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普高畢業生就業分解方案
時間:2022-06-10 03:43:00
導語:縣普高畢業生就業分解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積極為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提供就業崗位
1.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招聘工作。按照市《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委辦〔2007〕57號)精神,扎實做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任職工作。對在農村和社區任職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按《市選聘到農村和社區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金市組〔〕10號)規定,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中享受政策優惠。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2.引導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教育和衛生工作。根據我縣農村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每年招聘3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校擔任緊缺學科的教師;根據我縣基層醫療隊伍建設的需要,每年招聘2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我縣農村社區衛生醫療機構工作。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
3.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優先招聘高校畢業生。凡有編制空缺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除特殊情況外,均應優先面向高校畢業生。除特殊崗位外,優先招收本縣籍高校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需要招聘編外用工的,優先招聘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大力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4.放寬高校畢業生創業準入條件。對畢業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行業外)的高校畢業生,自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高校畢業生初創企業,有關部門可按行業特點,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適當降低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
責任單位:縣工商局
5.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和扶持力度。畢業2年內的本地高校畢業生在本地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2年,到期確需延期的,可展期1年;合伙經營的,申請額度不超過10萬元。按期還款的,可申請同期基準利率100%的政府貼息(展期不貼息)。高校畢業生符合農村青年創業循環貸款條件的,團縣委、信用聯社優先給予推薦和創業貸款。
鼓勵高校畢業生創辦家庭工業、農家樂及農產品加工、來料加工經紀等實體。對創辦農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加工、銷售、建立特色優勢農產品基地和種植業、養殖業的本地生源高校畢業生,達到磐政〔2007〕65號文件要求的,經農業部門和人事勞動部門審核,按規定標準給予獎勵外,視情再給予1-2萬元的創業補助,資金從縣農業產業化扶持和技術推廣基金中列支。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并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責任單位:縣工商銀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團縣委、縣農業局、縣財政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6.減免有關費用。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免收考試費用。對于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3年內免費辦理人事。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三、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
7.實施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補助政策。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符合現行就業促進政策的,可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對招用畢業2年內的磐安籍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經核準后,可享受以下補助政策:對接收5人以上的企業,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促進就業補助(凡吸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企業,按本意見第11條規定獎勵,不重復獎勵);對高校畢業生畢業后2年內新辦企業并吸納其他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每吸納1人給予一次性促進就業補助2000元。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經貿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8.建立人才儲備補助制度。鼓勵高校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和中小企業就業,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檔案落實在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的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經縣人事勞動、財政部門審核,合同期滿后一次性給予3600元補助。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
四、提升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和創業能力
9.建立見習基地和提供見習崗位。年--年全縣爭取建成10家見習基地,并組織回原籍未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開展為期6個月至1年的見習活動。見習期間,用人單位按不低于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發給高校畢業生見習補貼,縣財政按照先發后補的原則,對用人單位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補助。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
10.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培訓力度。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按現行規定給予培訓與技能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技能培訓補貼。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農辦
五、強化生活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11.鼓勵用人單位優先招用生活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對企業每接收一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由縣財政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2000元。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六、強化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12.加強高校畢業生推介交流服務。充分發揮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積極主動面向各類用人單位,征集高校畢業生需求崗位,崗位需求信息,開展對接交流活動。通過公益性招聘、網絡招聘、專場招聘等方式,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崗位對接和相關就業服務。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13.優化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人事勞動部門要開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窗口,及時提供政策咨詢、求職登記、失業登記、職業指導、就業推薦和人事關系等"一條龍"服務,開展就業指導,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形勢,熟悉就業政策,調整就業預期,實現靈活擇業、自主創業和基層就業。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14.充分發揮社區和鄉鎮勞動保障所作用。社區就業服務組織和鄉鎮勞動保障所成功介紹本地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且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經人事勞動部門核準后,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獎勵。
責任單位: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
七、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
15.切實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組織領導。縣政府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協調和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履行職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采取符合實際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具體措施。
責任單位:縣府辦、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16.為高校畢業生就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宣傳積極錄用本地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用人單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就業的先進典型。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視和關心,發動社會各界關注就業,關愛高校畢業生,在全社會形成重視、關心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團縣委
17.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有關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 上一篇:書記在金融工作講話
- 下一篇:工商行政管理專題會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