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局風險防控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02 0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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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局風險防控指導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計劃》,進一步構建具有我市食品藥品監管特色的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切實提高依法行政、市場監管和服務經濟發展的水平,根據市委辦、市府辦《關于全面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省局黨組《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暫行辦法》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規范、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突出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這條主線,積極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牢固樹立廉政風險意識,充分認識廉政風險的客觀存在性與現實危害性,有效構建崗位廉政風險防控體系長效機制,全面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的深入開展,促進我市醫藥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二)目標要求

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堅持以廉政風險排查為基礎,以積極防范為核心,以強化管理為手段,按照突出重點、分布實施、扎實推進、務求實效的總體要求,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可能引發廉政風險的問題,通過評估風險等級、梳理權力清單、規范權力運行、建立預警系統、完善相關制度等,建立起以崗位為點、以程序為線、以制度為面的系統化、標準化、程序化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力爭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覆蓋食品藥品監管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二、主要內容和實施范圍

(一)主要內容

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是指通過查找具有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認證發證、監督檢查和人、財、物管理權限等重點崗位存在可能影響廉政建設、釀成腐敗問題的“風險點”,形成標準化、規范化、操作性強的處置措施,從而達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崗位廉政風險的目的。重點圍繞權力運行和監督制約,緊密結合各處室的行政、業務工作,通過計劃查找、風險定級、措施防控、評估優化“四個階段”,查找思想道德、崗位職責、制度機制、社會環境等“四類廉政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對崗位廉政風險進行科學化、系統化防控管理。

崗位風險分布范圍和主要表現形式:

1、行政許可類。在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相關產品和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等相關規定。

(1)違法設定行政許可。無法定依據擅自設定行政許可。

(2)收受索要好處。在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利用職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3)亂收費。在許可證辦理過程中不依法公布收費標準、違反標準收費,或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費用。

(4)違反程序。違反法定程序或工作流程,或隨意簡化審批手續,導致不應許可的給予許可;超出法定(或承諾)時限實施行政許可。

(5)行政干預。在申報資料不齊全、不規范、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情況下,因行政干預給予通過審查或予以發證。

(6)資料檔案管理不力。對企業申報資料檔案管理不善,造成資料檔案資料缺失或損壞,或違法泄露申請人商業或技術秘密。

(7)不作為。應當依法受理行政許可申請而拒絕受理,對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行政許可申請不發給書面憑證。

2、行政處罰類。執法辦案人員在行政處罰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等相關規定。

(1)超越權限。超出監管職責范圍,無法定依據實施行政處罰。

(2)濫用自由裁量權。不嚴格執行案件處罰裁量權標準,隨意加大或減少處罰額度。

(3)辦假案、人情案。利用捏造證據的手段辦假案;基于人情原因或收受請托人好處辦人情案。

(4)案件證據不足。在案件調查取證環節中,未堅持證據窮盡原則或未按照規定取證,遺漏主要證據。

(5)不遵守辦案紀律。向當事人泄露案情,或在辦案過程中索取、收受當事人的好處,充當“保護傘”等。

(6)行政不作為。對投訴舉報案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復。

(7)案件查辦內部運行不規范。未嚴格執行案件線索受理、登記、呈報、初核等案件辦理流程。

3、監督檢查類。在監管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等相關規定。

(1)不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對職責范圍內的監管區域、監管對象監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

(2)食品藥品抽樣覆蓋面未達標,未按上級要求抽樣。

(3)對投訴舉報不作為,或在處理申訴、調解糾紛過程中因收受好處等原因顯失公正。

(4)對監管中發現的該立案的案源線索不登記、不上報、不移送稽查部門核查處理。

(5)當事人要求回避而未回避,或應當主動回避而未提出、未回避。

(6)監督檢查不按規定做好現場檢查記錄。

4、人事教育管理類。在人事教育管理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等相關規定。

(1)干部考察、任免,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不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違反有關人事檔案管理規定,擅自改動原始檔案材料,人事檔案材料轉遞丟失或泄密。

(3)違反人事紀律,擅自泄露、傳播、擴散干部人事推薦、考察、任免等相關信息,私下許諾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等。

(4)不嚴格執行關于出國(境)考察有關制度,或工作中出現失誤。

(5)年度考核不嚴謹、不細致,等級確定不正確、檔案材料不準確。

(6)強制企業或個人加入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組織,以協會、學會名義向會員或行政管理相對人亂收費、亂攤派。

5、財務資產管理類。在財務資產管理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等相關規定。

(1)不認真執行財務制度,設置帳薄、科目混亂,記載不實。

(2)收費不開票據、多收費少開票、截留挪用規費會費,或在資金補助、結對扶貧中收受好處。

(3)購置大額儀器、設備、辦公用品等,未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標。

(4)分配資產時,不按實際需要進行分配,受人情因素干擾或收受好處,違反規定分配。

(5)在公費接待、外出考察等工作中,執行相關制度不嚴格。

6、綜合事務管理類。在機關內部事務管理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等相關規定。

(1)機關辦公樓修繕、維修,以及信息化建設、辦公用品購置不嚴格執行預決算制度,違規操作。

(2)違反印章、介紹信使用管理規定。

(3)車輛管理不嚴,公車私用或違反公車管理相關規定。

(4)檔案資料歸檔立卷不及時、不準確,檔案和收文管理不規范。

(二)實施范圍和對象

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范圍和對象包括局機關各處室(支隊)和全體干部職工。市局直屬單位及系統各單位可參照執行。

三、方法步驟

(一)風險查找階段。主要任務是制定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計劃,進行宣傳發動,查找風險點,保證廉政風險查準、查全、查深,建立崗位廉政風險信息檔案庫。

1、宣傳發動。廣泛宣傳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內容,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廉政風險意識,進一步認識到廉政風險的客觀存在性與現實危害性,自覺參與到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中來,讓廣大干部職工真正意識到廉政風險的客觀存在性與現實危害性,熟悉工作內容,明確工作要求,重點掌握查找風險點的原則和方法。

2、查找風險點。圍繞權力運行和監督制約,突出個人崗位(包括領導崗位、中層崗位、一般崗位“三個層次”)和處室崗位,采取自我查找為主,互相幫查、領導點題和組織評查為輔的方法找出廉政風險點,結合紀檢監察、財務審計、執法檢查、干部考察等監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政風險點。

崗位風險類別:

(1)個人崗位:一是領導崗位風險。局領導干部重點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及表現形式;二是中層崗位風險。各處室(支隊)負責人重點查找自身在行使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認證發證、監督檢查、人事教育管理、財務資產管理、綜合事務管理以及行使自由裁量權等權限方面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及表現形式;三是一般崗位風險。對照崗位職責和工作制度,重點查找在從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認證發證、監督檢查、人事教育管理、財務資產管理、綜合事務管理等具體操作流程中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及表現形式。

(2)處室崗位:各處室(支隊)對照職責定位和行使的權力,結合人、財、物等行政管理事項和監管執法事項,查找在本業務工作流程、制度機制等方面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及表現形式。

(二)風險定級階段。主要工作任務:對每個崗位查找出來易產生廉政風險的可能性進行甄別、篩選、評估,報領導小組審核后,最終確定廉政風險等級。根據風險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可能發生頻率,崗位廉政風險劃分為不同的等級。

1、個人崗位廉政風險:劃分為三個等級。一級廉政風險崗位,是指局領導班子成員崗位,以及行使處室(支隊)負責人職權、具有具體事項決斷權的中層崗位。二級廉政風險崗位,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認證發證、監督檢查及干部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供應等重要職責的崗位。三級廉政風險崗位,是指基本不承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監督檢查及認證發證職責,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財、物管理權限的崗位。

2、處室廉政風險:劃分為兩個等級。一級廉政風險處室:主要是指擁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監督檢查、認證發證職責的處室和實際履行人事教育管理、財務資產管理等重要內部職能的處室。二級廉政風險處室:是指與行使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監督檢查、認證發證、人事教育管理、財務資產管理職能有關聯或者部分行使相關職能的處室。

(三)實施防控階段。主要任務是根據排查出的廉政風險點制定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健全防控模式,按照“風險查到點、制度建到崗、責任落到人”要求,形成以崗位為點、以程序為線、以制度為面環環相扣的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1、防控措施的分級管理。一級風險主要采取建立制度、重點督查,由局領導(或分管領導)、紀檢監察部門、風險所在處室負責人分級負責實施防控;二級風險主要采取完善制度、定期檢查,由風險所在處室負責人、紀檢監察部門共同負責實施防控;三級風險主要采取落實制度、適時提醒,由風險所在處室負責人實施防控。

2、防控措施的主要任務。

(1)建立崗位廉政風險信息庫。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檔案庫,對風險點予以登記匯總,并實行集中管理。

(2)明確風險自我防范責任。簽訂廉政風險防控承諾書,明確崗位廉政風險,落實自我防控措施和防范責任。

(3)編制崗位權力運行流程圖。根據崗位職責,針對查找出有可能發生廉政風險的行政、業務事項,按照事項運行流程,明晰各風險點,界定崗位權限,編制成直觀、形象的圖表,實現對權力運行和廉政風險表現形態的全方位掌控。

(4)強化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整合和完善各類規章制度,使監督制約機制延伸到行政、業務管理的各個環節,形成以崗位廉政風險為點、以事項流程為線、以制度為面的防控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共性防控機制。完善黨委議事和重大事項決策、政務公開和崗位責任考核等制度。研究建立完善重大過錯責任追究制。

二是建立健全個性防控機制。主要是根據監管職能和行政工作重點,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方面的制度規范;完善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技術監督標準及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等方面的制度規范;強化人事教育管理、財務資產管理、黨紀黨風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制度規范。

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風險分析機制。掌握廉政風險發生、演變的表現形式和內在規律,分析廉政風險可能發生的環節,及時發現廉政隱患。

(四)評估優化階段。主要任務是對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及運行的質量、效果等進行評估考核,根據評估情況對崗位廉政風險防范機制作進一步優化。

1、評估內容。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評估內容包括:組織領導、風險查找、措施防控、優化推進及取得成效等內容。

2、評估辦法。在各處室自評的基礎上,駐市局紀檢組監察室組織評估,評估工作可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檢查考核一并進行,評估結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

3、循序推進。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要通過年度評估,總結工作經驗,查漏補缺,不斷優化,確保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循序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組織。為切實加強對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領導,成立市局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組長任副組長,各處室(支隊)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駐局紀檢組組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具體負責對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

(二)強化管理,明確責任。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查找崗位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管轄范圍內的崗位廉政風險防工作,確保預防腐敗各項要求具體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各處室負責人要親自抓,其他干部要積極參與,從而在全局形成一個上下互動、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

(三)注重創新,務求實效。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要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做到長遠目標與階段性目標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正確處理好繼承與創新的關系;堅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做到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構建懲防體系建設相結合,正確處理好懲治與預防的關系,確保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