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齡婦女清查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06 08: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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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齡婦女清查指導方案

為夯實基層基礎,認真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全面落實現居住地管理體制,減少已婚育齡婦女漏管和出生錯、瞞、漏報現象,切實提高計劃生育統計水平,區人口計生局決定于2012年4月份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育齡婦女基礎信息核查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范圍內容

本次核查范圍為轄區內所有已婚育齡婦女(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現役人員除外),重點核查內容是已婚育齡婦女漏管、信息不全、信息差錯,出生錯、瞞、漏報和現居住地管理不落實等情況。具體核查對象包括:

1、戶籍在本街,在本街常住的已婚育齡婦女(包括婚嫁來住,戶口待落、待定人員);

2、戶籍在本街,不在本街常住的已婚育齡婦女(包括空掛戶);

3、戶籍不在本街,在本街有常住趨勢的已婚育齡婦女(包括外來經商或務工居住一個月以上的人員)。

二、方法步驟

本次集中清理核查活動,由區人口計生局統一組織,各街計生辦具體落實,以居委會(包括法人單位)自清自查為主,整個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5日)

各街要認真學習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本方案,搞好宣傳動員、信息核查培訓,明確信息核查工作的目的要求和范圍內容,增強做好信息核查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二)清理核查階段(2012年4月6日--2012年4月20日)

4月20日前,各街要切實結合各自工作特點,有計劃、有步驟地全面開展清理核查工作。對核查范圍內的所有已婚育齡婦女信息要按照統一要求清理核實,特別是對居民樓院、封閉物業小區和流動人口聚居地,要加大核查力度,摸清有關情況,納入管理范圍。

1、居級

居級工作人員在街計生人員的指導下,對居住在本居的所有人員和流出本居的全部戶籍人員要逐戶、逐人、逐項走訪調查,要對照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等有關證明、證件材料和微機信息一一核對。對微機信息漏人、漏項、錯項的,要填寫已婚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將正確信息記錄下來,及時上報街道計生辦。

2、街級

要認真做好調查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實行分片包干制,深入居委會現場指導、定期督查核查工作。對居上報的核查結果,要指定專人進行邏輯關系審核,確保錄入微機的信息準確無誤。對人戶分離的,戶籍地和居住地之間要及時通報核查情況,并分別依據對方的反饋情況,調整本地計算機信息。

要指導駐街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全體已婚育齡婦女和配偶在49周歲及以下的男職工(重點是集體戶,包括企業中的臨時工、合同工和租賃本單位房屋居住的人員)婚、育、節育情況逐一核查,填寫已婚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男職工在左上角注明“男職工”字樣),對實行微機管理的單位,要指導其及時錄入微機進行管理。要及時收集駐街單位上報的已婚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對屬于本街管理服務范圍的,要與街道微機信息進行核對,發現錯、漏的要及時糾正。對不屬于本街管理服務范圍的要按照其戶籍地和現居住地通報戶籍地和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生辦。

對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現役人員以外的、由部隊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以及租住部隊房屋的流動人口中的已婚育齡婦女,街道計生辦要積極與部隊取得聯系,協調部隊計生部門配合進行核查。

3、區級

區人口計生局將組織人員不定期的對基層核查情況進行抽查,分析通報核查工作情況,及時糾正核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核查工作的質量。

(三)錄入階段(2012年4月6日—2012年4月25日)

4月份25日前,各街道在清理核查的基礎上,對漏管和有差錯的育齡婦女信息,要根據居級上報、單位提供和其它街道反饋的信息,逐一進行對照和邏輯審核。對漏管的,要補充信息;對信息錯誤的,要逐項更正;對信息有缺漏項的,要逐項補齊,審核無誤后,集中錄入微機并納入管理,確保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完整、準確、規范。

(四)數據上報階段(2012年4月26日--2012年4月30日)

4月26日下班前,將清理清查更正后的已婚育齡婦女信息上報FTP:/辦事處上報/信息核查文件夾。區人口計生局按照數據審核條件審核各街道上報數據,及時通報審核結果,并將此記入年終考核。

三、要求

希望各街道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搞好培訓、指導,扎實做好清理清查。區人口計生局將對信息核查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根據省、市下發的審核條件,隨機抽取部分育齡婦女信息進行核對,對于走過場的通報批評并要求返工。若再發現已婚育齡婦女漏管和出生錯、漏報情況,將嚴格按照要求納入考核并實行個案扣分。對有意瞞報、漏報、錯報人口出生和出生性別的,除加倍扣分外,將按照《統計法》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