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隊伍創建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07 09:26:00
導語:應急隊伍創建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抓緊組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縣(市、區)應急救援大隊依托縣(市、區)公安消防大隊組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第一政治委員由本級人民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擔任;支(大)隊長、政治委員,全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市應急救援支隊、縣(市、區)應急救援大隊組成。市應急救援支隊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隊組建。由公安消防支(大)隊主官擔任。
同時承擔綜合應急救援任務,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同時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各地要根據本行政區域特點和需要,制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方案,進一步明確隊伍工作職責,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建立健全與各專業隊伍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加強互動演練,提高隊伍綜合應急能力。政府統一指揮下,賦予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最高指揮官在應急救援現場臨機處置權,調動各專業隊伍和社會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將礦山、醫療、安監、民政、交通運輸、地震、環保、建設、市政、通信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納入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作戰、訓練體系,各地應在保持原有管理體制不變的前提下。將應急物資儲備單位和應急設備制造企業納入應急救援體系,將應急志愿者隊伍納入應急社會動員體系。
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保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由各級政府根據應急救援工作實際需要和財力狀況統籌安排。
(二)完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各地要在全面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同時。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隊伍建設:
一是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點區域和重點流域的縣、鄉級人民政府。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單位人員等加入縣、鄉級防汛抗旱隊伍,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有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二是森林消防隊伍。縣(市、區)和鄉級人民政府以及森工企業要組織單位職工、社會相關人員建立森林準專業消防隊伍。配備森林撲火裝備,滿足防撲火工作需要。
三是氣象災害應急隊伍。要以氣象部門專業人員為基礎。建立氣象災害應急隊伍,負責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大風、強降雨、雷電、冰雹、高溫、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地區氣象災害防御以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四是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國土資源部門要發揮專業優勢。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群防群控,開展防災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報告隱患和災情等信息,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五是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煤礦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應依法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平時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
六是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供水、排水、燃氣、供熱、交通、市容環境等主管部門和基礎設施運營單位。分別組建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任務。
七是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特點。組建衛生應急隊伍,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八是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由當地獸醫、衛生、公安、工商、檢驗檢疫和林業行政管理人員。具體承擔家禽家畜和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
(三)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體系,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加強知識培訓。街道、鄉鎮要依托政府專職消防隊,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就近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協助做好應急保障、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同時發揮信息員作用,發現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整改。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加強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明組織紀律,經常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紅十字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科普宣教和輔助救援工作。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
保障基層應急隊伍建設順利推進二、加強領導。
(一)進一步明確組織領導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確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數量和規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強指導,加強對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督促檢查。公安、國土資源、環保、城建、交通、水利、農業、衛生、林業、安監、氣象、地震、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按照各自職責指導推進基層應急隊伍組建工作,并加強督促檢查。
(二)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各基層應急隊伍組成人員平時在各自單位工作。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基層應急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制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及工作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同時,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及裝備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合理調配、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經常性地組織各類隊伍開展聯合培訓和演練,形成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合力。
(三)加強基層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各地、各有關部極創造條件。大力支持基層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統籌規劃消防、避難場所、醫療衛生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征用、緊急配送體系,為應急處置提供有力保障。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落實基層應急隊伍建設所需經費。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基層應急隊伍裝備建設、物資儲備、培訓演練和應急處置等費用由地方政府予以保障,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四)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認真研究解決應急隊伍工作中的實際困難。鼓勵民間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對在應急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開展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示范工作,推動基層應急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 上一篇:汛期禁止采砂的工作方案
- 下一篇:縣長在農廉網建設會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