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內部監督指導方案

時間:2022-11-04 1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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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內部監督指導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財政“大監督”理念,完善內部控制機制,防范和化解財政內部風險,保障財政資金和財政干部的安全性,促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和財政部門廉政建設,根據財政部《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辦法》,依據《市財政系統2012年內部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及《市財政監督檢查2012年工作要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特制定2012年度財政局內部監督檢查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和檢查方式

內部監督檢查工作由財政局統一組織領導,各業務科室、二級單位、財政所分別負責,財政監督專職機構牽頭實施。采取自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自查工作由各業務科室負責人、二級單位負責人及財政所所長負責,自查面要達100%,重點檢查人員由財政監督檢查局、鄉財局、預算股人員組成。

二、檢查時間

財政所內部監督檢查:自查階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點檢查階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業務科室及二級單位內部監督檢查:自查階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點檢查階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級交叉檢查。

三、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各鄉鎮財政所檢查范圍和內容:2011年度鄉鎮財務收支及本單位財務收支、財政資金(含專項資金)撥付情況及會計基礎工作的執行情況、資產和財務管理情況,有無違反財經紀律及其他違規行為,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局各業務科室及二級單位檢查范圍和內容:財政專戶管理與資金安全檢查,科室全面履職、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帳冊是否健全、登記是否合法、資金狀況是否全面、對賬手續是否齊全等和二級單位2011年度財政財務收支、內部控制情況及資金安全,財政專戶撤并情況的“回頭看”。

四、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一)檢查的方法

以財政資金流向為主線,采取內查與外查相結合、檢查與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內查外調,提高檢查效果,進而增強查處問題、改進管理的針對性和說服力,從而提高內部檢查的有效性。

(二)檢查的步驟

1、自查階段(2月25日—3月4日):各業務科室、二級單位及鄉鎮財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權限對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進行自查、自測。特別是資金管理環節、財務管理核算情況等。自查結束后,及時向財政監督檢查局報送自查報告及自查表。

2、重點檢查階段(3月5日—3月30日):結合各鄉鎮具體情況,對財政資金((含專項資金)的撥付情況、銀行帳戶管理、財政財務收支與會計基礎工作、會計信息質量及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等進行檢查。檢查結束后提出相關整改落實建議,形成專題材料。

3、整改落實階段:局各科室、二級單位及財政所要針對自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覺進行整改提高,對內部監督檢查建議逐條進行落實,并向財政監督局提報意見反饋,整改情況作為目標管理考評的重要內容。

五、檢查工作要求

1、被檢查單位要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和檢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工作,自查結束后,要及時將本科室、二級單位自查報告,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財政監督檢查局,財政所需一并報送自查表。

2、被檢查單位要全面、及時地提供檢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帳表、憑證等相關資料,積極配合財政監督人員搞好檢查工作。

3、嚴格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程序。所有檢查項目必須嚴格依照《財政部內部監督檢查辦法》(財政部58號)有關規定進行,依法依規處理。

4、嚴格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紀律和保密要求。

5、財政監督檢查組要對各單位檢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局長、分管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