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革新方案

時間:2022-03-20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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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革新方案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于城中村、城郊村、園中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辦文〔〕82號)、省委專題辦公會議紀要〔2012〕3號、辦文〔2012〕47號等文件規定及省委省政府召開的會議精神,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在鎮村進行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村的基本情況

鎮村現有村民小組9個,1578戶3611人。農用地面積4232畝,其中耕地1017畝、園地1700畝、林地1500畝、水面15畝。集體資產731.7萬元,其中經營性資產82萬元、非經營性資產649.7萬元。年農村經濟總收入7285萬元,農民人均所得3142元。村集體經濟總收入25.39萬元,其中集體自有收入20.65萬元,財政轉移支付資金4.74萬元。

二、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創新試點的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管理科學的原則,探索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通過明晰集體資產的產權歸屬、明確集體經濟及其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理順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關系、確立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主體和市場主體地位,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適應的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制度,鞏固和發展集體經濟,為共同富裕、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提供物質基礎。

(二)試點工作的目標。

通過清產核資,將土地等集體資產全部價值化,集體所有權不僅以實物形態、而且主要以貨幣形態表現出來;通過清人分類,將社區人員全部定性、定量,以便與貨幣形態的集體資產掛鉤;通過配置股份,將集體所有和農戶所有統一起來;通過建立合作,將集體統一經營功能發揮出來;通過規范監管,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通過盤活資產,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促進共同富裕、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通過配套改革,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

(三)試點工作的原則。

一是堅持創新模式、促進發展。緊扣資產集體所有、產權管理模式創新這個主題,大膽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建立起既以社會主義制度為基礎、又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模式,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鞏固集體經濟發展,為實現共同富裕、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和物質保證。二是堅持以人為本,確保穩定。以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利益為根本,正確處理個人、集體、國家三者利益關系,統籌兼顧不同群體、各個方面的正當利益,尤其要注重弱勢群體的利益,努力避免對集體資產“一平二調”,及時化解出現的矛盾和糾紛,使這項工作平穩推進。三是堅持民主協商、民主管理。要堅持走群眾路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民主制訂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方案、《股份合作社章程》,民主選舉股份合作社的股東代表和管理機構成員,民主決定股份合作社的重大事項,建立起集體資產、資本運作和收益分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四是堅持依法辦事、規范操作。認真執行《憲法》、《物權法》等法律,嚴明紀律,規范操作,對于乘機貪污、挪用、私分、揮霍、浪費集體資產,或故意不據實評估、虛報損失、低價變賣、轉移資產、故意放棄債權等造成集體資產流失的,予以嚴肅查處,依法追究責任。

三、方法步驟

試點工作從2012年10月份開始,12月份結束,具體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12年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

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1、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辦文〔2012〕47號文件等文件精神,結合村實際,制定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工作方案。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村級成立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籌備委員會和具體“兩清”專班及咨詢組,負責政策宣傳和工作落實等任務。3、宣傳發動,召開好“三個會”。一是召開“兩委”及各社區理事長會,統一思想,明確政策,掌握方法和步驟,協商論證實施方案;二是在村召開由縣領導出席的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動員大會;三是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實施方案,正式啟動各項工作。

(二)開展清產核資(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制定清產核資方案,對村、組集體和經營實體包括土地資源在內的所有資產進行清理核實,一是要認真開展賬務清理,二是要進行實物盤點,三是要對土地資源進行詳查登記和重新估價,同時對滅失和不良資產進行核銷,對違法、違規流失的資產予以依法追繳,對違紀案件進行查處。通過清理與處置核準各項資產數額。

(三)清人分類(11月下旬-12上旬)。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對村內所有人員進行全面清理,清理時點日定為2012年11月1日。在清人分類時以戶籍為基本依據,確定村內所有人員的身份,其方法為:由村財經委員從鎮公安派出所戶籍管理數據庫中下載、打印全村人員的戶籍檔案資料,派出工作小組深入到各個社區登記核實村內所有人員的相關情況,然后將入戶調查登記表與戶籍管理檔案資料進行認真核對、甄別,再以戶為單位填寫“清人分類登記表”。清理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和各社區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各界監督,經村內群眾認可后,作為集體股份配置的根據,在清人配股階段實行生不增、死不減、入不增、出不減的方法,控制人口不斷變動對配股的影響。

(四)配置股份階段(12月中旬)。

這一階段的任務是:把清理、評估確認的凈資產轉換成股份資本。按照確認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數,進行股權配置,兼顧各方利益,經絕大多數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通過,設置集體股、個人股。在配置股份時嚴格把握“分權不分產”的政策原則。

(五)建立合作階段(12月下旬)。

這一階段的任務是:建立股份合作社,制定《股份合作社章程》,召開首次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報鎮政府審核,到縣經管局登記備案,宣布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

(六)建章立制和檢查驗收階段(12月底)。

合作社建立運行后,應根據《股份合作社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合作社規范運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股份合作社財會制度暫行辦法》、《股份合作社審計暫行辦法》等制度。同時,縣政府組織專班人員對試點村股份合作社運行情況進行摸擬檢查驗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對不規范的地方及時完善,試點村寫出總結報告,迎接省市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