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非法行醫整治方案

時間:2022-06-15 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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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非法行醫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醫療市場秩序,凈化我區醫療市場環境,提高打擊非法行醫的高壓態勢,深化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醫療安全,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市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方案》(鄭政文〔〕106號)精神,現結合我區實際,為此制訂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全市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年為契機,努力凈化醫療市場環境,推動我區醫療服務秩序不斷好轉。

二、組織領導

經區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區打擊非法行醫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衛生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整治方案的擬定,集中行動的組織協調,信息的收集、匯總,資料的整理、歸檔等工作。

領導小組實行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故應立即召開,平時因工作需要或成員單位要求,可臨時決定召開聯席會議。

三、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非法行醫者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積極探索建立完善的專項整治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措施,重點建立健全醫療市場的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區域執法巡查制度、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示制度等,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四、整治內容和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和超許可范圍執業行為,打擊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二)嚴肅查處醫療衛生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假醫生”。

(三)嚴肅查處醫療衛生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衛生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衛生機構的幌子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行為。重點查處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行為。

(五)嚴肅查處虛假醫療廣告。重點查處無證和虛假醫療廣告,誤導和欺騙患者的違法行為。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辦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配合有關執法部門清理和取締本轄區內的無證診所。

2.調查摸底,澄清底數,建立有證、無證診所臺帳。

3.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監管制度,發現無證診所及時上報區打擊非法行醫辦公室,配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4.加強宣傳,發動轄區群眾廣泛參與、主動配合,形成打擊非法行醫工作的良好的社會氛圍,教育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非法行醫活動,切實保護自身權益。各社區和村民委員會要加強房屋出租戶管理和教育,嚴禁房屋出租戶為非法行醫者提供經營場所,構筑打擊非法行醫的第一道防線。

5.積極配合區衛生局組織的集中清理、取締行動,確保人力、物力及時到位。

(二)區衛生局

1.依法重點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假醫生)行醫的違法行為。

2.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違法行為。

3.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4.認真做好非法行醫的舉報、投訴登記,并及時依法查處。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區人口計生委

1.按照職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為。

2.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和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以外的其他臨床醫療服務項目的行為。

3.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

4.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行為。

5.積極配合區衛生局組織的集中清理、取締行動。

(四)區公安分局

1.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犯罪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依法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

3.積極配合區衛生局組織的集中清理、取締行動。

(五)區工商分局

1.負責對醫療廣告進行監控,對醫療機構的醫療廣告和虛假宣傳進行核實和查處。

2.依照《無照經營取締管理辦法》規定,對無證行醫予以取締,對明知無證行醫而向其提供經營場所的房屋出租者,依法查處。

3.積極配合區衛生局組織的集中清理、取締行動。

(六)區監察局

區監察局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甚至嚴重失職、瀆職或者徇私舞弊、縱容或放任非法行醫的,以及對非法行醫壓案不查、瞞案不報、包庇袒護的,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年6月9日—6月20日)

各鎮辦、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和自身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進行廣泛宣傳,動員部署,摸清底數,建立有證、無證診所臺賬,登記造冊,為全面開展打擊非法行醫活動打下基礎。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年6月21日—10月25日)

各鎮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區打擊非法行醫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各鎮辦和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區打擊非法行醫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對重點鎮辦、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清理、取締行動,原則上每月組織3—5次集中行動,各相關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組織人力、物力,出動人數不少于10人,車輛不少于2臺。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年10月25日—12月10日)

各鎮辦、各有關部門在打擊非法行醫活動結束后,要做到方案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打擊非法行醫活動中文字、圖片、影像等資料的搜集、整理、歸檔和工作總結。區打擊非法行醫領導辦公室將組織考核、總結、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打擊非法行醫工作的領導

打擊非法行醫,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關注民生,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是規范醫療執業行為的重大舉措,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各鎮辦、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明確任務,真抓實干,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二)分工協作,形成醫療市場整治合力

要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鎮辦負責,各職能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迅速開展打擊非法行醫整治行動,掀起整治高潮。各鎮辦要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簽訂目標責任書,將打擊非法行醫整治行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實抓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相互溝通,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強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點,狠抓專項整治行動的落實

各鎮辦、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內容和重點,緊緊圍繞職責分工,認真組織落實,著力解決醫療服務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社會危害嚴重的問題,實現整治目標。

(四)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力度,對非法行醫行為予以嚴厲打擊;要嚴格依法行政,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根據調查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對行動中推諉扯皮和工作不力的單位和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不認真查辦案件和不及時報告情況的單位和人員,將由區監察局追究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標本兼治,建立完善長效監督機制

要按照打擊與建設并舉、日常監督執法與集中清理、取締行動相結合的原則,從源頭上把關,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所建設,完善服務功能,滿足群眾不同層次的醫療需求,規范審批行為,把好準入關,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

(六)其他要求

各鎮辦、各有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料上報工作,認真做好本單位專項整治方案、階段性總結、信息、報表的上報工作;要在6月20日前把專項整治方案上報區打擊非法行醫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5日前向區打擊非法行醫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本單位打擊非法行醫整治活動工作小結;11月30日前將全年打擊非法行醫整治工作總結(取得成效、開展情況、存在問題、案件查辦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式三份報區打擊非法行醫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同時報送電子版(郵箱:;聯系人:郭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