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群體法律援助方案
時間:2022-03-29 1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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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為困難群眾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維護合法權益、促進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途徑和手段。2012年省、市、市三級政府都將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為確保該項目得到具體落實,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憲法》為原則,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省、市法律援助工作會議精神,樹立“穩中求進、質量優先、注重基礎、創立品牌”的工作理念,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提供及時、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法治和諧建設中的作用。
二、法律援助對象和工作任務
(一)法律援助對象:城鎮低收入居民(家庭經濟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農村特困戶、五保戶、殘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雙下崗職工、農民工等經濟困難群眾。
(二)2012年,全市法律援助的工作任務是:降低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為經濟困難群眾和農民工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以上,其他法律援助事項4000件以上。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壯大充實工作隊伍
(一)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網絡。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為龍頭,以鎮(辦、區)法律服務援助中心為骨干,以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絡點為輔助,形成市、鎮、村三級縱向法律援助服務網絡;進一步加強殘聯、婦聯、工會、共青團等人民團體法律援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形成橫向網絡,以方便基層困難群眾就近申請法律援助。
(二)整合各方面力量,壯大法律援助隊伍。一要充分發揮法律援助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的作用;二要充分動員全市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鑒定機構及鑒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各自服務領域內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切實滿足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需求。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4月下旬完成)。各地各有關部門根據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計劃,部署組織實施本地本部門的為民辦實事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辦實事項目的宣傳工作,向農民工發放法律援助維權手冊,向困難弱勢群體發放法律援助聯系卡等相關宣傳材料,電視臺、廣播等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報道,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面。
(二)實施階段(2012年11月底前完成)。自2012年4月下旬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照目標任務和工作計劃,開展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具體工作。
(三)驗收階段(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于2012年12月5日將實施情況報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政府在2012年12月20日前組織人員進行考核,對檢查考核情況予以通報,并對法律援助工作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通報表彰。
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一)成立領導小組。為確保2012年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順利完成,市政府將成立市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司法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負責日常工作。
(二)制定工作計劃,健全工作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并抓好落實。市、鎮兩級法律援助中心要制定接待、咨詢、申請、受理、審批等辦事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審查援助申請的期限由過去7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各鎮法律援助中心每月要向本級政府和市法律援助中心書面報告辦實事項目進展情況。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將項目總體進展情況在全市通報。
(三)落實工作責任,加強檢查督辦。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解決實際困難。市法律援助中心要不定期地對各地法律服務援助中心和有關單位法律援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與辦案數量、質量等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辦,確保省、市為民辦實事上下聯動和各項指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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