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生鮮市場構建方案

時間:2022-05-24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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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生鮮市場構建方案

近年來,我區經濟快速發展,商氣、人氣快速集聚,城區商業日益繁榮,居民的消費需求和消費結構發生顯著的變化,對社區商業的需求日益增加。為加快社區商業發展,方便居民生活,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根據《市加快建設社區連鎖便利店實施方案》(府辦〔〕50號)、《市生鮮市場(超市)改造、建設實施方案》(府辦〔〕282)以及區二屆政府第99次常務會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的宗旨,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出發點,抓住新區發展機遇,以發展社區連鎖便利店和生鮮市場為抓手,完善社區服務功能,優化老社區商業結構布局,全面推進全區社區連鎖便利店與生鮮市場的建設,營造和諧便利的社區消費環境。

二、任務目標

按照全市加快社區連鎖便利店、生鮮市場建設的統一部署,在“十二五”期間,支持、引導品牌連鎖便利店進入居民小區,開設連鎖店,形成便民的服務網絡;完善社區商業建設機制,推動新建小區商業規劃和建設的開展。新增社區連鎖便利店15-30家,新增、改造“農家店”30家,爭取5年內覆蓋全區中心社區和80%的行政村,形成滿足城鄉居民生活消費需求的便民服務網絡。在消費水平較高的成熟社區,要在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礎上,完善連鎖便利店,形成布局較合理、服務功能較齊全、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便民服務體系;在新建住宅區和新城區加快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滿足居民的便利購物需求;在農村充分發揮“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作用,改造建設農村農家店,推進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形成溝通城鄉、便民利民的消費品連鎖經營網絡。

結合新城建設,在新城起步區、核心區引入2-3家大型的生鮮超市,在新建小區以及鄭坂、西亭、后蓮、后許、趙崗、上塘、市頭、馬塘、東寮、新圩等工業園區、文教園區人流較為集中的社區(村)引入中小型生鮮超市、生鮮便利店,指導馬巷、新圩農貿市場盡快完成“雙百工程”標準化改造,引導新店農貿市場、農貿市場升級改造。計劃在“十二五”期間,初步建立起以中大型超市、標準化農貿市場為主體,多業態并存、布局合理、便民放心的社區生鮮食品流通網絡。

(一)每萬人標準社區建設3-5處連鎖便利店,新建居住小區中每千戶設子1處連鎖便利店,每處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上,服務半徑300-500米。

(二)每個農村行政村和人口2000人以上的自然村建設一個連鎖“農家店”,經營面積40平米以上。

(三)全區原則上不再新批建農貿市場,新建社區和舊城區改造,均規劃配套生鮮超市用地。現有農貿市場全部完成標準化提升。

三、組織實施

(一)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區加快社區便利店與生鮮市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區領導任組長,政府辦、經貿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發改局、財政局、建設局、衛生局、人勞局、教文體局、工商局、規劃分局、國土分局、各鎮(街)以及煙草專賣局一分局、市藥監第三工作站、國投集團等單位分管領導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下稱“辦公室”),設在區經貿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經貿局分管領導任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抽調組成,負責本單位與領導小組的聯絡工作。

(二)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導下,由區經貿局綜合協調,各鎮(街)和有關部門分工配合,有序推進,確保任務按期完成。

具體項目建設由區經貿局負責,區各相關部門配合,各鎮(街)、居委會(村)參與組織實施,區經貿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四、實施方式、步驟、措施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加快實施社區便利店、生鮮市場的建設。

(一)連鎖便利店建設

1、實施方式

(1)新建小區的便利店建設。根據區城市總體規劃和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把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納入社區公建配套,納入新出讓土地“招拍掛”前置條件。土地競得人建成后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區建發公司以建安成本2200/平方米回購(建設經費從土地出讓金收入中支取,用地使用權面積保留劃撥性質),會同區經貿局、區財政局向符合條件、有實力的連鎖便利店企業招租。在國有土地劃撥用地中,符合便利店選址條件的人流量較大的保障房、學校、醫院等,要求將連鎖便利店納入規劃設計條件,強制要求建設,建成后交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區建發公司回購會同相關部門向符合條件的連鎖便利店企業招租。

(2)老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在未達到社區便利店設置標準數量,不能滿足居民便利需求的社區,可按照《市社區便利店建設標準》新增設置。老社區有適宜布局便利店的底層商業建筑,可改造為連鎖便利店。充分利用社區服務中心、國土房產局、區國投集團的公有資產店面向有品牌、有實力的連鎖便利店企業招租。

(3)農村連鎖“農家店”建設。按照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要求和建設標準,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建設。按照《市村級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在村級綜合服務中心配置便民超市。在省級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鎮可參照城市標準,建設連鎖便利店。

(4)鼓勵有實力的連鎖企業參與社區便利店建設

積極引導有實力、有品牌的連鎖企業運用連鎖經營方式,到新舊社區設立超市、便利店等便民、利民的網點,搭載便民服務功能,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需求。鼓勵企業采取直營連鎖、加盟連鎖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區商業資源,規范社區內的小型門店,實現資源共享,綜合利用;鼓勵有實力的連鎖企業,在我區農村設立超市、便利店,并逐步搭載便民服務功能。加快推進和公司現有農家店“一網多用”,發展多種經營,擴大藥品、電信、郵政等產品和服務經營比重,增強農家店綜合服務功能。“村級綜合服務中心”便民超市按照《市村級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實施;鼓勵國際知名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參與我區社區便利店經營。(參與企業條件及補助標準詳見附件)

2、實施步驟

按照“科學規劃、完善機制、優化方案;加快便利店發展;示范先行、循序漸進、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思路組織實施。具體步驟安排:

第一階段(年12月至年月)啟動階段。主要是成立領導小組,組織調研摸底,做好宣傳發動,落實工作任務。經貿局局會同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制定實施方案,建設標準、驗收程序和扶持政策,向市商務局申報建設項目數量,年度建設計劃等。

第二階段(年月至年12月)試點示范階段。在此期間,按照新建、新增、改造等不同形式抓好試點,爭取推出示范便利店,并通過驗收。

第三階段(2012年月至2013年12月)全面鋪開階段。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對方案進行適當調整,全面展開社區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爭取至2013年12月,通過驗收的的社區便利店達到5家以上,初步形成示范效應,完成50%中心社區、工業集中區的便利店建設。

第四階段(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攻堅階段。創造條件,推進新建居住小區、工業集中區連鎖便利店建設,基本完成全區中心社區連鎖便利店的建設。

第五階段(2015年7月至11月)檢查驗收階段。主要是鞏固和完善社區便利店建設工作,并予以檢查驗收,由區政府進行總結表彰。

3、支持措施

(1)資金支持。從年至2015年,市政府將對通過驗收的社區連鎖便利店、配送中心予以補貼,區政府按根據《市加快建設社區連鎖便利店工作方案》安排資金預算,落實配套補助資金,其中商業成熟社區、商業新興社區、待開發社區、達到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標準“農家店”補助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6:4的比例分擔,配送中心補助由市財政承擔。(具體標準詳見附件)

a、對連鎖便利店的補助標準

(1)在商業成熟社區,新增符合《市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標準與規范》的連鎖便利店并通過驗收的企業,每各門店補助25000元,其中:市財政承擔15000元,區財政承擔10000元。

(2)在商業新興社區、商業待開發社區(工業集中區),新增符合《市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標準與規范》的連鎖便利店并通過驗收的企業,每個門店補助33000元。其中市財政承擔20000元,區級財政承擔13000元。

(3)農村“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達到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標準,在享受國家、省、市、區財政對農村“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補助后,仍未達到社區連鎖便利店補助標準的,差額部分按商業待開發社區標準給予補足。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6:4分擔。

b、對配送中心的補助標準。對符合《市社區連鎖便利店配送中心建設與改造規范》要求的連鎖便利店企業,新增符合條件社區連鎖便利店20家以上(經營時間6個月以上),配送企業連鎖門店總數50家以上(并提升成具有便民服務功能);主體面積1500-2500平方米的連鎖便利店配送中心每個給以20萬元的補貼,主體面積2500平方米以上的連鎖便利店配送中心每個給予25萬元補貼。以后企業每增加10家符合規劃要求的社區連鎖便利店的再補助5萬元,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萬元,每個企業配送中心所有補助合計不超過50萬元。

財政補助政策先予以實施五年,享受扶持的項目,5年內不得轉行或減少經營面積,違者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5年的平均款清算,未滿年數的補助余款予以收繳。

(2)供電保障。涉及符合規劃社區連鎖便利店營業用電及擴容,電力部門予以優先安排,開辟“綠色通道”,保障其用電需求。

(3)配送車輛通行和便利店消防及安全。對本區連鎖便利店數量達到一定規模的連鎖企業自有物流配送車輛進入市區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按有關管理規定核發法車輛通行證,盡可能保證涉及民生貨物的正常配送。對連鎖便利店消防工作予以協助和指導,對便利店的治安安全特別是夜間經營安全納入社區安防體系。

(4)簡化證照辦理程序,擴大便民經營范圍。各相關部門對便利店、“農家店”項目建設予以支持,各有關行政許可部門對承辦企業及其便利店、農家店申請煙草、報刊雜志、熟食加熱、郵政和電信代辦等經營業務予以積極協助,擴大便民經營范圍,對連鎖門店證照年檢采取由企業總部統一分批報審。

鼓勵我區有配送能力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及設在鄉鎮的藥品零售企業,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農村偏遠地區藥柜設置規定(試行)》(國食藥監市〔〕176號),在符合條件的“農家店”(包括直營與加盟)中設立藥柜。

4、項目管理

(1)項目申報。參照《市社區便利店建設標準和規范》,企業的建設項目申報扶持資金,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指導,匯總后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項目核準。

(2)項目和出租招標。社區便利店建設計劃向社會公布,由企業自愿參與。公有店面招租由市土房局或建發公司會同區經貿局、區財政局向符合條件、由品牌有實力的連鎖便利店企業招租。

(3)項目確定。承辦企業向區經貿局提出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申請,區經貿局依據《市社區連鎖便利店建設標準和規范》、參與企業條件和企業申報時間先后順序予以審核列入扶持項目,并限定項目完成時限,一般限在6個月內開始營業,不能在期限內開業的可酌情順延3個月,到期仍不能開業的,取消本次扶持資格,項目由符合條件的便利店遞補。

(4)項目驗收。便利店建成營業后,連鎖便利店向區經貿局提出驗收和補助資金申請,經區經貿局匯總組織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上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30%的比例進行抽查復檢。配送中心項目,連鎖企業直接報送市商務局驗收。

(5)資金撥付。市商務局于每年2月15日前對驗收合格的項目匯總列入當年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會同市財政局報請市政府批準,經同意后,連鎖便利店市級補助資金撥付給區級,由區級和分擔的補助資金匯總后撥付各企業。配送中心補助資金,由市商務局撥付給企業。

(二)生鮮市場建設

加快生鮮市場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講求實效,因地制宜,采取“建”、“改”并舉的方式,逐步推進農貿市場向生鮮超市業態轉化。

1、實施方式

(1)新建。新城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均應規劃出用于配套建設生鮮超市用地,按有關規定招標建設。當前,隨著各大工業園區的企業相繼入駐,城市化進程正快速推進,招商部門要有針對性的引入大型生鮮超市和生鮮專賣店。今明兩年重點協調推進匯景新城中心人人樂生鮮超市的建設。

(2)改造提升。國投集團要加快現有農貿市場提升改造工作,爭取各級資金支持,按照“環境整潔化、布局合理化、價格大眾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統一化、設施人性化、消費安全化”的標準,逐步完善各大農貿市場的硬件設施,提升服務水平和功能。

2、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年月至2012年月)。重點協調推進匯景新城中心人人樂超市的建設,指導國投集團盡快完成馬巷農貿市場、新圩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

第二階段(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引導國投集團對農貿市場進行改造。結合新城區的建設,在南部新城、火炬工業園區引入1-2家大型連鎖生鮮超市。

3、財政支持

轄區新建、改造、提升的生鮮市場財政扶持措施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廣生鮮超市改造農貿市場的實施意見》(府〔〕383號)等有關文件執行,區政府每年安排專項預算,落實各項資金補助。

年,在區經貿局的指導和協調下,市貿發局將我區馬巷農貿市場改造和新圩農貿市場改造列入“雙百工程”項目,并已經安排農貿市場標準化提升改造補助資金100萬元,國投集團要按照有關要求,加快市場改造進度,確保按期完成項目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