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教財務管理方案

時間:2022-03-25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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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義教財務管理方案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43號)精神,保證“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新體制的順利實施,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

第三條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實行“校財局管”的財務管理體制,由縣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各負其責,各司其職。

1、縣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政策和要求組織農村中小學經費的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按照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對縣教育局、農村中小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定期向縣級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2、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職責: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及局直屬各單位編制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各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經費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3、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校長對學校的財務負責;學校必須編制完整的部門預算,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縣教育局審核匯總后送縣級財政部門;按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將學校的收入統一納入部門預算;學校的預算外資金一律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加強財務管理,實行財務公開,嚴格按預算辦理各項收支,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以鄉鎮為單位,在中心學校設置財務核算點,縣直學校和其他教育單位在縣直學校設立核算點,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財務管理辦法。全縣設立9個財務核算點,分別對所屬學校和其他教育單位進行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

學校附屬獨立核算的校辦產業,應在財務核算點統一組織下,按同行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第五條學校財務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由校長或經校長授權的主管財務的校長,在財政部門批復的年度預算指標內,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使用計劃行使審批權。

第六條財務核算點的財務人員以及學校報帳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配備,配備人員必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鄉鎮財務核算點財務人員配備及崗位設置,報教育局審定,其主管會計由縣教育局、財政局任免,學校不得任意撤換或調動。

第七條縣級財政部門設立教師工資專戶,將財政預算安排的教師工資及時足額撥入專戶,由銀行直達教師個人工資帳戶。

第八條各財務核算點所在學校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帳戶,用于反映財政撥付的預算內外資金及上級專項資金的使用及結存情況。

第九條縣級財政部門在各鄉鎮金融機構設立財政專戶,用于反映學校事業收入及各類往來款項的收入繳存情況。

第十條縣級財政部門設立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資金專戶和資助貧困生資金專戶。其中校舍維修改造資金專戶主要反映上級教育??睢⒊鞘薪逃郊淤M、地方教育發展費等資金的收支情況,專戶資金實行項目管理,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辦法,直達項目或勞務(商品)供應商。

第十一條縣級財政部門以農村中小學校為基本預算單位,對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學校預算的編制由縣教育局組織各中小學校按照有關預算口徑和二上二下的程序編制、審核,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按程序批復預算方案。編制時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要量力而行。優先實現“保工資、保運轉、保安全”的基本目標,然后根據財力的可能安排建設支出,促進學校適度發展。學校要自求收支平衡,不得安排赤字預算,也不得以負債方式求得收支平衡。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項目和標準,足額預算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工資,并實行縣級統一,直達教師工資個人帳戶。

第十四條保證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必要的公用經費??h財政按照上級規定足額安排學校免雜費資金和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并按計劃撥付。

第十五條保障義務教育學校校舍維修改造和學校其他建設的必要投入,確保學校安全和辦學條件不斷改善??h財政、教育部門將校舍維修的專項資金與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發展費、上級專款配套使用,保障學校改善辦學條件所需資金。有條件的鄉鎮也要積極籌措資金,用于學校不斷改善辦公條件。

第十六條經政府批準的年度預算在執行中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變動或事業計劃有重大調整,必須調整預算的,按照有關規定報批。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從各種渠道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額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國家統一規定的合法票據,不得自制收據。學校取得收入必須及時繳存縣級財政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損害學校利益。

第十八條學校收入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九條學校各項支出,必須按照縣財政、教育部門核定的支出定額及開支范圍執行。專項資金專款專用。沒有統一規定的,學??梢愿鶕嶋H情況擬定支出方案,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學校支出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第二十一條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扣除專項資金結余后按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第二十二條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各類資產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防止資產流失。

第二十三條學校要加強對學校現有債務管理,制定切實措施,積極消化現有債務。同時,要加大清收債權的力度,做到應收盡收,清收確有困難的債權,要辦理好手續,簽訂有關清收協議。

第二十四條各學校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學校財務管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財。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年月1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其他教育單位財務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