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企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0 0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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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根據國家、省市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精神,全面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以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從根本上改革和轉變糧食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推進國有糧食企業資產和債務重組,真正實現政企分開,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糧食流通體制。
二、基本原則
一是先解除職工與企業勞動關系,后企業合并原則。先解除國有糧食企業現有在冊職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特殊群體人員除外),對企業資產和債務進行重組,后對糧庫進行合并。
二是依法操作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按照改革方案依法按程序平穩操作。
三是確保穩定原則。從職工切身利益著想,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到既要改革到位,又要保持社會穩定。
三、總體目標
(一)徹底轉變國有糧食企業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建立較為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
(二)對市第一糧庫以外的21戶糧庫,按照區域、規模保留4戶。
(三)建立地方儲備糧制度,落實省、市下達我市的地方儲備糧計劃,確保糧食安全。
(四)轉制后的企業要不斷創新經營方式,搞活糧食流通,建立與農民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
(五)積極培育和發展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培育和發展農、工、科、貿一體化或糧食生產、收購、加工、銷售一體化的經濟實體。建立糧食產銷基地和深加工基地,向農業生產服務領域延伸、向社會糧油消費領域延伸。
四、具體政策
(一)關于國有糧食企業體制改革問題
1、保留軍供站為國有獨資的糧食企業。負責軍糧的采購和供應工作,確保軍糧的優質供應。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企業內部約束機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企業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2、市第一糧庫在農發行清收貸款的基礎上,實施股份制改革,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3、在妥善處理糧食財務掛帳的基礎上,對21戶糧庫的資產、債務和權益合并到保留的4戶糧庫,進行資產和債務重組。對被合并的17戶糧庫、糧油供應公司和糧油貿易公司實物資產實行整體出售。
(二)關于職工安置問題
1、按海政辦發〔2005〕49號文件《轉發鞍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6部門關于國有企業改制破產職工安置的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解除現有在冊職工與企業勞動關系,按相關部門核定的補償金標準,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既按2005年全系統在冊職工(扣除內養人員)平均工資769元/月,計算職工工齡補償金;對企業內養人員、工傷、軍轉干部等特殊群體人員依據相關政策執行,或在職工自愿的前提下,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實行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辦法。
2、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相關待遇按有關政策執行。
3、離休人員原有政策待遇不變,退休人員按現行政策參加住院統籌定點管理醫療保險。
4、對于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轉制企業優先安置上崗就業。
5、糧食局組建糧改職工托管辦公室,負責內養人員及離退休職工的事務性工作管理。
6、企業內養人員生活費及相關待遇由市財政列入年度預算。
(三)關于企業歷史財務掛帳問題
1、我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1992年3月31日之前清理認定的糧食財務掛帳,已按有關規定消化。對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期間發生,經清理認定的糧食財務掛帳,按中央過渡期延長五年的政策,安排財政預算,落實財政應負擔的利息。
2、我市糧食企業1998年6月1日到放開糧食收購價格,實行市場化改革之前,對經審計認定的政策性財務掛帳,全部從企業剝離,由糧食局集中管理,利息由糧食風險基金列支。對政策性之外的各類掛帳,按照債隨資產走的原則,結合產權制度改革,妥善落實銀行貸款債務和還本付息來源。
(四)關于職工安置資金籌集問題
職工安置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責解決,出售國有糧食企業的資產收益全部繳入市財政。
五、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糧食企業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市長
副組長:*市長助理
成員:*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
組織部副部長、信訪局局長
*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市公安局政委
*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審計局局長
*市工商局局長
*市監察局局長
*市糧食局局長
*市總工會主席
*市農發行行長
下設辦公室:
主任:*(兼)
六、具體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糧食局要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研究制定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具體操作方案。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協調,嚴格依法操作,做到積極穩妥、合理合法、公開透明。妥善安置職工,保持穩定。
(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糧食企業的體制改革,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扶持糧食企業快速發展。農發行按相關政策對保留糧食企業給予扶持。稅務部門對保留糧食企業,參照執行國家對困難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減免3年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以及免征糧食增值稅等優惠政策。
(三)糧食局要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的分類指導、跟蹤檢查和經驗總結。及時研究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加強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保證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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