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3-23 05:29:00

導語: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近年來,地區傳銷犯罪活動又呈現死灰復燃的趨勢,各類花樣翻新的傳銷模式層出不窮,活動猖獗,嚴重破壞了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的工作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經濟利益,尤其是有的傳銷案件發展成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以致造成人身傷害的惡性刑事案件,危害極大,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為進一步做好打擊傳銷工作,切實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有效遏制傳銷犯罪活動在我縣的蔓延勢頭:根據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決定自年5月15日起,在全縣范圍開展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以下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繼續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和“打防結合、綜合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堅決打擊各種形式的傳銷活動,認真做好直銷企業的市場準入、行為規范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對傳銷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露頭就打;通過專項打擊行動,使傳銷活動易發、多發的重點地區的傳銷活動明顯減少,反復勢頭基本得到遏制;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外出務工人員流出較多的地區逐步建設防范機制,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廣大群眾對傳銷危害性的認識逐步提高,自我保護和防范抵制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通過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各項制度,形成打擊和監管的長效機制。

三、打擊重點

嚴厲打擊、取締以“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團隊計酬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純資本運作、購買商品提供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等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查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以嚴厲打擊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和異地居民參加傳銷的行為;查處為傳銷活動提供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經營場所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四、重點地區

縣打傳辦決定,統一時間、統一部署、集中力量,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聲勢浩大的打擊傳銷專項行動。重點是對問題突出、傳銷活動比較猖獗、社會反映強烈的縣民和鎮、開發區、城鄉結合部等地進行全面整治。其他鄉鎮也要保持高度警惕,防范并杜絕經常化、規模化的傳銷活動。

五、時間部署

此次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為期7個半月,至年底結束。

(一)調查摸底階段(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抽調精干人員,組織專門力量,成立專項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工作調研,摸清傳銷底數,確定打擊重點。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6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各相關部門按照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和各地具體實施意見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重點的地區,力爭搗毀一批傳銷窩點,查處一批典型案件,鏟除滋生傳銷犯罪的溫床;偵辦一批社會影響惡劣的傳銷犯罪案件,懲處組織領導犯罪的首要分子;營造打擊傳銷犯罪社會氛圍,提升人民群眾防范傳銷犯罪意識,建立防范傳銷犯罪的工作機制。

(三)總結階段(年12月16至年12月31日)

各鄉鎮和相關部門對此次專項打擊行動認真進行總結,匯總典型案例,提出對專項行動中工作業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的建議。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

為加強對此次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全縣成立以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李春明為組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傅水珍副局長、縣公安局付智勇副局長為副組長的“全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領導小”。縣綜治辦、縣工商局、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經貿委、縣商貿委、縣教育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民政局、縣委宣傳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等為成員位。全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設點辦公,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胡華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隊長萬友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輪崗履職,具體承擔協調指揮、收集匯總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開展此項工作的情況。全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通報交流各部門打擊傳銷工情況。指揮督導案件,落實責任分工,研究執行轄區領導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督促各部門加強協調溝通,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形成打擊傳銷的“政府牽頭、部門齊動、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上下聯動的行動格局。各鄉鎮也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成立相應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組織機構。

(二)突出行動重點,查處大要案件

各鄉鎮要根據舉報線索、投訴反映,排查摸底,掌握重點,及時匯總,確定性質,集中優勢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依法查處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領導者和傳銷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強化對互聯網的相關監管工作,完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為打擊查處通過互聯網傳銷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全面加強學校防范傳銷工作,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廣大學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傳銷。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解救工作。

加強對城鄉接合部、插花地帶、新建商品房小區、房屋出租戶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培訓場所、人員住宿等條件。

(三)建立有效機制,健全監管網絡

要依托現代化手段,加快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直銷監管和打擊傳銷的監管網絡,建立直銷監管和打擊傳銷數據庫,掌握直銷企業的經營活動和違規情況。逐步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及骨干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群眾投訴、舉報及舉報獎勵制度。要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為重點,重點抓好對社會閑散人員、城鄉中老年群體、在校學生、社會不特定群體等重點高危人員的宣傳教育,注重提高全社會防范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堅定信心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維穩定、識大局的高度,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的重要性,明確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長期任務,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扎扎實實做好打擊傳銷的專項整治工作。

(二)明確分工、各司其責

這次專項行動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為主,各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密切協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對專項行動加大力度開展行動并做好監。公安部門要依法對組織領導傳銷犯罪行為以及由傳銷行為衍生限制人身自由等刑事案件,及時立案查處。縣檢察院、縣法院要積極支持和配合打擊傳銷工作,對工商、公安等部門查處的傳銷案件給有效的司法支持,嚴厲懲處傳銷引發的各種犯罪。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大對利用互聯網傳銷和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行為的監控及做好協助固定和獲取提取證據的力度。金融監管部門和各金融單位依法協助做好對傳銷組織者及經營者賬戶查詢、資金凍結的工作。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導各所屬院校提高防范意識,防范傳銷活動進入校園。民政部門要做好被騙參與傳銷、生活無著落需要助人員的援助和返鄉工作。財政部門要開展專項調研,做好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的經費保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提供就業指導、組織就業培訓、拓寬就業渠道等方式,幫助下崗職工、畢業生等弱勢群體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商貿部門要加大對新型營銷企業的監督管理,在查處直銷企業、直銷員、直銷培訓員從事傳銷活動方面,支持、配合各行政執法單位開展工作。新聞宣傳單位要配合好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認真部署,落實責任

各鄉鎮、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整體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重點、階段目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逐級落實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切實把工作落實到位。重點地區要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干部實績的考核指標,對實行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追究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把握界限,依法行政

各鄉鎮和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調研和督辦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加強對各單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在辦案過程中要做到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堅決防止和糾正在查處案件中,認定不適當和以罰代刑的現象。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要積極會同法院和檢察機關,共同研究傳銷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提高打擊成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五)暢通渠道,及時反饋。

各打傳辦加強信息的交流和反饋,及時通報案件線索、工作動態,在研究解決重大、突發問題,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信息通暢,反饋及時。發現傳銷線索或立案情況必須于3日內報縣打傳辦,各打傳辦于12月20日前上報專項行動情況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