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23 0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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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村小額保險推廣工作,擴大農民參保范圍,全面提升農民保障水平,根據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擴大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的通知》(保監發〔2009〕59號)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農村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通過推動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統籌城鄉人身保險業發展,著力緩解我縣農村地區保險供給不足問題,為實施“三保”目標、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內容
(一)承保機構: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簡稱“縣人壽保險公司”)。
(二)參保對象:全縣范圍內出生28日以上65周歲以下(含),身體健康的農村居民。
(三)保險期限:保險期限為一年,從投保之日起至滿一年時止,到期可續保。
(四)繳費標準:每份保險每人每年繳費30元,每人每年最多可入2份。
(五)保險責任: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體殘疾或身故,承保機構按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扣除已給付殘疾保險金和燒傷保險金后的余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每份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最高1000元,死亡及殘疾保險金最高1萬元。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合同保險金額時,保險合同終止。
三、目標任務
2009年12月30日前,農村小額意外傷害保險覆蓋率占我縣人口的6%以上,承保人數3萬人以上。每鎮至少建設1-2個“全村統保”村,參保率占該村符合參保人數的80%以上。
四、實施步驟
我縣農村小額保險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10日—8月31日)
召開專門會議,提高認識,廣泛發動。縣人壽保險公司和各鎮通過廣播電視、電影下鄉、宣傳橫幅、宣傳資料、宣傳車等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小額保險政策,結合統保村建設,安排專人到各鎮村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培養農民的購買意愿,為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推廣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承保實施階段(9月1日—10月31日)
將參保指標分解到各鎮,每個鎮確定“全村統保”村,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由縣人壽保險公司結合各鎮,安排專人深入各村,收取保費,并做好登記造冊和保單填發工作。
(三)工作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對工作進行綜合評估驗收,對先進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明年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一項利國利民的重要活動,主要針對農村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險服務,保障適度、保費低廉、理付簡單,是一種有效的金融扶貧手段,對有效服務“三農”,滿足農村廣大低收入農民保險保障需求,促進社會義新農村建設有著深遠的意義和作用。各鎮要站在服務“三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新農村的高度,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與支持,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好落實,做好配合、協調工作,務求取得實效。縣人壽保險公司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調配好工作人員,及時深入鎮村開展宣傳和承保工作。
(二)精心組織,積極推廣。縣人壽保險公司要做好宣傳、培訓及銷售工作,及時和各鎮負責人保持聯系,解決業務問題,做好定期匯報,總結及分析;要高度重視客戶服務工作,做到業務處理快,服務態度好,服務方式新,營造良好的銷售環境。各鎮要把目標任務分解到各村,安排專人,積極配合縣人壽保險公司開展工作,幫助協調和處理具體問題,并結合實際情況,選樹典型,創新機制,確保工作有序進行,圓滿完成指標任務。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鎮要將農村小額保險試點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將具體工作落實到村、普及到戶,為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縣人壽保險公司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與廣電局的溝通和聯系,做好宣傳工作;要積極主動為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宣傳與推廣提供宣傳資料,安排專人到各村組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培養農村居民對小額保險的購買意愿,穩步有序的推進農村小額保險的銷售和普及。
(四)防范風險,穩步推廣。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旨在解決農村地區社會保障不足等問題,推廣中會存在涉及面較廣,農村保險意識不強及多種主體保險形式的不良競爭等問題,各鎮要注意方式方法,充分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保證農村小額保險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縣人壽保險公司要簡化業務流程,做好業務指導工作,規范操作,同時做好后續理賠工作,提高服務效率及質量,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積極穩妥的開展好工作,以建立農村小額保險可持續性發展的長效推廣機制,確保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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