉儲、銷售到退市各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工作。

3.集中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針對食品季節性、節日性、區域性消費特點,結合消費者申訴舉報等情況,開展專項治理。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質量定向監測、跟蹤監測,加大監測后處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散裝食品及現場加工制作食品的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禁用工業化學品和包裝食品的合格證、保質期、添加劑、理化指標等的監督檢查。要以中秋、“十一”黃金周、元旦等節日食品市場為重點,突出整治月餅等節日性食品價實不符、過度包裝、虛假宣傳以及欺詐消費者等行為。嚴厲打擊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縣城以上基本消滅小食雜店、小攤點無證照經營行為。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衛生部門牽頭,工商、公安配合)

1.嚴格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將餐飲服務環節的分級管理與衛生許可制度及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結合起來,提高食品衛生監督效率,強化餐飲服務自律,重點對餐飲業、嬰兒配方食品、蜜餞行業全面實施量化分級管理。

2.嚴格餐飲食品衛生監管。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禁止銷售、使用無QS標志食品,重點查處非法采購、使用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定期預警信息,杜絕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

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食品攤點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用有毒有害物質防腐、預制食品等行為。

(五)藥械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委、經委、公安、衛生、工商、檢驗檢疫配合)

1.加大藥品研制環節整治力度。進一步深化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工作,加大對藥物非臨床和臨床研究機構的核查力度。對已完成核查工作的注冊申請進行分類處理。對全省藥品批準文號進行全面清查,認真做好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切實淘汰一批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堅決貫徹執行《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集中力量按時完成藥品說明書和標簽補充申請的審核工作。

2.強化藥品生產環節專項整治。進一步完善藥品GMP監督實施工作,繼續加強日常生產監管,加大跟蹤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嚴格執行藥品GMP標準。開展對部分已上市高風險品種的生產工藝核查,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必須責令停止生產。繼續試行和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完善相關管理辦法,試點開展藥品生產企業質量授權人制度,促進企業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加快推進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

3.加強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整治。全面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繼續加大藥品掛靠經營、超方式經營和超范圍經營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藥品零售企業用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行為。嚴格藥品經營準入管理,對20****年以來新開辦的藥品批發企業進行重點清查,達不到法定條件和要求的,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加強藥品經營行為監管,強化藥店銷售藥品、非藥品的分類指導,加強藥品零售(連鎖)加盟店監督管理。強化農村藥品監管和廣告專項整治,繼續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加大對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禁止和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

4.加強藥品使用環節專項整治。推進醫療機構藥品規范管理,加強對醫院制劑的管理,加強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提高臨床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水平。

5.深入開展醫療器械專項整治。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資料核查工作,嚴厲查處醫療器械注冊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及其他違規審批行為。進一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監督檢查,抓好“痕跡管理”,保證產品按照工藝規程及質量標準要求生產。整頓醫療器械流通秩序,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上市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對高風險產品和市場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可疑產品進行重點抽查,加大對醫療器械制假售假行為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處無證經營和銷售、使用無證產品以及擅自擴大適應癥等醫療器械流通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推進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健全監測網絡,有效預防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發生。加強醫療器械市場監管,強化退出機制,及時公告注銷相關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信息,規范醫療器械市場秩序。推進醫療器械監管法規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

到今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任務,對全省藥品批準文號的真實性100%進行清查,通過GMP的藥品生產企業100%按照GMP要求進行生產,全省藥品經營企業100%嚴格執行GSP要求。完成全省醫療器械注冊品種資料真實性核查任務,醫療器械生產企業100%持證生產,經營企業100%持證經營。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進一步規范藥械市場秩序,確保公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商務部門牽頭,農業、發展改革委、經委、衛生、工商、質監、公安配合)

1.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進一步清理和整頓定點屠宰企業,重點清理和整頓定點屠宰企業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屠宰加工、銷售肉制品的行為,加強產地、屠宰檢疫、肉品檢驗和無害化處理。

2.加強對豬肉市場的監管。嚴格豬肉市場準入,對豬肉銷售市場實行“場廠掛鉤”、“協議準入”、“強制退出”等制度。采取駐場檢查、定點檢查等方式對豬肉批發市場進行重點監管,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

3.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對從事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的違法犯罪團伙,要一查到底,從重處罰,嚴防此類產品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

到今年年底,縣級市及州(市)政府所在地的縣區生豬定點屠宰率實現100%,其他縣級城鎮定點屠宰率達95%以上,鄉鎮定點屠宰率達到50%以上,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質監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委、經委、工商、公安配合)

1.大力開展家用電器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等產品不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生產行為的治理整頓。在質量普查的基礎上,加強對企業生產條件、所使用原輔材料是否符合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大監督檢查后處理力度。

2.嚴厲打擊無證生產、冒用3C標志,銷售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整治產品質量問題突出的集中產地、專業市場以及監督抽查率低、制售假冒偽劣嚴重的區域,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加快10類產品的電子監管網入網建設。

3.按照“打擊、整治、幫扶、規范、發展”的原則,在整治工作基礎上,組織具備一定條件的地區開展創建優質產品生產基地活動。

到今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問題,獲證企業生產產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業達到95%以上。重點區域的制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基本得到杜絕。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檢驗檢疫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委、經委、商務、農業、衛生、工商、公安、海關配合)

1.加強出口食品及農產品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積極引導、扶持我省出口食品企業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標準化”生產管理模式,重點做好優勢農產品出口基地檢驗檢疫監管。全面加強對種植養殖基地實施檢驗檢疫備案管理,嚴禁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使用非備案基地原料進行生產加工。全面實施對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制度,并加強相關企業衛生注冊登記工作,加大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動態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對違規企業要限期整改或吊銷相應資格。加強出口產品種植養殖備案基地的疫情疫病和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實施產品質量追溯與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進一步加強出口食品的檢驗檢疫監管和風險管理,提高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能力。加強出口食品的產地檢驗檢疫和口岸查驗制度,特別加強對出口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管理,嚴格出口農產品產地檢驗檢疫責任制。

2.加強進口食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積極開展進口食品風險評估工作,對高風險肉類、水產品、奶制品等商品實行重點監控,提高不合格進口食品檢出率。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行為,防范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做好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控工作。

3.加強對重點敏感商品的檢驗監管。加強對進口成套設備、醫療器械、食品接觸材料及其制品、化礦及危險品等重點敏感商品的檢驗監管和抽查,嚴格監管危險品的出境渠道和口岸。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摩托車、沙灘車等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

4.加強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的質量安全管理。提高實驗室檢測技術和綜合管理水平,深化對進出口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銷售、運輸、倉儲企業的執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整頓違法企業。

到今年年底,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

在確保完成以上專項整治任務的同時,各監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對當地質量問題嚴重的農資、特種設備等產品、企業、產區要加大整治力度,杜絕發生嚴重質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步驟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通過抓重點、攻難點,分階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安排工作進度。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開始至12月底前結束,共分4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9月中下旬結束):動員部署階段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進行廣泛的宣傳動員和部署。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產品質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確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整治內容、具體步驟、部門責任等,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

(二)第二階段(9月底前結束):調查摸底階段

各地要充分調動有關監管部門力量,組織開展對責任區域的“拉網式”清查,全面掌握真實情況,抓住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本地和各部門的具體整治任務和目標。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特別是交通沿線的鄉鎮、縣以上城市。在調查摸底中,要采取調查與整治相結合的方式,區分情況,對好企業、好產品要幫扶。對制假售假的企業要列入“黑名單”堅決打擊,并向社會曝光。對薄弱環節、質量不穩定產品要加大抽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早整治。要明確責任區域內整治的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明確部門分工,形成合力。

(三)第三階段(12月15日前結束):集中整治階段

在充分調查摸底、掌握真實情況的基礎上,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緊密結合當地實際,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對假冒偽劣嚴重的重點地區,要集中時間和力量進行地毯式的打擊查處。切實解決產品特別是食品生產加工和市場流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要加大服務幫扶力度,提高企業生產經營水平,積極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四)第四階段(12月30日前結束):總結驗收階段

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各地要組織對本地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總結驗收,對專項整治行動中取得的經驗成果要進行推廣,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難點問題要積極完善后續監管措施辦法,建立長效機制,強化監管力度。

各地和省級有關部門要于每月20日定期向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監局)上報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和相關統計表(統計表詳見附件),重大案件和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

五、保障措施與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組織保證

此次專項整治由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有關重大行動,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研究整治行動方案、督促工作進度、組織輿論宣傳、通報工作進展、提出政策建議等職責。各地要對本地整治工作負總責,成立相應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專項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追究制,結合當地實際確定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和重點產品,細化工作目標,定期評估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狀況,研究制定相應監控措施,應對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本部門、本行業的工作方案,積極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地和各相關部門要為專項整治行動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以保證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執法督查,落實整治任務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認真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制,努力做到全面徹底,不留死角。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整治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各地和監管部門要落實責任追究制,有針對性地派出工作組,深入一線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按時推進,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工作情況。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派出工作組對各地、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三)強化協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樹立全局意識,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的同時,加強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形成政府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增強工作合力,防止相互扯皮、相互推諉的現象發生。各級農業、衛生、商務、工商、質監、藥監、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檢測、監測資源共享機制。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協調、積極推進整治工作。

(四)把握宣傳導向,營造輿論氛圍

要充分發揮媒體的宣傳優勢和監督作用,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提高全社會的關注度和參與意識。通過不定期舉行新聞會、典型案例公開曝光、重要問題深度報道、產品質量信息、宣傳優秀企業和優質產品等形式,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突出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工作,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引導消費,形成對制假售假違法分子的強大震懾力。有關監管部門要積極建立統一的信息制度,定期信息。要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質量監督。新聞媒體要加強輿論監督,堅持全面、真實、客觀地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進行報道,形成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

(五)創新工作機制,開拓監管思路

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積極探索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的長效監管機制。要以食品安全為重點,通過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推動企業建立自律和風險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積極探索深化食品生產小企業、小作坊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及加強動態管理的有效方式和途徑。加快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建設,并探索與金融等部門聯網查詢、聯手懲治不法企業和有關經營者的機制,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