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時間:2022-03-19 08:26:00

導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積極性,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努力營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環境,建設善于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采取“公推競職”的方式,競爭性選拔6名事業單位科級領導干部。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方式,完善機制,擴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努力把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二、公推競職職位

“公推競職”的職位為我區有領導職位空缺的事業單位的領導崗位,其中1名正科、5名副科。具體如下:

1、區鄉鎮財政管理局局長1名(正科級);

2、區招商一局副局長1名;

3、區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1名;

4、區房產辦公室副主任1名;

5、區衛生辦公室副主任1名;

6、區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站長1名。

三、“公推競職”時間

從5月上旬啟動,5月中旬結束。

四、“公推競職”的范圍

1、管委會機關在編在崗干部;

2、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干部;

3、管委會機關正式聘用干部;

4、編制在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借調人員。

五、競職人員的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競職人員除具備《干部任用條例》中第六條規定的六項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

1、競爭副科級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競爭正科級職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競爭副科級職位為現任副科級干部或工作滿3年的在編的一般干部或在區機關工作時間滿3年的正式聘用干部;競爭正科級職位的為現任正科級干部或任職滿2年的副科級領導干部;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等次以上;

5、身體健康;

6、競職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資格。

(以上年齡和任職時間截至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二)參加公推競職鄉鎮財政管理局局長職位的人員需為財政、財務專業或有從事財政、財務相關工作經歷。

六、“公推競職”選拔程序

1、公布職位

由區工委黨群工作部擬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區工委審定后,向全區發出公告。

2、宣傳動員

做好“公推競職”工作的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積極動員鼓勵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踴躍參加競爭,接受組織的挑選。

3、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自愿、誠信的原則,經部門或單位推薦,填好報名表并加蓋部門或單位公章后到區工委黨群工作部報名,區公選辦進行資格審查。每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當報名人數與選拔數量之比小于4:1時,則取消該職位的選拔。其報名人員,經本人申請,由區公選辦統一調整報考其它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的全過程。

4、差額推薦

組織召開民主推薦大會,先由參與競職人員進行不多于6分鐘的述職,主要為近3年來的工作情況、個人業績、競爭優勢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再由與會人員按不多于選拔職位1:3的比例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差額推薦。差額推薦情況折合成一定分值計入個人成績,領導班子成員得票和其他人員得票各占50%的權重。根據得分高低,按照選拔職位1:3的比例(即前三名)確定競職答辯對象(最后一名得分相同者一并列入)。

參加民主推薦大會的人員范圍為:區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及正式聘用干部。

5、競職答辯

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不多于20分鐘。競職答辯實行大評委制,評委組由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干部群眾代表不少于30人組成。競職答辯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旁聽。答辯結束后,評委組成員現場評分,按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和群眾評委的分值分別占70%和30%的權重計分計入個人成績。

6、差額考察

參加競職答辯人員全部列為差額考察對象,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考察工作由區工委黨群工作部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組織實施,實行量化計分。

按照競職人員差額推薦得分占30%、競職答辯得分占30%、量化考察情況得分占40%的比例合成個人得分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選拔數量1:2的比例確定區工委擴大會差額票決人選。

7、差額醞釀

召開區工委擴大會議,參會人員為全區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區工委擴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差額票決,票決人選所得“同意票”須超過應到會成員半數方能確定為擬任人選。確定擬任人選后,提請區工委會研究決定。

8、研究決定及任職程序

區工委會討論確定擬任人選后,組織擬任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同時,對擬任人選實行任前公示。如遇體檢不合格或公示后發現存在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其資格,按排名高低依次遞補。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任職手續。

七、組織領導

“公推競職”工作在區工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為了加強領導,成立由區工委副書記胡覺榮為主任、區工委黨群工作部部長為副主任的區公推競職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公推競職的組織實施工作,工作人員從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室、工管辦及有“公推競職”職位的單位抽調。

八、有關要求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公推競職”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輿論引導,做好宣傳發動,積極鼓勵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踴躍報名,接受組織的挑選。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辦事,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要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反映違紀的問題,堅決查處公推競職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收到反映,經核查屬實的,一律取消該考生的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保證“公推競職”工作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