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局打非治違專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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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局打非治違專項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2〕1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以及全國、全省視頻會議精神,根據縣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縣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渦安〔2012〕5號)要求,2012年4月至9月底在全縣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特結合我縣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的執法監督,扎實開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排查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著力構建嚴格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打擊重點

按照縣安辦的要求,著重對以下八個方面進行打擊: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和建設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4.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未取得相應資格或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5.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6.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

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結合質監部門的職能要求,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非法違法行為的查處取締,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登記、備案和定期檢測、維護保養制度,依法嚴厲查處非法違法運營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特種設備設施。結合縣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實際,要把以下行為作為重點打擊內容:

1、非法制造鍋爐、壓力容器、施工升降機等特種設備;

2、非法安裝鍋爐、壓力容器(管道)、起重機械和大型游樂設施;

3、未經許可擅自充裝移動式壓力容器與氣瓶;

4、未經許可使用特種設備或將常壓鍋爐承壓使用;

5、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繼續使用特種設備。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和排查摸底階段(4月15日至5月31日)

1、制定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于4月28日前報縣安委辦。

2、5月30日前召開特種設備安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動員會,部署安排各生產經營單位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并組織好非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排查摸底,將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名單5月10日前報縣安委辦。

3、對特種設備安全方面的行政許可進行一次全面清理,5月15日前將證照過期的生產經營單位名單報縣安委辦并公示。

(二)執法治理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配合縣政府組織的聯合執法行動,落實關閉取締措施。對證照過期的,嚴格依法行政,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逾期不能整改達標的,提請縣政府予以關閉。

2、加強對鎮(場)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重點企業的指導,確保“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3、自覺接受縣安委會督查組的督查和指導,主動匯報“打非治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增強“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鞏固提高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

8月21日后,對“打非治違”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回頭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工作成果,同時認真總結并將工作總結于9月20日前報縣安委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有關監管和執法人員要做好具體落實工作。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要突出重點環節、重點設備、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深入細致全面排查,抓好關鍵環節,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有效打擊。專項行動要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后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督查,嚴格問責。要結合打擊重點,抓住關鍵環節,嚴格掌握標準,防止流于形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采取突出檢查、重點抽查、跟蹤督查等形式,及時發現和解決打擊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治理不徹底等突出問題,對該停產整頓未停產整頓、該關閉未關閉、該取締未取締,或關閉取締不徹底以及借停產整頓之機擅自恢復生產經營建設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有關規定,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不力的,要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的業主,依法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造成人員傷亡的,依法從重處罰。

(四)標本兼治,注重實效。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抓住關鍵,統籌推進,把“打非治違”工作與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基層工作、日常監管執法結合起來,與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結合起來,打擊一處,整治一處,鞏固一處,注重工作實效;通過查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漏洞死角等突出問題,改進工作方法和手段,嚴格安全準入,扎實推進示范創建活動,推進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完善安全技術保障體系,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切實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五)加強宣傳,暢通信息。在集中開展嚴厲排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期內,要加大宣傳力度,拓展宣傳廣度,延伸宣傳深度,注重宣傳效果。要加強“打非治違”工作調度,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指定專人,加強專項行動的信息和材料報送工作,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及時報送工作方案、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