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換屆選舉指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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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換屆選舉指導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按照蒙發[2011]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辦事處實際,現就縣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這次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針,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選民和代表的民主權利,選出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較強履職能力的人大代表。

這次換屆選舉工作必須堅持的原則是:一要堅持黨的領導。換屆選舉的全過程都要由黨委統一領導,保證換屆選舉的正確方向,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二要堅持充分發揚民主。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調動選民的積極性,最廣泛地動員人民群眾參加選舉。三要堅持嚴格依法辦事。按照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確保換屆選舉依法進行。

二、換屆選舉的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根據省、市、縣人大常委會會議部署,結合我辦事處實際,我辦事處縣人大代表選舉工作自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3月結束。整個換屆選舉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11年11月12日-2011年11月16日)。

1.建立選舉機構(2011年11月14日前)

莊周辦事處成立縣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設立選舉工作組,其組成人員由縣人大常委會依法任命。各選區成立選舉工作小組,并按實際情況劃分若干個選民小組,由選民推選組長、副組長,負責組織選民小組的選舉活動,負責辦理有關選舉具體事宜。

2.培訓選舉工作人員(2011年11月16日前)

辦事處2011年11月16日前舉辦選舉工作骨干培訓班,對辦事處各單位從事選舉工作的人員、各村村民小組長和文書進行培訓。通過培訓,使參與和負責換屆選舉的同志熟悉選舉法和省選舉實施細則的具體規定,掌握選舉的法定程序,能夠及時處理選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分配代表名額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分配辦事處的縣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及結構比例,按照廣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進一步優化代表結構。在縣、鄉兩級人大代表中,非中共黨員不少于35%,婦女代表候選人應不少于25%,連任人大代表可占30%左右。按照“兩升一降”的要求,來自基層一線的工人、農民和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上屆要有所上升,婦女代表比例要有所上升,黨政干部代表比例要有所降低。

4.深入開展換屆選舉宣傳活動

要從換屆選舉不同階段的內容和特點出發,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宣傳。要傳達貫徹上級關于換屆選舉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宣傳本次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專欄、墻報等多種形式和宣傳工具進行廣泛宣傳,使廣大選民了解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任務和要求,積極參加選舉活動。

第二階段:選區劃分和選民登記階段(2011年11月17日——2011年12月2日)。

1.選區劃分(2011年11月18日前)

根據選舉法規定,結合辦事處實際,莊周辦事處黨委按照工作單位和居住狀況劃分選區。選區的劃分綜合考慮到便于縣級人大代表選舉,便于代表聯系選民、開展活動、接受監督。按照農村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大體相等的原則,每一選區安排選舉名代表。

2.選民登記(2011年12月2日前)

在我辦事處行政區域內年滿18周歲具備選民資格的公民,都應參加選舉,并按選區進行選民登記。計算18周歲的時間以縣選舉委員會確定的選舉日為準。我縣的選舉日擬定為2011年12月28日。選民登記的年齡為1993年12月28日以前出生的有選舉資格的公民。

經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每次選舉前對上次選民登記后新滿18周歲和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后恢復政治權利,原患精神病或其它疾病無法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經治療后可以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的,以及新遷入的選民,予以登記;對原已登記后遷出原選區的選民,對死亡、依法剝奪政治權利和其它原因無法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的人,從選民名單中刪去。

每次選民登記時,選民只能在一個選區內登記一次。

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學生一般只在本單位或所屬地的選區登記。城鎮其他居民、下崗分流職工和農村村民,都在戶口所在地的選區登記。

縣直機關派出機構(單位在莊周辦事處、隸屬關系屬縣直)的工作人員,在莊周辦事處的選區登記。

已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人員,已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以及行政拘留、取保候審、勞動教育、監視居住等人員如何登記問題,可按照省選舉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要做好流動人口中選民登記的聯系、協調工作,保障他們的選舉權。外來務工、經商人員、企業管理人員、企業外聘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在莊周辦事處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取得原選區選民資格證明后,在莊周辦事處現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選區登記并參加選舉,也可根據本人意愿在原籍登記并參加選舉。莊周辦事處在外務工、經商或工作一年以上而戶口沒有遷出的人員,原則上應在戶口所在地登記。

經登記確認后的選民名單應在12月2日前,由選舉工作組在選區或者選民小組公布,同時公布選舉日期和地點。

進行選民登記后,辦事處選舉工作組及各選區選舉工作小組要以審查選民資格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標準,以不錯登、不重登、不漏登為重點,進行認真細致地檢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保證選民登記工作的質量。

第三階段:推薦醞釀確定代表候選人階段(2011年12月3日-12月18日)

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向選舉工作組推薦代表候選人。選舉縣人大代表時,縣級和辦事處的政黨和人民團體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10人以上聯名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

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條件:必須是年滿18周歲以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的公民,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能夠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能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關系,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參與管理國家的權力;具有一定的依法行使職權、履行代表職務和社會活動的能力和政治素質、文化素質、法律素質;能夠積極參加代表活動,履行代表職責,努力為人民服務。

代表候選人的提出,均按選區提名產生。推薦單位負責介紹候選人的政績表現,推薦理由。10人以上聯名提名,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各自推薦的代表候選人名額均不得超過本選區應選代表的名額。政黨、團體和10人以上聯名推薦的候選人,應一起列入代表候選人名單。推薦結束后,各選區將推薦出的全部代表候選人名單及情況,如實上報選舉工作組,不得隨意調換或增減。選舉工作組于12月10日前分別在各選區內(按姓氏筆畫)張榜公布全部代表候選人名單。

在推薦代表候選人過程中既要充分發揚民主,又要進行正確引導。無論是政黨、人民團體推薦的候選人,還是選民聯名推薦的候選人,都要進行深入的考察和了解。要防止有涉黑涉惡、參與邪教活動等違法行為或品行惡劣的人被推薦為代表候選人,一經發現,必須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薦者及時撤回提名。

按照法律規定,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名額,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三分之一至一倍,實行差額選舉。如果被推薦的候選人人數超過應選代表名額一倍以上,由選舉工作組交由選民小組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如果經過多次協商對正式代表候選人不能形成一致意見,可以進行預選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

正式代表候選人確定后,于12月18日前,在選區內以姓氏筆畫為序張榜公布。同時,再次公布選舉日期和召開選舉大會的地點。正式代表候選人確定以后,由選舉工作組統一向選民介紹正式代表候選人的情況。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及時糾正候選人拉票、賄選等各種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參選活動,確保推薦和選舉活動依法有序進行。

第四階段:選舉縣人大代表階段(2011年12月19日——2011年12月28日)

1.選舉縣人大代表(2011年12月19日-12月28日)

按照省、市要求,縣人大代表正式候選人確定之后,辦事處選舉工作組要安排各選區于2011年12月23日前組織縣人大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以保障選民的知情權,增強代表候選人對選民負責、接受選民監督的意識。

辦事處選舉工作組將組織精干力量,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投票地點、選票設計、票箱設置等方面統籌安排,組織投票,依法進行差額選舉,確保投票選舉依法有序進行。選舉一律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時要制訂選舉辦法,由選民推薦出監票人、計票人,負責監督選舉和計票工作。各選區投票結束后一次計票,并當日公布選舉結果。

投票形式,莊周辦事處選區主要采取召開選舉大會和設立投票站的形式。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使用流動票箱組織投票。對采用流動票箱組織投票的,辦事處選舉工作組派出3名以上工作人員負責流動票箱投票工作,選票、票箱、名冊分別有專人負責,切實加大對流動票箱的監管力度。

各選區選舉工作小組要發動選民積極參加投票,爭取達到較高的參選率。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參加投票的選民,可以委托不是代表候選人的選民代為投票,但應提前向辦事處選舉工作組和選區選舉工作小組匯報,并填寫委托申請。受委托人憑委托人的選民證和委托申請或委托投票證領取選票。每一選民所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選民憑選民證領取選票。

投票選舉由選舉工作組或由選舉工作組委派的選區工作小組主持。正式代表候選人及其近親屬不得主持本選區投票選舉,也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

選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殘疾不能填寫選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但不能委托候選人填寫。

每次選舉所投票數,多于投票人數的無效,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數的有效。每一選票所選人數多于應選代表人數作廢,等于或少于應選代表人數的有效。

選區選民的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代表候選人獲得參加選舉的選民過半數的贊成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代表候選人名額超過應選代表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代表人數少于應選代表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根據在第一次投票時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選舉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差額比例,確定候選人名單。如果只選一人,候選人應為二人。

另行選舉時,代表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得票數不得少于所發選票的三分之一。

投票選舉時,主持人應向選民報告本選區的選民人數,參加投票的人數和委托投票的人數,宣布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說明應選的代表名額、投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項,然后當面檢查票箱,依次投票選舉。

投票結束后,由監票人、計票人和負責選舉的人員清點核對收回票數,作出記錄,監票人簽字,主持選舉的人根據選舉法及選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確定投票是否有效,并統計得票情況,當場宣布計票結果。

辦事處選舉工作組根據選舉法確認各選區的選舉結果后予以公布,匯總填寫好縣人大代表登記表、選舉結果報告表和選舉工作總結報送縣選舉委員會。

2.代表資格審查

選出的縣十六屆人大代表,報請縣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其代表資格進行審查,并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確認代表資格是否有效。

確認后的縣人大代表由縣人大常委會發給代表當選證書。

三、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按照省、市、縣委要求和換屆工作的需要,莊周辦事處黨委成立了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專人負責換屆選舉工作,確??h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依法有序進行。辦事處選舉工作組在同級黨委和縣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依法做好選舉工作的骨干培訓、選區劃分、選民登記等換屆選舉各個環節的工作,引導選民按照法定程序參加活動,為選民依法參加選舉提供各項服務。各選區要成立選區選舉工作小組,并劃分若干個選民小組,負責做好各項具體工作。

2.堅持差額選舉的原則。實行差額選舉,是我國選舉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它能夠較好地體現選民的意愿,有利于發現人才,選拔人才,有利于加強選民和代表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增強干部的公仆意識,促進廉政建設。因此,必須依法堅持差額選舉。

3.嚴格依法辦事。各選區、各單位和從事選舉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選舉法和省選舉實施細則,切實依照法律規定辦事,不能圖省事、怕麻煩、走過場,隨意決定問題。如遇有不明白的問題,要及時向辦事處選舉工作組請示報告。

4.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各選區、各單位按辦事處選舉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做到每個階段的工作都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匯報。各種報表,應按要求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