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時間:2022-12-21 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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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切實做好20*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04號令)、《*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我市地質災害現狀,編制本方案。

一、今年我市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我市地質環境條件、人類工程活動的強度,結合今年汛期氣象趨勢預測,今年地質災害的發生機率較去年有所增大,預測今年地質災害多發時段主要集中在5月-7月的梅汛期及8月-9月的臺汛期。5月-7月的梅汛期由于長期降雨,土層含水處于飽和狀態,在降水達到一定強度時,極易引發以山區風化殘坡積土體滑坡和公路邊坡、礦山宕面及廢棄礦山崩塌為主的地質災害;8月-9月份臺汛期降雨強度大,由暴雨而引發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概率大,易引發礦山尾礦壩和廢渣堆放點泥石流,螢石礦采空區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根據我市地形地貌和地質條件、地質災害時空分布特征以及災害發生歷史頻度和強度,預測我市地質災害發生的重點地區為盆地東部、西北部低山丘陵區。下列鎮是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重點:*、*、*、*。重點防災地段是:坡度較陡、風化殘坡積層較厚、人類工程活動較多的山區,交通、水利等大型削坡工程,閉坑礦山采空區,采礦場的開采工作面等。

二、主要任務

(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修編工作。上一輪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年已到期,同時由于我市行政區域的調整,需重新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規劃編制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理念,注重可操作性。

(二)做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工作。在去年開展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調查和完成外業驗收的基礎上,今年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加快工作進度,爭取在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項目驗收,并根據實際,完成防災避險方案的編制。

(三)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在現已編制完成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完成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并予以。根據應急預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反應迅速的應急機制,增強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完善市、鎮(街、區)、村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覆蓋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和有災害隱患點的每一個村,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完善鎮(街、區)、村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建立健全災害隱患點監測技術檔案,開展人員培訓,實行科學管理,提高群測群防工作技術含量與減災防災效果。

(五)災害隱患點勘察治理和搬遷避讓。我市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28處,其中以滑坡地質災害所造成的威脅最大。市里將其中7處列為20*年度重點防治或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鎮(街、區)也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根據需要,確定今年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對生命財產有直接危害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實施應急排險或進行勘察治理;對處于山區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極高,且難以有效根治、自然條件不適宜居住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可結合下山脫貧,組織搬遷,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主要地質災害點防治措施

我市地質災害隱患點28處,其中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危害性較大、穩定性差,威脅人口多,需重點做好監測和防治工作。

(一)*鎮方丘左岸山體滑坡。該滑坡屬古滑坡,土質滑坡類型,滑坡體積約170000立方米。1939年曾整體下滑,1988年至1998年10年間又因暴雨發生多次滑動。滑坡嚴重威脅方丘水庫安全,間接威脅水庫下游50余戶、居民200余人的生命安全,潛在資產300萬元,目前尚處于不穩定狀態。*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日常監測,密切注意滑坡體的變化,設立警示牌,制定應急救援避險方案

(二)*鎮*村滑坡。該滑坡位于*鎮*村后山,屬于中型淺表層土質滑坡。該滑坡1993年滑動,毀壞民房4間,2006年滑坡體出現整體下滑,滑坡體后緣地表拉張裂明顯,前緣突出,飽水土體蠕變失穩引起滑坡,滑坡體體積339000立方米,目前尚處于不穩定狀態,威脅居民150余戶,潛在資產350萬元。*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監測,設立警示標志,盡早恢復山體植被,采取裂逢填埋、挖溝排水等措施減少雨水入滲,進行前期治理工程建設,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鎮*村滑坡。該滑坡位于*鎮*村后山,屬小型淺層土質滑坡,滑坡體體積約65000立方米。直接或間接威脅人口60戶,約180余人,威脅資產約240萬元。該滑坡形成歷史較悠久,屬古滑坡。1995年5月暴雨后局部產生滑動,損壞民房1間,經濟損失4萬元。近年來較為穩定,地表裂縫基本消失,但由于滑坡體較陡,遇強暴雨仍具有滑動的可能,威脅人口多。*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監測和巡查,并設置警示牌,在滑坡體上方減少人為活動,增加植被覆蓋率,在滑坡體前緣開展截排水工程建設,建立監測點,同時制定應急疏散避險方案。

(四)*鎮仙巖村泥石流。該泥石流以上游的凌塘水庫為形成區,該區地形切割較強烈,巖土物質豐富,1999年4月因突降暴雨,造成泥石流發生,沖毀農田10畝。目前尚不穩定,在降強暴雨的情況下,可能引發泥石流,威脅下游仙巖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威脅人口30人,資產40萬元。*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臺汛期的監測工作,做好封山育林,加強水庫調蓄水管理,在山坡修建導流渠或泄洪道,修筑攔擋工程,切斷泥石流下移通道,并制定汛期避險方案。

(五)*鎮朝川村東滑坡。該滑坡位于朝川村東公路邊,據估算滑坡體體積可達110000立方米,屬混合式巖、土質滑坡,滑坡體上拉張裂縫明顯,并見“馬刀樹”等。據調查,該滑坡曾于1958年、1959年產生滑動,1989年7月23日在暴雨沖蝕下發生較大規模的滑動,造成農田毀壞和交通堵塞等,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目前該滑坡體處于不穩定狀態,威脅人口60人,資產價值100萬元。*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滑坡體的監測,設立安全警示牌,保護山林植被,并做好汛期疏竣排險,減少洪水對滑坡體的沖蝕。

(六)象珠鎮西遼村泥石流。該泥石流以西遼村北部山區為形成區,該區溝谷為V形谷,縱坡降較大,碎屑物質豐富,流通區和堆積區界限不明顯,谷口為堆積區。該泥石流在1993年夏、1997年夏及2002年夏強暴雨后暴發過三次規模大小不一的泥石流,造成農田毀壞,民房倒塌、大量牲畜死亡,人員受傷,沖跨鄉村公路2500米,直接經濟損失63.5萬元。目前泥石流形成區環境地質條件不佳,仍存在繼續形成泥石流災害的可能,威脅人口65人,資產80萬元。象珠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汛期、臺汛期監測,加強林業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在形成區一帶緩坡耕地上禁止耕種,在堆積區內修筑導流渠或泄洪道,以調節地表經流,防止溝源侵蝕;在流通區修建攔擋工程切斷泥石流下移。此外,要制定汛期疏散避險方案,落實防災應急避險措施。

(七)*鎮雙溪村地面塌陷。由于螢石礦開采過程中不合理開采所引起,塌陷區面積約6000平方米,塌陷深度10余米至60米不等。由于螢石采礦歷史久遠,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處于塌陷盛發期,導致機耕路損壞,拖拉機掉入陷坑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4萬元,間接損失無法估算。20*年,*鎮人民政府對雙溪村地面塌陷危險地段部分進行了鐵絲網圈圍、填埋采空區等初步治理,基本消除地面危險隱患,但未完全消除。*鎮人民政府要加強監測,劃定警戒范圍,設立警示牌,禁止在塌陷區內進行一切大的工程活動,防止工程建設引發塌陷區地面變形、塌陷等事故發生。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地質災害防治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大事,各有關部門、鎮(街、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平安*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認真抓實抓好。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5號)精神,建立組織,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一旦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調查災情,做好防災救災工作。

(二)加強動態監測,做好險情巡查和預警預報工作。各有關部門、鎮(街、區)要嚴格實行“汛前檢查、汛中監管、汛后復查”制度,落實好臨災前的預警預報,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汛期來臨之前,各鎮(街、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本轄區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逐個檢查,做好監測工作,采取必要防災減災措施,設置防災預警預報信號,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堅持汛期值班、災情速報、通報制度,并根據《*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本轄區地質災害現狀,制訂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應急預案,認真落實。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做好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巡查工作,完善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網絡,一旦發現險情,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災情擴大,并按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由市政府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汛期前要會同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對我市范圍內易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建筑物、交通線路、重要水利工程設施進行一次認真實地檢查,提出具體防范措施。

交通、水務、建設、規劃、旅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管轄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氣象部門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進一步提高預報的準確率。

(三)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科普宣傳工作。各鎮(街、區)要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地質災害防災知識的宣傳,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對災害隱患點,要逐個發放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提高人民群眾防災抗災的自覺性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要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災措施,落實災情的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認真落實防治措施。對發現的危險點和群眾提供的險情線索,要迅速做出危險性判斷,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危險地居民的轉移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和堅持“誰誘發,誰治理”原則,加強對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采礦權人自覺履行職責,切實做好礦山自然生態恢復。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及其他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建設項目,在項目選址階段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可能遭受地質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及時完成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按規定程序組織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