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煤礦安全專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2 05:20:00

導語:全市煤礦安全專治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全市煤礦安全專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全面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的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三起較大瓦斯事故教訓,確保全年煤礦安全生產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市政府決定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進全市煤礦安全“基層基礎強化年”各項工作全面落實,立足于治隱患、抓整治、打非法、壓事故,全面加強事故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強化基層,打牢基礎,著力構建煤礦安全長效機制,實現全市煤礦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消除一批重大煤礦安全隱患,整治一批煤礦違規開采、違法開采突出,采礦秩序混亂,事故隱患多的地區和礦井,依法查處一批煤礦安全嚴重違法違規企業,全市煤礦杜絕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發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

三、時間及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月25日結束,分為動員部署、組織實施、督查檢查、總結評估4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月日)。制訂工作方案,加強宣傳發動。市政府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形式廣泛宣傳,深入發動,營造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組織實施階段(月日至月日)。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團組織煤礦企業逐礦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治理。企業自查工作必須做到3個100%,即:礦井安全檢查率達100%,采煤工作面檢查率達100%,掘進頭檢查率達100%。企業自查自糾情況要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縣(自治縣)主管部門報告;市屬國有煤礦自查情況由各礦業公司向市能投集團和市國資委報告。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團完成煤礦安全監管制度,并按照管理權限,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跟蹤,采取定點復查、定期復查、重點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面必須達到100%。復查情況要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煤監局報告。

(三)檢查督查階段(年月日至月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煤監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安監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若干督查組,對各產煤區縣(自治縣)、有關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煤礦企業必須達到30%。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組成綜合督查組,對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專項整治工作搞形式、走過場的地區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必要時啟動行政問責制。

(四)總結評估階段(年月日)。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評估,7月25日前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報送書面工作總結。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在年7月31日前向市政府報告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四、整治內容

(一)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基層基礎建設。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能投集團及各煤礦企業分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情況;落實煤礦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全市各級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情況;完善煤礦安全監管機構、配備專業人員和必需的設施設備情況;“一通三防”制度落實情況;煤礦安全生產三大經濟政策落實情況;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情況;企業12本臺賬建立情況,特別是干部帶班下井和安全調度值班制度落實情況;重點監管企業“黑名單”制度建立情況;金屬支柱、壁式開采、三人連鎖放炮器等技術運用推廣情況;開展煤礦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情況;煤礦安全文化建設情況;加強煤礦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等。

(二)加大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情況;組織開展煤礦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立煤礦重大隱患檢查、登記、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情況;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災害引發煤礦淹井、矸石山垮塌等事故災難隱患情況等。

(三)強化煤礦瓦斯治理攻堅工作。落實“先抽后采、以風定產、監測監控”十二字方針情況;開展瓦斯示范區縣(自治縣)和示范礦井建設情況;瓦斯監測監控制度落實情況;瓦斯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年產6萬噸以上煤礦是否建立瓦斯固定抽放系統,探頭是否完好有效,數量是否足夠,布點是否合理等;瓦斯超限制度執行情況,是否嚴格做到瓦斯超限及時停產、及時斷電、及時撤人、及時處理等;瓦斯抽采和利用情況;礦井通風系統暢通情況;“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執行情況等。

(四)做好汛期安全措施落實工作。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措施落實情況;落實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礦井老空(窯)積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壓水開采安全技術措施及地表水監控防范措施情況;小煤礦查清與相鄰礦井連通情況,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統情況等。落實除險加固措施和完成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情況;汛期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五)加強三類停產礦井監管。停產整頓礦井、事故整改礦井、停產檢修礦井等三類礦井是否落實了停產整頓整改措施和規定,是否落實了任務、資金、時限、責任、驗收等工作要求。

(六)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區縣(自治縣)“打非”工作責任主體是否落實;“打非”工作機構、人員、裝備是否落實到位;對非法違法開采行為的打擊和查處情況;嚴防已關閉礦井死灰復燃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情況等。

(七)嚴肅處理已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責任人。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對已發生的煤礦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依據法律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決定是否落到了實處,是否認真進行了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今年以來已發生煤礦安全事故的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針對當前煤礦安全工作的特點,認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各種漏洞,立足超前防范,確保安全生產。各煤礦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擔當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認真開展煤礦安全自查自糾。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履行屬地責任,切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市國資委、市能投集團要制訂工作方案,對市屬國有煤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煤監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安監局、市監察局等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強化督查和指導,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嚴格的安全檢查責任制,確保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市能投集團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深入實際和一線,進行抽查和巡查。要特別注意與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和特點相結合,圍繞隱患排查治理、打擊非法違法開采、矸石山安全整治、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工作,全面組織推進。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周報制,各產煤區縣(自治縣)煤礦監管部門、市能投集團在每周五前將本地區、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書面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要及時以工作簡報等形式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突出重點,切實整改。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市能投集團要督促企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立即整改治理專項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要有具體的實施方案,做到責任人、完成時限、工作任務、措施和經費“五落實”。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煤礦,一律要依法令其停產整頓。對重大安全隱患按照“誰掛牌、誰驗收”的原則,實行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掛牌管理,定期跟蹤,驗收銷號。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團所有掛牌整治的隱患必須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隱患和重大危險源要制定監控措施,落實專人監管,做到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