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打假保春耕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30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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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全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根據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年全省農資打假保春耕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10號)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按照“著力治本、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原則,堅持“突出重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集中整治和日常執法監督相結合”,大力開展農資打假保春耕活動,確保年我市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群體事件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違法生產經營農資發案率繼續下降,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監督檢查率達到100%,主要農資產品抽檢率達到100%,假劣農資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二、工作重點

種子: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經營、生產經營假劣種子、侵犯品種權和未審先推、包裝標簽、種子生產經營檔案不規范等違法行為。

農藥:嚴厲查處經營、使用甲胺磷等五種國家禁用高毒農藥,以殺蟲劑、殺菌劑為重點,查處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冒用或套用登記證號等行為。

肥料: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肥料,復混肥料、有機肥料、水溶肥料、秸稈腐熟劑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包裝、標識、宣傳不符合有關規定等違法行為。

獸藥和疫苗: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無批準文號生產經營、非法生產獸用生物制品等違法行為,加大禽流感疫苗、豬藍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的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違禁藥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為,堅決取締國家禁用的獸藥。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萊克多巴胺、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

農機:加強農機試驗鑒定、農機質量投入監督和質量調查工作,突出對財政資金補貼購置機具的監管,聯合相關部門著力調查農機及零配件“三無產品”,堅決打擊制售假劣農機、零配件以及盜用冒用轉讓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證章等違法行為。

水產苗種:加大水產苗種生產監管,嚴厲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硝基呋喃、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嚴厲打擊以次充好和銷售帶病水產苗種的行為。

三、重點活動安排

(一)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3月上旬,在全市組織開展“送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暨新一輪農業法律法規宣傳周”活動,“3.15”前后掀起農資打假宣傳高潮。

(二)組織開展“打假保春耕”農資市場檢查活動。3-5月,對全市農資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巡查,查經營證照、農資品種、標識標簽、進貨渠道、經營規模并登記備案,全面掌握農資市場基本情況。

(三)組織開展農資質量抽檢活動。3-4月,對全市種子、農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藥質量進行抽檢,依法公布抽檢結果,查處違法行為。

(四)組織開展農資打假保春耕督查活動。5月上中旬,市政府將派出由農業、工商、質監等相關單位組成的聯合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方式,深入各地開展農資打假督導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總結通報。

(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年活動。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宣傳活動,引導各類種養殖基地、農業示范園(區)開展農業標準化生產,指導種養殖大戶、農村科技帶頭人科學、安全、規范使用農業投入品,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資質管理。各級農業、工商、質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力量依法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無證照生產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對已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取消其生產經營資格。

(二)完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監管制度。農業、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農資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企業檔案。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制度,建立規范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監管工作檔案。

(三)深入開展農資質量監測和監督抽查行動。在春耕前農資購銷旺季,集中力量和精力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農機、農膜等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行動,對重點區域、重點產品進行重點監測。依法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對監測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警示信息。

(四)打擊違法行為,狠抓案件查處。各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通過投訴舉報電話及市場巡查等綜合執法手段,尋找違法案件線索,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違法行為,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及面廣、造成較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農資案件,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審查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監察、檢察機關負責加強對案件移送工作的監督檢查。

(五)繼續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按照省、市統一部署,3月上旬,各級農業部門在采取各種形式舉辦“送法送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的同時,大力開展涉農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增強廣大農民的維權意識和能力,引導農民科學選購和使用農資產品。供銷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有實力、信譽良好的農資經營企業,直接到農村設立經營網點,讓農民方便快捷地買到優質農資,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和市場占有率。

(六)加強農業生產環節農資的使用監管。由各級農業部門負責,切實加強對農業生產環節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使用、添加國家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各類種養殖基地、農業示范園(區)規范使用農業投入品的監管,落實各項監管措施,指導建立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強對種養殖大戶、科技帶頭人的技術服務、指導和培訓,引導帶動農民科學使用農資,杜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七)推進農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農業、工商、質檢、供銷等部門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將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資格、商業信用、守法程度、消費者投訴、公眾評價等相關信息以及質量監督抽檢結果,統一納入信息數據庫,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對農資經營戶全面實施“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即進、銷貨臺帳,進、銷貨發票,農資商品信譽卡和質量保證書)制度。大力推行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對信譽好的企業給予扶持和鼓勵;對失信和具有不良記錄的企業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點監測檢查對象;對多次違法違規、信用差的企業要向社會公布并進行重點監控,直至全面規范;對屢教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消其生產經營資格。按照公開操作、自愿參與的原則,實施“放心農資店”工程,推進誠信經營。

(八)完善工作機制,堅決克服保護主義。農業、工商、質檢等部門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大要案協同查處工作機制。及時總結經驗,積極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將農資打假工作推向深入。對大要案件,明確專人聯系,專人負責,落實責任。對存在地方保護主義、工作不力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農業部門負責對系統內所屬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制售假劣農資的,從嚴查處。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長張歌鶯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洪德林、市農業局局長蔡賢忠、市工商局局長紀大品、市質監局局長曾勤為副組長,市農業、工商、質監、財政、經信委、商務、供銷、畜牧、農機、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市農資打假領導小組,負責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領導、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農業局副局長吳善興同志兼任,負責各有關部門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協調和各項工作督辦落實。

(二)加強協作,形成整體合力。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密切配合,齊心協力開展工作。農業部門要充分發揮農資打假的牽頭作用,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協同作戰,形成整體合力,確保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工作有效推進。

(三)加大投入,保障農資打假工作經費。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農資打假執法和抽檢工作順利進行,不斷改善執法條件和執法手段,繼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執法隊伍能力建設,進一步鞏固并提高農資打假的效果。

(四)廣泛宣傳,努力營造農資打假工作氛圍。各相關部門要對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典型事例的跟蹤報道,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信息溝通和報送工作。各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將農資打假工作中的重要信息上報市農資打假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為統籌做好農資打假工作提供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