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環境監管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8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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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環境監管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辦理市三屆人大常委會對<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水域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批意見>的通知》(政辦函〔2012〕148號)的文件精神,切實解決水域環境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權益,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結合我縣實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水域環境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打擊違法排污企業,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保護力度,確保飲用水安全。

二、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成立水域環境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具體負責,縣環境保護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城管局、縣農業局、縣畜牧水產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縣環境保護局為牽頭單位。

三、各部門職責

縣環境保護局負責牽頭開展水域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并繼續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打擊違法排污企業,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保護力度,確保飲用水安全。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優先安排飲用水源保護工程用地、飲用水源護區范圍內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管及土地管理。

縣畜牧水產局負責畜禽等動物養殖業、漁業生產對飲用水源污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突發性死魚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禽畜糞便、漁業生產對飲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開展打擊毒魚、炸魚、電魚、非法捕魚專項行動;按政府要求組織實施人工放養魚苗計劃。

縣林業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水域沿岸荒山造林及公益林保護方案,規劃和劃定水源涵養林保護區;加大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力度。

縣建設局負責主要水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把主要水域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把好選址和布局關,未經環評的項目,不予審批。

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合理規劃和調度水資源,在確保飲用水源區功能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防治水土流失;開展全縣性整治河道河床亂采亂挖專項行動;制定整治河道環境綠色行動計劃,禁止在河道河床亂采亂挖,禁止在水域規定范圍內建房,禁止往河床河道傾倒垃圾。

縣農業局負責種植業對飲用水源污染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監督實施控制農藥、化肥對飲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

縣衛生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醫源廢棄物的收集、清運和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負責飲用水水質衛生質量的監督、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飲用水源污染事故,防止和控制因水源污染引起的疾病發生和蔓延。

縣城管局負責對舞水河縣城段南岸的監管,禁止往城區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鄉(鎮)及街道社區負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創建和鞏固合格飲用水源保護區;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規劃和具體措施;各個鄉(鎮)明確一名副鄉長、街道社區明確一名領導兼職抓水域環境監管工作,積極籌措資金,組織建設生活污水、垃圾的集中處理設施。

三、工作要求

1、完善基礎調查工作。縣環境保護局對縣境內主要河道及支流沿線的主要排污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生產項目、排污總量、污染源治理等情況,確保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無排污口,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不新增排污口。

2、制定完善的應急處理預案。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當水域環境受到污染及破壞時,視情況啟動相應預案。

3、加強監管與監測。各成員單位對飲用水源地現場監察每月不少于1次,縣環境保護局對飲用水源水質監測每月不少于1次。各成員單位需建立飲用水源保護區監管臺帳,縣環境保護局需建立監測動態管理檔案。

4、推進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監管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群眾舉報反映的重大問題,要堅持快速反應,采取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果斷進行處置。

5、加強聯動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及部門與鄉(鎮)建立聯動機制,實施信息共享,及時處理水域出現的環境問題。

6、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長效監管方案,切實建立水域環境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