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民生下訪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31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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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訪內容
了解群眾普通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幫助基層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扶持、引導和帶領廣大群眾創業致富的情況;重點排查解決以下問題:
1、基層存在的不穩定因素。
2、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
3、關系到群眾利益的生產、生活問題。
4、基層干部不能解決的重大、疑難信訪問題。
二、下訪原則
1、由掛點工作組的組長負總責,各掛點干部具體負責,群眾反映的問題屬于哪一個部門的職責,就交由哪一個部門負責處理。
2、簡單的信訪問題,由工作組或掛點干部協調解決;較復雜的信訪的問題,由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解決;能當場解決或答復的信訪問題,要當場解決或答復;不能當場解決或答復的問題,要向主要領導匯報,并報鄉綜治辦備案,并組成專門工作組進行調查處理,盡快予以答復。
3、要嚴格把握政策和法律界限,實事求是地解決信訪問題,不亂表態、亂承諾。
三、下訪形式
1、定點下訪。掛點干部每周必須下訪2次,排查掛點村本周發生的矛盾糾紛,或有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人和事。每個掛點干部必須幫扶一戶以上貧困戶,定期走訪慰問,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
2、預約下訪。針對一些較復雜的信訪問題,一周內要主動約請當事人,提出解決問題合理方案。
3、聯合下訪。對涉及到多個部門的復雜疑難問題,由黨委、政府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實地會商解決。
4、上門回訪。對已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跟蹤回訪,了解有關措施和處理意見是否落實到位,有無新情況出現,防止新矛盾產生。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定期研究下訪工作和信訪積案處置情況。每周至少集中研究1次干部下訪工作(原則上定在星期五上午),集中分析處理信訪疑難問題。
2、明確工作重點。對下訪排查的矛盾糾紛要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成效。要形成上下聯動、各方配合的強大合力。對已化解信訪積案的走訪回訪工作要明確具體的牽頭責任單位、責任人,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要面對面與當事人溝通,了解問題處理和落實情況。
3、強化督查獎懲。對因工作不努力,工作責任心不強,信訪問題處置不力,造成大規模上訪、集訪或其它不良影響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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