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群眾走訪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1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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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群眾走訪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群眾工作,實現聯系群眾常態化,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現就年底“深入群眾走訪”活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組織區直部門、鎮街機關、村居(將“兩委”干部、村民代表、樓宇支部書記、樓長納入走訪人范圍)干部深入到全區各村居,面對面向群眾通報我區2011年為民實事的完成情況;征求對區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社會治安等方面情況的評價意見以及對明年民生等方面工作的建議;摸清困難群眾狀況。通過走訪,宣傳惠民利民政策,做好答疑釋惑工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二、時間安排

從11月20日開始,11月底基本結束,確保一戶不漏,應訪盡訪。

三、形式內容

1.逐戶發放《區“深入群眾大走訪”活動致全區人民的公開信》(以下簡稱《公開信》)。《公開信》包括2011年為民實事完成情況、困難家庭情況調查表及征求意見表三項內容,匯編成冊。

2.入戶走訪。機關干部與村居干部結成對子,逐戶走訪,與群眾面對面交流。區直部門原則上到包扶的聯系村進行走訪,人數較多的部門同時還要負責一個城市社區(見附件1)。各鎮街除配合區直部門做好走訪工作外,要重點對沒有部門聯系走訪的村居進行全面走訪,走訪中要積極發揮村居干部的作用。區級領導要到分包的村居進行走訪,原則上走訪不少于20戶群眾。

3.廣泛宣傳。利用鎮街黨務公開欄,農村村務財務公開欄、科普宣傳欄,以及街道社區的宣傳欄,在顯要位置張貼《公開信》的主要內容;區電視臺開辟專欄進行跟蹤報道。

4.設立公開電話及信箱。區委、區政府及群眾工作部各公開1部電話并開通電子信箱,由專人負責24小時值守,并認真做好記錄。各鎮街同時也要設立1部公開電話,各村居設征求意見箱,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建議。

四、走訪流程

1.明確走訪分工。部門、鎮街機關干部到村居后,要與村居主要負責人、“兩委”干部認真研究走訪方案,明確責任分工,采取部門、鎮街機關干部與村居主要負責人、“兩委”其他干部、村民代表、樓宇支部書記、樓長結對的方式,2人一組,分頭到居民家中走訪,聽取他們對區、鎮街、村居工作的意見建議。每走訪一戶,要首先說明來意,然后與群眾進行交談。

2.意見匯集和答復。各鎮街每天安排專人收集匯總部門及鎮街走訪群眾反映的意見。意見答復的原則是“誰走訪,誰答復”,鎮街要發揮好協調作用。(1)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能當場解決和答復的,走訪人員要當場解決和答復。(2)不能當場解決和答復的,屬于各鎮街職責范圍的,由各鎮街2日內研究解決和答復意見(解決和答復意見要留有出具意見單位的責任人及聯系電話),交由走訪單位及時進行答復;屬于區直部門職責范圍的,由各鎮街協調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和答復意見(解決和答復意見要留有出具意見單位的責任人及聯系電話),有關部門2日內將解決和答復意見反饋給有關鎮街,由鎮街再交由走訪部門及時進行答復;需要區委、區政府研究解決的問題,各鎮街每天匯總后報區委群眾工作部,由區委群眾工作部整理匯總后報區委、區政府研究;對于不屬于我區職能權限范圍內解決的問題,各鎮街每天匯總后報區委群眾工作部,由區委群眾工作部統一匯總后報區政府,由區政府向上級反映。(3)對于不符合政策、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做好解釋工作。(4)對于群眾反映的民生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各鎮街每天匯總后報區委群眾工作部,由區委群眾工作部整理匯總后報區委、區政府研究。(5)對于了解的困難群眾情況,由各鎮街每天匯總后,報區委群眾工作部,由區委群眾工作部與各鎮街及民政等相關部門按照有關程序共同研究確定困難群眾,并建立困難群眾檔案,有針對性地進行幫扶。(6)答復方式原則上以入戶答復為主,電話答復為輔。

3.情況匯總上報。各部門要按照統一制定的表格要求,每天匯總當天的走訪情況和意見答復情況,并于下午3:30前將情況報各鎮街,由各鎮街統一匯總后,于下午4:00前將情況報區委群眾工作部。區委群眾工作部要安排專人負責匯總當天全區的走訪情況和意見答復情況,并及時報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

五、督導檢查

區里成立8個督導組(見附件2),由紀委副書記、紀檢組組長、政法委副書記、信訪局副局長任組長,區委辦、政府辦、黨校、民政局等部門共同參與,對各鎮街、各部門開展“大走訪”活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紀委負責每天匯總督導情況,并及時報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