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業經營戶清查指導方案
時間:2022-04-20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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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貿易統計制度改革的精神,依據《關于開展全省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限額以上個體經營戶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為挖掘潛力,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對服務業做到應統盡統,縣政府決定對達到限額以上標準的個體經營戶進行一次性的摸底清查。為了進一步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統計局關于貿易統計方法制度改革要求為指導,以《關于開展全省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限額以上個體經營戶清查工作的通知》為依據,把清查工作作為調整和優化服務業發展的重要舉措,下大功夫把全縣貿易夠規模的個體經營戶一次性全部納入限上,促進全縣批發業、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的快速發展,不斷提高貿易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
二、目標任務
根據目前全縣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結合第二次經濟普查的相關數據,預計全縣貿易限額以上企業和個體經營戶在61戶,除現有21戶,預計還要納入40戶。
三、清查對象及范圍
在全縣境內實際存在的除農戶以外的非農產業個體經營戶,包括批發業、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個體經營戶。
限額以上標準: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
(一)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
(二)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登記證書》的個體經營戶;
(三)在其它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個體經營者;
(四)雖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或未在民政部門和其它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審批登記手續,而有固定的地點、人員并從事上述經營活動三個月以上的個體經營戶,但不包括保姆、家教、民間資金借貸、街頭擦鞋攤、私房出租等經濟活動量小、流動性和隱蔽性較強、調查難度大的個體經營活動,也不包括常年從事個體經營活動不足三個月的個體戶。
四、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方法步驟
(一)加強領導。為使此次限額以上個體經營戶清查工作順利進行,縣政府決定,成立由主管副縣長為組長,縣商務局、工商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這次清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商務局分管領導兼任,成員由縣工商局、統計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二)落實責任??h商務局負責這次清查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等日常工作,同時負責提供星級賓館資料和調查摸底、填報調查數據等工作;縣工商局負責提供個體戶工商登記資料;縣統計局負責這次調查的業務指導,限額以上個體經營戶的認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三)入戶調查。由縣商務局牽頭,抽調工商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調查組,對較大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入戶調查,并填寫個體戶經營情況調查表(調查表附后),調查表包括個體戶基本情況和個體戶經營指標兩部分。要如實填報各項指標,為綜合評估提供翔實的基礎數據。
(四)綜合評估。由縣商務局負責,會同統計局、工商局,按照限額以上標準,確認營業收入,進行綜合評估,把評估結果報統計局,同時上報商務局。
(五)聯合審定。由縣商務局會同統計局、工商局聯合審核認定,最后由縣統計局把認定結果上報市統計局。
整個清查工作要在8月25日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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