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方案

時間:2022-03-29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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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紀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和市紀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切實解決失地農民基本保障、農民建房收費、城鄉低保資金發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今年將在全鄉范圍開展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高效廉潔政府的目標,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糾建并舉,按照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府部門各負其責,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扎實開展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失地農民基本保障機制,規范農民建房收費行為,強化城鄉低保資金的監督管理,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形成保障民生工程實施的長效機制,促進各項惠民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的落實,為建設和諧林泉提供堅強保證。

二、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

各村近年來在失地農民基本保障、農民建房收費、城鄉低保資金發放三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失地農民基本保障。重點檢查年以來的征地補償款是否及時足額到位,集體留用資金和預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規范,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部分土地的農民基本保障機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實。

(二)農民建房收費。重點檢查年以來對農民在本集體組織所屬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費情況,重點糾正違背中央有關政策擅自設置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下達收費和罰沒任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在農民建房審批過程中亂作為的行為。

(三)城鄉低保資金發放。重點檢查年以來城鄉低保資金發放情況,具體檢查低保對象的確定是否準確,程序是否規范、公開,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滯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資金行為。低保對象動態管理措施是否落實,是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三、專項治理時間和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從年3月份開始至8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31日前)。召開全鄉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進行動員部署。成立鄉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并設置辦公室,明確責任要求,制定并下發《全鄉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廣泛宣傳失地農民保障、農民建房收費和低保資金發放方面的政策法規,營造濃厚的專項治理工作氛圍;開展政策講解以及業務培訓,規范治理工作行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穩步有序開展。各村《工作人員名單請于3月中旬前報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5日前)。各村要緊緊圍繞專項治理重點內容進行深入調查摸底,找準存在的問題,拿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制定防止問題發生的長效監管機制。針對征地補償款發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及時足額到位。要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建立健全失地農民各項保障和救助機制;要對本地區近幾來出臺的有關農民建房收費的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凡沒有法律法規和中央文件依據的要立即廢止,對違背中央減輕農民負擔有關文件精神擅自設立農民建房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沒有政策法規依據擅自增加農民建房審批環節和程序的行為要立即糾正;要對低保資金進行專項審計,堅決糾正截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資金行為;要開展低保對象“拉網式”大普查,堅決糾正“人情保”、“關系保”的行為,核準低保對象,確保低保資金用在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身上。鄉專項治理工作四個協調組要分別制定下發《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并做好各村自查自糾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各村三方面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糾報表和自查自糾工作總結,請于5月10前分別報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專項治理鄉工作領導小組組的自查自糾匯總表和自查自糾情況,5月20日前報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

(三)督促整改階段(7月10日前)。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將分別組織各村、駐鄉單位和鄉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條塊結合抓聯查”。一是組織各村專項治理工作人員深入農民群眾當中,通過采用拉網排查的方式進行交叉檢查。全面梳理各村專項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看存在的問題是否整改到位。對整改不到位或問題發現不及時的,各村專項治理工作人員要向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進行檢討,并作出書面說明。二是鄉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就單項治理工作對各村進行重點督導和明察暗訪。看各村各專項治理工作存在哪些問題,整改是否到位,哪些問題還沒有完全糾正。三是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在組織自查、交叉檢查和單項垂直檢查的基礎上,梳理匯總各村駐鄉單位存在的問題,以《整改督辦單》的形式下發到相關村以及駐鄉單位,責令限期整改。然后,再由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牽頭,對全鄉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重點督查,確保問題整改100%到位。對在自查自糾中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于責任追究。對自查自糾不認真、查出問題不糾正,甚至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一律依紀依法從重處理。對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扯皮、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要進行行政問責,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各鄉村各駐鄉單位7月中旬前務必做好迎接項治理督查工作的準備,確保我鄉專項治理工作經得起考驗、經得起檢查。

(四)檢查評估階段(8月底前)。各村、駐鄉單位要在總結專項治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積極調研,建立健全本地本單位對失地農民保障、農民建房收費和低保資金發放治理工作的監管辦法,形成制度落實的長效機制。要圍繞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查自糾、交叉檢查和督促整改情況,進行認真總結評估。鄉失地農民保障、農民建房和低保資金發放三個治理工作協調組分別就單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總結評估圍繞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取得成效(包括檢查中資金發放、問題的整改落實和制度建設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指政策上的問題,非人力所為)、下一步打算等方面進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各鄉、各駐鄉單位要嚴格按照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的要求,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扎實穩步推進各項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鄉政府糾風辦將抓好任務分解,以《糾風工作任務書》的形式,進一步明確各村、駐鄉單位治理工作任務和責任,將專項治理各項工作落實到相關牽頭和協辦單位。主要領導一定要親自抓、親自問,將專項治理工作擺上議事日程,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際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落實。各村、駐鄉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準確查擺問題,強化問題的整改和落實。要根據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的不同特點,突出工作重點,正確把握工作的著力點。對失地農民基本保障專項治理的工作重心應放在各村;對農民建房收費和低保資金發放專項治理工作重心應放在各村。要理清思路,改進作風,創新機制,力求讓問題發現在基層、解決在基層。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要及時公布群眾投訴電話,拓寬群眾訴求渠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梳理,逐條整改,全面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平衡穩步開展。

(三)嚴肅工作紀律,狠抓案件查處。嚴格專項治理工作紀律,積極梳理影響專項治理工作開展的人和事,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對違紀違規案件線索的梳理,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規行為。對在自查自糾之后仍然亂收費、亂罰款,甚至截留、擠占、挪用、套取低保資金和征地補償款的,一律視為頂風違紀,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通過查辦案件,警醒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得以教育,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各村專項治理工作必須查處1件案件,辦理結果報鄉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

(四)堅持糾建并舉,形成長效機制。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查處不是目的,重在發現并解決問題,建立防止問題再次發生的長效監管機制。要堅決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統籌協調、標本兼治、糾建并舉原則,圍繞“教育、自糾、規范、查處”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失地農民保障機制,規范農民建房收費行為,強化城鄉低保資金發放的監管辦法,健全群眾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逐步實現從靠外部壓力向自覺行動轉變,從解決突出問題向建立預防機制轉變,從集中治理向用制度規范的轉變,形成一系列保障民生政策落實的強有力的配套措施,為構建和諧林泉作出應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