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農資打假治理方案
時間:2022-03-18 0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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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秩序,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保護人民身體健康,維護農民利益,根據《2009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200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全國農資打假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確定自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專項治理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資打假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涉農法律法規,嚴格落實農資市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以源頭治理、大要案查處和基層農資監管能力建設為重點,加大農資監管力度,強化專項執法檢查和日常監管,嚴厲懲治坑農害農行為,積極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切實加強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促進農資監管形勢進一步好轉。
二、治理重點
農藥:結合《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等六項農藥管理新規定的實施,加大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檢查力度,市場檢查仍要以殺蟲劑、殺菌劑和種子包衣劑為重點,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份、擴大使用范圍、一證多用、套證或冒證、標簽不符合規定以及肥料產品標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繼續貫徹農業部“自2007年元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取消所有含有甲胺磷等五種高毒有機磷農產品的登記證和生產許可證”的通知精神,對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和摻雜高毒劇毒農藥的行為,要給予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堅決按照農業部、公安部《關于在農資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見》要求,認真做好移送工作,嚴禁以罰代刑,切實落實國家禁令。
種子:以小麥、玉米、棉花、油菜及本地區主要經濟作物種子為重點,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整治,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超范圍經營、無證生產經營、未按規定建立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品種介紹與審定公告表述不符、包裝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制種基地發生搶購套購行為;嚴格品種審定,規范品種命名,解決品種多、亂、雜的問題。
肥料:以復混肥、有機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調酸劑為重點,嚴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裝標識不規范、夸大使用效果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配方肥定點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測,建立完善配方肥質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強對肥料登記產品的后續管理,依法查處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
水產苗種:加大水產苗種生產許可制度的實施力度,嚴肅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用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督促苗種生產企業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及銷售記錄,建立可追溯制度。嚴厲打擊以次充好、以劣充優和銷售帶病水產苗種的行為。
農機:以財政資金補貼購置的農機具為監管重點,加強農機試驗鑒定、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和質量調查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著力清查農機及零配件“三無產品”,堅決打擊制售假劣農機、零配件以及盜用冒用轉讓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證章等違法行為,加大農機質量監督力度。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本次“集中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自3月1日-5月31日,時間為三個月。
第一階段:發動教育階段(3月1日-3月15日)。各部門研究制定各自的工作計劃方案,周密部署專項治理行動。組織在本轄區農資生產經營相對集中的場所張貼標語、懸掛橫幅、召開會議等形式,進一步搞好教育發動;對市場進行詳細地摸底排查,對生產經營者進行依法經營宣傳教育。
第二階段:集中治理階段(3月16日-4月30日)。積極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開展創建放心農資店活動。進一步清理規范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結合我市農資生產經營狀況,對農資生產經營相對集中的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清理整頓;集中力量,加強對非法生產、加工、經營、儲存假劣農資和違規企業、無證窩點或違法商戶的查處,包括生產設備、庫存產品、生產原料及經營狀況均在打擊查處的范圍;對農資生產企業進行一次普查,檢查了解其生產、銷售狀況;對各類非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的行為,要予以堅決打擊,情節嚴重的,要徹底摧毀或者依法取締。
第三階段:整頓規范階段(5月1日-5月20日)。
對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商戶加以正確的教育引導,對市場經營秩序統一規范,做出不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的承諾,深挖源頭,切斷制售鏈條,使假劣農資無處藏身,促進農資生產經營行為走向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第四階段:完善提高階段(5月21日-5月31日)。針對本次春季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及時報告工作情況,互通農資執法信息,強化協作聯動機制。對于在專項行動中出現的典型案例和執法問題進行專門匯集,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查找不足之處,對今后農資打假行動提出有效可行的建議和意見,提升農資打假行動的社會效應,探索和完善長效農資監管模式。各單位在行動期間,要堅持每半月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后,上報總結報告,并適時召開總結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
抓好農資打假和監管直接關系到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和國民經濟全局及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當前農產品價格下行,農民生產積極性受到影響;北方遭受嚴重干旱,夏季糧油生產面臨嚴重威脅;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逐步顯現,對農民增收帶來了嚴重影響,進一步提升農資質量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的要求更加迫切,農資監管面臨嚴峻挑戰。在這種形勢下,各級農業部門要切實增強做好農資打假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認識到當前農資打假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把當前做好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范和農資打假監管作為政治任務來抓,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進行,確保農民群眾用上放心農資,確保農資流通渠道暢通,確保農資市場規范有序。
(二)強化職責,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按照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2009年整頓和規范農村市場秩序工作方案》要求,農業部門負責繼續做好全市農資打假專項專項行動的牽頭協調工作,以源頭治理、大要案查處為重點,完善信訪舉報制度,對舉報反映的假劣農資案件線索、舉報材料進行認真梳理,做到“聞報必動,有訴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繼續積極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大力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繼續加大對農產品生產過程中質量的監管力度。
(三)協調配合,形成聯動機制和執法合力
各級農業部門要嚴格按照分工,采取有力措施,重拳打擊農資違法行為。認真履行本部門監管職能,同時繼續加強與工商、質監、公安等相關部門之間的聯系和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做到優勢互補,信息互通,形成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不斷增強農資監管的執法合力。
(四)規范執法,提升農資監管綜合效能
各級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要加大對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工作的執法監察力度,發現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要進一步完善部門間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提高協作能力,加強執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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