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建立防火墻方案

時間:2022-05-24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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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建立防火墻方案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實施《消防法》,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前移火災預防關口,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為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推進“平安”建設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意見》,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有效落實職責內消防工作責任,不斷增強本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消防監督管理服務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重特大火災,杜絕群死群傷惡性事故,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三、組織領導

局成立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負責人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員從綜合科、法規科、督查科各抽調1人兼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構筑“防火墻”工程的組織、計劃、協調和實施。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人;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熟悉消防設備,熟練掌握火警處置和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確定疏散引導人員,確保火災發生時能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完善消防設施器材的設置;保持消防通道暢通;落實消防教育培訓。

(二)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局長為本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一級對一級負責;落實監管責任。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適時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日常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落實設施建設責任。對各自責任區域內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部位落實安全設施的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及時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增建、改建、配置消防安全設施。落實檢查考評責任。配合職能部門適時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不落實的人和事,將消防安全苗頭扼殺在萌芽之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對工作薄弱、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要建立領導掛鉤督辦制度,跟蹤督導,有效整改;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設施破損、不完善的情況要及時反映,盡快落實到位;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經驗交流等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廣泛宣傳發動。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將消防安全宣傳納入城管執法宣傳,同計劃、同安排,大力開展“防火墻”工程主題宣傳,不斷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為“防火墻”工程建設營造濃厚的氛圍繞。

(三)落實責任追究。局督查科將適時對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對工作進展遲緩、成效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對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要嚴肅追究單位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年終取消本單位和責任人評先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