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22 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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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鄉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各負其責、綜合治理”的原則,以整治道路行車秩序和事故多發點、段為重點,加強車輛安全檢驗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嚴格查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切實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增強交通參與者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識,實現全鄉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明顯好轉,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同比下降,杜絕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安全意識

1.各村(居)委會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明確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適時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督促、指導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季度組織轄區駕駛人開展交通安全學習教育活動1次。各村、社區在顯眼位置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宣傳櫥窗,定期更新宣傳內容;公路兩側適當位置書寫交通安全標語、警句。

2.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行為特點,每學期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并在校園內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欄,定期更新宣傳內容。教育引導學生不乘坐違法車、不違法乘車,提高學生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

3.司法所將交通安全宣傳納入全民普法教育內容,有計劃、有步驟開展普法教育。每年組織開展涉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

4.廣播電視開設交通安全警示專欄;

5.積極主動提供新聞線索、宣傳資料,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在日常工作中結合窗口崗位特點開展日常教育,創新宣傳方法,確保宣傳收到實效。

(二)嚴格路面管控,維護良好行車秩序

1.安監所、場管辦和各村委會加強路面執勤執法工作,制定勤務考核制度,確保趕集天、節假日、公眾集會及惡劣氣候時段有警力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是針對轄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預防工作方案,落實“村領導包片、社干部包線”責任,明確獎懲措施,加大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二是安監所、場管辦建立趕集天、節假日、公眾集會及惡劣氣候時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勤務制度,工作中發現道路安全隱患書面報告鄉政府和上級部門;各村建立轄區車輛、駕駛人、道路狀況的基礎臺帳,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建立健全轄區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與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微型車車主(駕駛人)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年內組織車主(駕駛人)集中學習教育不少于4次;建立責令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通知書制度,對無證駕車、駕駛無牌證車輛(含報廢車、脫檢車、拼裝車)、客車超員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并發放《責令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

2.繼續開展超速和客車超員、無牌無證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二(三)輪摩托車、農用車、殘疾人代步車和拖拉機違法載客、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主要干線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易發路段管控,依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

3.鄉場管辦負責規劃場鎮停車點,不斷改善道路通行條件。

4.根據道路管轄權限,在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按照國家標準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及時消除非交通占道隱患;堅決取締非法營運。

5.農機站嚴格轄區拖拉機管理,建立健全車輛、駕駛人臺帳,做到不漏管、不失控,與需上路行駛的車輛車主(駕駛人)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每年對車主(駕駛人)集中進行安全教育不少于4次,并就公安機關通報的拖拉機交通違法行為人重點教育督促整改。

6.各村委會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組建轄區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隊伍,每月開展安全檢查、督查活動不少于2次;逢趕集天、節假日、公眾集會及惡劣氣候時段,組織相關人員上路開展路檢路查,保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強客運安全管理,嚴防重特大群死群傷交通事故

1.安監等部門對營運客車實行戶籍化管理,實行一車一檔(駕駛人一人一檔),嚴把客運車輛和駕駛人準入關,確保安全責任制度落實、營運證件齊全有效、客運站點管理規范、行車動態及時掌控。落實客運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嚴格客運監督,鄉村公路、便道一律不準7座以上客運車輛營運,建立客運車輛安全風險金抵押制度和客運車輛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2.對現有客運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已*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強制報廢,對安全技術性能*不到要求的車輛申請相關部門堅決清退出客運市場。

(四)建立道路隱患排查整治制度,逐步改善道路通行條件

1.對于道路出現坍塌、坑漕、水毀、隆起或傍山沿河、臨崖、路窄、彎急、冰雪等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及時進行排查整治。

2.對無專人養護的道路每季度組織排查不少于1次。排查發現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能立即進行整治的,排查責任單位立即進行整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于無力整治的道路安全隱患,屬于國道、省道、縣區鄉道路的,制定整治方案上報鄉政府;屬于無專人養護的道路,報告鄉政府,提出整治建議。鄉政府在上報上級的同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對于無法保障安全的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直至整治完畢。

3.各村對道路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后,作相應記錄并報告安監部門,安監部門及時組織驗收并記錄備案。

4.對于不履行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責任的村委會,嚴肅追究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一把手”負責制,執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決”的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檢驗,誰負責”的原則,對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負責任,推諉扯皮不作為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302號令的規定及“四不放過”的原則,一律嚴肅查處。

(二)加強協作,齊抓共管。按照屬地管理責任制,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督查。健全和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會議,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利用教育、法律、經濟、行政、科技等手段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現管理理念、范圍、方法、措施向現代道路交通管理轉變,進一步推進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機制的社會化、長效化和規范化,形成政府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強化問責,嚴格追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安全目標考核中,對出現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村,年終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