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拆遷補償和安置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28 04:30:00

導語:占地拆遷補償和安置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占地拆遷補償和安置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占地拆遷和安置以滿足第五個單項工程建設需要為原則,盡量減輕占地拆遷任務,合理控制經費開支。工程建設用地盡可能利用流湖圩、藥湖聯圩掌握的國有土地進行調劑,涉及外縣土地和通過調劑確實難以解決的用地,參照國家同類工程有關標準,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和本工程建設性質適當給予資金補償;建設范圍內群眾的房屋拆遷、占地等補償,本著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原則,充分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依法按照價值評估和損失賠償原則據實進行;凡涉嫌違章的建筑物,由有關單位負責自行安排拆遷。

二、組織領導

占地拆遷和安置工作在縣鄱陽湖二期防洪工程*縣第五個單項流湖圩、藥湖聯圩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拆遷安置組的具體協調下,以石崗鎮、松湖鎮、流湖鄉、厚田鄉為主,縣有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進行。按照任務和職責分工,做好占地拆遷和安置工作,確保工程按期實施,確保社會穩定,確保群眾滿意。

三、工作任務和職責分工

(一)占地、拆遷范圍、數量和補償標準的確定由拆遷占地安置辦公室主持進行,有關鄉鎮積極配合工作。

(二)土地(含水塘)征用和調劑工作,由相關鄉鎮牽頭負責,縣有關部門積極配合進行。

(三)房屋拆遷工作。第五個單項工程建設房屋拆遷主要由石崗鎮、松湖鎮、流湖鄉、厚田鄉政府負責組織進行,縣有關單位積極配合。各有關鄉鎮和部門要認真做好拆遷前期的實地調查,反復核實所拆遷房屋的種類和面積,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可能出現的拆遷“釘子”戶,要依據有關工程條款,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決不能因房屋拆遷出現的問題影響工程進度。

(四)拆遷戶的安置工作。拆遷戶原則上就近安置,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縣城建局進行統一規劃。靠近集鎮的原則上統一安置到小城鎮,遠離城鎮的安置規劃成新農村,對低保戶按照政策安置。拆遷戶在規劃區內建房的,可免交重建、占地應繳納的各類行政性規費。不愿在規劃區建房的也可自愿選擇。拆遷中的過渡住房,由拆遷戶自己投親靠友解決,確有困難的,由鄉鎮政府協助調劑解決。

(五)影響工程建設的通訊線路,由縣電信局負責處理;影響工程建設的輸變電線路由縣供電局負責,會同有關單位進行封閉,并利用現有條件,疏通新的交通道路。

四、占地拆遷范圍和補償標準

(一)占地范圍和補償標準

1、占地范圍:

(1)堤身壓占地和水面;

(2)取土范圍內破壞的土地。

2、占地補償標準:

(1)水田:2000元/畝;

(2)旱地:1500元/畝;

(3)水塘:500元/畝;

(4)林地:800元/畝;

(5)墳墓:300元/座。

3、青苗補償標準

(1)水稻:早期300元/畝,中期800元/畝,成熟期1000元/畝;

(2)棉花:4-6月份400元/畝,7-9月份1200元/畝,10月份1000元/畝,11月份600元/畝,12月份200元/畝;

(3)種植蓮藕:500元/畝;

(4)其它作物:200元/畝-400元/畝;

(5)粗養魚塘:300元/畝;

(6)人造林木:3-5元/棵;

(7)果木:從幼苗到成熟20元/棵-60元/棵;

荒山、荒地、荒坡、荒水及栽種在堤身上的樹木、作物不予補償;

已經通知有關人員不要種養,如仍自行種養的,不予補償;

青苗補償只作一次補償,不進行重復青苗補償。

(二)房屋拆遷范圍和補償標準

1、拆遷范圍

凡堤內腳線30米的建筑物均列為拆遷對象。對以戶為單位的建筑物群落,以主房為準。主房涉遷,附屬建筑物并拆;附屬建筑物涉遷,一般只拆附屬建筑物,不拆主房。

2、補償標準

(1)框架460元/㎡,磚混320元/㎡,磚木160元/㎡,

棚屋70元/㎡,簡易棚30元/㎡;

(2)廁所、豬牛欄、鴨棚:

磚混70元/㎡,磚木45元/㎡,簡易20元/㎡。

(3)屋基礎:

磚結構20元/㎡,片石結構30元/㎡,混凝土結構50元/㎡;

(4)圍墻:磚結構20元/㎡,片石結構30元/㎡;

(5)壓水井400元/口,穿井800元/口;

(6)水泥地面,曬谷場:20元/㎡。

拆遷規劃確定并告知后,*的設施不予補償。

占地拆遷工作必須詳細登記、嚴格測算,并按規定在編制好相應圖表的基礎上進行,防止出現混亂。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20*年6月10日前完成設計放樣和占地拆遷調查統計;6月11日開始進行土地調整和房屋拆遷;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占地拆遷任務并進行施工。占地拆遷補償金按審定的標準,分批撥付給有關鄉鎮,由有關鄉鎮按拆遷進度掌握,分期及時撥付給補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