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綜合治稅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29 0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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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綜合治稅指導方案

為依法規范經濟稅收秩序,加強稅收征管,增加財政收入,提高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更好地體現我縣經濟發展成果,實現稅收與經濟協調增長,努力打造西郊工業新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稅收征管工作的意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綜合治稅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綜合治稅專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稅方針,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在稅收管理中的積極作用,著力解決部門涉稅信息分割、征管范圍交叉,稅務征管力量單一等問題。堅持依法治稅,逐步建立以“政府領導、稅務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治稅體系,不斷提高我縣稅收征管質量,實現稅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精細化,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促進我縣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綜合治稅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縣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綜合治稅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各鄉鎮(場、辦事處)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本鄉鎮(場、辦事處)的稅收控管工作,配合縣財政、國稅、地稅局依法治稅,確保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三、工作內容

(一)公開稅務事項

稅務公開是綜合治稅的重要環節??h財政、國稅、地稅局要在各收費、辦稅場所和電視臺、報、網站等有關媒體定期公開稅收政策、稅負評定、稅收執法程序、稅務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綜合治稅工作內容和服務舉措、稅務人員廉政規定、納稅人的納稅信息、稅收減免情況等事項和內容。

(二)建立責任體系,加強信息的溝通與共享

綜合治稅涉及單位較多,為確保各單位在綜合治稅中充分發揮積極作用,縣政府將對各單位在綜合治稅中的職責、權利、義務作出明確規定。同時,各單位要加大協作力度,實現相關信息的共享和溝通。各成員單位要在每月底前將相關信息資料傳遞給縣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建立健全制度,實現綜合治稅規范化

1、例會制度。由縣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每季召開一次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分析全縣和縣本級稅收收入形勢,通報綜合治稅情況,交流工作情況和經驗,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2、信息傳遞反饋制度。一是各成員單位信息員要如實填寫《稅收信息監控表》、評析資料以及其他涉稅資料,并于每月30日前交縣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由綜合治稅辦公室匯總整理后傳遞給財政、國稅、地稅局。二是財政、國稅、地稅局要將有關信息資料進行歸類、分析,認真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和結果在每月征收期過后10日內反饋至各成員單位。

3、獎懲激勵制度。建立健全綜合治稅考核考評機制,將綜合治稅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和政務督查范圍,每年底由縣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對綜合治稅工作進行總結考評。對協稅、護稅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導致稅款流失或干擾稅收執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考評方案由縣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訂。

4、學習培訓制度。縣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年舉辦一次協稅、護稅信息員培訓班,培訓稅收法律法規,辦稅流程和報送涉稅信息的要求。同時,對新任的協稅、護稅信息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

四、實施步驟

(一)籌劃準備階段(9月1日一9月25日)主要是做好綜合治稅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制定綜合治稅實施方案、成立綜合治稅領導機構、擬訂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簽訂責任書、召開相關會議、對各單位的協稅、護稅信息員進行培訓。

(二)宣傳發動階段(9月26日一lo月20日)。主要是做好綜合治稅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報紙、網站等多種媒體進行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協稅護稅意識。同時,進一步完善綜合治稅相關的各項制度并開展一次協稅護稅工作情況的督查。

(三)全面實施階段(10月21日開始)。各級綜合治稅工作機構全面建立并正常運轉,綜合治稅工作步入日?;?、規范化的軌道。

五、工作要求

實行綜合治稅,就是在縣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以強化稅源控管為核心,以營造法治、公平、和諧、有序的稅收環境為目標,逐步形成“稅收管理社會化,稅源監控多元化,稅收執法規范化"的治稅格局,促使財政、國稅、地稅局更加有效控制稅源,實現稅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稅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舉的轉變。實行綜合治稅是稅收征管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是新形勢下加強稅源控管、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措施。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特別是成員單位對綜合治稅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的協調工作,確保綜合治稅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大稅法宣傳力度。要積極創新宣傳手段,突出宣傳重點,拓寬宣傳領域,搞好“稅收服務熱線建設,不斷提高稅法宣傳工作的影響力。進一步完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辦法,建立健全稅收誠信記錄體系和誠信激勵機制,每年由政府表彰一批依法誠信納稅、稅收貢獻大的納稅人,推進依法治稅、促進經濟發展。

(二)嚴格稅收執法口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堅持依法治稅。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支持財政、國稅、地稅局嚴格遵循“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依法開展各項稅收工作。支持財政、國稅、地稅局依法對工業園區企業進行稅收征管。嚴禁混淆征管范圍和稅款入庫級次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落實行政許可法,簡化稅收審批環節,規范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強稅收經濟分析。要積極構建稅收經濟分析工作的長效機制,完善月度、季度、年度分析制度,開展稅源分析、稅負分析、彈性分析和關聯分析,進一步加強對稅收增長與經濟發展相關度的宏觀分析,以及對行業、企業稅負變動情況的微觀分析,查找稅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納稅評估,反避稅調查和稅務稽查,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科學有效的稅源監控體系。

(四.)加強稅收薄弱環節征管。要集中力量,對稅收負擔低的行業、企業實行專項分析,有針對性地強化管理措施。有步驟在開展行業稅收專項治理,切實加強對房地產、建筑安裝、交通運輸、餐飲服務、娛樂、廢舊物資回收、商業批零售業等行業稅收的征管。開展對納稅申報不正常企業的稅收專項治理,加強對長虧不倒企業、零稅負申報企業、低稅負申報企業、民政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商業超市的稅收監管。開展對個體稅收的專項治理,對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繁華地段等未達起征點戶、停歇業戶、非正常戶實行動態管理,堵塞稅收漏洞。

(五)強化各稅種管理。要加大“以票控稅、網絡比對、稅源監控、綜合治理"的力度,加強流轉稅管理。按照“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分類管理’’的要求,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在屬地化管理的基礎上,對外資企業所得稅實行相對集中的專業化管理。認真執行出口退稅政策,規范出口退(免)稅管理,加強征退稅銜接,防范和打擊出口騙稅。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建立高收入行業和個人專門檔案,實行重點監控管理,開展專項檢查,緩解收入不公的社會問題。繼續按照“以票控稅、信息共享、協同管理”的要求,加強對車船稅、車輛購置稅等車輛稅收的“一條龍’’管理。納稅人憑納稅憑證辦理車輛年審、入籍、轉籍、過戶手續,不能提供納稅憑證的,交警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加強對道路運輸、醫療衛生、教育勞務等流轉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財產行為稅的管理。

(六)嚴格發票管理。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凡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對發票非法買賣集中的餐飲業、娛樂業、運輸及建筑安裝業等行業,及時與公安部門聯合開展對假發票的專項整治。支持開展發票刮獎和舉報獎勵工作,弓l導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嚴厲打擊買賣、制售假發票行為。

(七)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遵照國家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與工作要求,積極推進“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和“金稅工程”等建設,實行多元化申報、納稅、入庫、對賬,盡快建立跨部門的信息比對工作。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按照分工,加強協調,大力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逐步在全縣商業零售業、飲食業、娛樂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行業使用稅控裝置。

(八)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對征管基礎比較薄弱、稅收秩序混亂、宏觀稅負偏低的企業,集中力量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和專案檢查。對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申報等手段偷逃稅,虛開、偽造、變造發票以及利用虛假資料騙取減免稅等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理,促進市場主體平等競爭。加強稅收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嚴肅財經紀律。要以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進行記賬和會計核算,不做假賬。加強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核,凡名不符實或以準備金等形式多扣費用而在年終申報納稅時未作調整的,稅務機關應依法進行處理。加強稅收過渡賬戶和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的管理。

(十)大力清理欠稅。要定期對欠稅情況進行清理,并加大欠稅公告力度。對有欠稅的單位,要責成其作出清欠計劃,簽訂責任狀。對不作出、不履行還欠計劃的企業,采取變賣小汽車等非生產性固定資產、限制法入代表出國出境等措施,在保證職工基本工資的前提下,由稅務部門依法扣繳入庫應納稅款。在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應由稅務部門介入辦理稅收事項,防止稅款流失。

(十一)優化稅務環境。財政、國稅、地稅局要以提高依法治稅水平為重點,堅持糾、評、建相結合,建立健全優化政務環境的長效機制。深化稅務公開,建立健全“稅收服務直通車”制度,參與并跟蹤招商選資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稅務環境。

(十二)加強稅務干部隊伍建設。要切實加強財政、國稅、地稅局自身建設和管理,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財政、稅務人員綜合素質,提高依法治稅、科學管理的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適應稅收征管工作要求。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制約,加大對稅務人員職務行為的監督力度,促進稅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十三)切實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特別是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的法律職責和義務,積極配合財政、國稅、地稅局做好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定期通過書面或電子信息的形式向財稅部門提供有關涉稅信息(綜合治稅各成員單位主要工作職責附后)。

(十四)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要幫助財政、國稅、地稅局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尤其是對組織稅收收入、稅收征管、稅務稽查、稅務信息化、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實際困難以予適當經費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