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合委新型農村醫療籌資方案
時間:2022-05-05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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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鞏固和完善開發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農民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有效保護農村生產力,加快開發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根據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規定,進行籌資,年度個人繳費標準不低于60元/人。經縣農合委研究決定,結合我開發區新農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嚴格遵守“以收定支、略有結余”和“以大病統籌為主、適當擴大受益面”的原則,從開發區各村(居)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妥的推動開發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持續健康發展。
二、任務目標
各村(居)、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組織、規范運作,努力鞏固新農合成果,確保年開發區應參合人員全部參加新農合,實現應參盡參。探索建立合理的籌資、補償、管理和監督機制,逐步完善新農合運行體系,不斷擴大受益面,確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有效。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各村(居)要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及相關工作。各村(居)通過組織宣傳、設立宣傳咨詢臺、開放村廣播等多種形式,向廣大農民群眾宣傳有關政策規定、籌資標準、報銷比例等,做到家喻戶曉,讓農民群眾真正認識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好處,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二)資金籌集(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
1、籌資標準。農民以戶為單位自愿參加合作醫療,按每人交費60元標準進行籌集。
2、籌資方式及資金管理。各村(居)要在群眾自愿的基礎上,負責統一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的農民個人繳費部分,要積極探索各種方便群眾的籌資方式,逐步降低籌資成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的農民個人繳費部分,由各村(居)負責統一籌集,收繳后于年12月12日前集中上交開發區新型合作醫療辦公室指定的賬號內,由新農合辦負責存入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縣財政部門和上級補助專項資金及時劃撥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是由農民自愿繳納、政府資助、村集體經濟組織扶持的民辦公助性資金,必須專戶儲存,專門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進行管理。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全面監督。縣監察、審計、財政、衛生等部門組成聯合審計組,每半年對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計,并將審計結果進行通報。對違反規定、截留、侵占、挪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按《省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等四部門關于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行政處分規定(試行)的通知》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提高認識
加強領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時期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一項措施,是推進農村衛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舉措。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性強、任務艱巨,各村(居)、各有關部門要站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把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推進農村衛生改革和發展的重點,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出發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這一利國利民的好事辦好,為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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