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購銷督查實施方案2篇

時間:2022-11-08 03: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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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購銷督查實施方案2篇

第一篇

為加強對深化改革、人員分流后糧食購銷企業基層各所、庫、部的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型糧食購銷企業,發揮國有糧食企業的主渠道作用,經局黨委研究,對全縣糧食購銷企業的上班考勤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檢查,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督查范圍及對象

全縣糧食購銷企業的基層各糧所、庫、部及其聘用的全體干部和員工。

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縣糧食購銷企業上班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了“縣糧食局購銷企業上班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局長程平為組長,副局長趙仰佐、柳鵬、李細國及黨委委員蘇滿水為副組長,余安生、李紅巖、湯印太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蘇滿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上班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日常事務。

三、實施與監督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制訂出本單位的上班考勤制度,使大家自覺地遵守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要求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打牌、打麻將、上網聊天、炒股、玩游戲等,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二是要求嚴格履行情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經所長(庫主任)批準,按請假人將領導批準的請假條交辦公室收執為準。所長(主任)上班時間離開所(庫)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離開縣境必須向局長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無論是所長還是員工不履行請假手續,不在崗者一律作曠工處理。三是要求各糧所(庫)每天24小時必須保證有人值班。有儲糧的庫點同樣也要安排24小時有人值班,警鐘長鳴,做到防盜、防火,防止其它事故的發生。

2、加強監督檢查。由縣局購銷企業上班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督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采取明查暗訪、專項檢查、設置舉報電話等方式,對各單位的考勤制度執行情況和人員值班情況進行長年監督檢查。

四、懲處措施

凡被檢查發現違反規章制度上班時間不在崗者,對當事人第一次給予警告,記錄在檔;第二次由當事人向局檢查組說明情況,寫出書面檢討;第三次在全縣糧食系統予以通報批評;第四次作為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直接解除其與購銷總公司簽訂的勞動聘用關系。

五、其它事項

1、加強各渠道信息來源的監督力度,熱忱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及本系統干部、員工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

2、本實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最終解釋權歸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篇

為切實加強我局計劃生育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計生工作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生育的行為,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計劃生育管理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切實做到計劃生育管理建檔率100%,環孕檢率100%,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100%。

二、工作步驟

整個管理服務月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3月8日-3月15日)

召開全系統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月活動動員大會,基層單位在3月12日前要召開動員會議,將會議精神傳達到每個干部、職工,并進行工作部署和落實。

2、組織實施階段(3月15日-4月5日)

凡國家公職人員要按照要求詳細填寫環孕檢信息檔案,對所填寫的內容,單位領導要嚴格把關,確保信息內容真實。同時,按屬地管理原則,將本單位計生信息檔案送交管轄地鄉、鎮、場計生辦,并組織本單位人員按照要求及時間規定統一到指定鄉、鎮、場計生服務所進行環孕檢。

3、鞏固提高階段(4月6日-4月10日)

各單位要對干部職工建檔環孕檢情況進行自查,對未建檔或未做環孕檢人員進行補登補檢,確保一人一檔,不漏掉一人。

三、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機構。為切實加強對計生管理服務月活動的領導,縣局成立“縣糧食局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月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2、加強檢查督促,確保活動的順利開展。本次服務月活動工作進展情況由局領導小組實行全程跟蹤督查,并由各片會同屬地鄉、鎮分口分類進行通報,局領導小組按照責任分工,采取核對干部職工花名冊,對每個單位的建檔及環孕檢情況進行逐個核查。

3、強化措施,確保服務月活動取得成效。對本次管理服務月活動行動遲緩,開展不力的單位在全局進行通報,并對單位負責及分管領導進行問責;對干部職工本人不依照規定進行建檔和環孕檢,將嚴格按照干辦發[2012]19號文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態勢。

各單位要落實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計劃生育工作機制,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并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縣局將計劃生育工作列入綜合目標考評方案中,凡計劃生育工作拖后腿的單位,一律不得評先評優,并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2、明確干部職工計劃生育管理責任

女方是國家公職人員的,計劃生育列入女方單位管理,女方不是國家公職人員的,列入男方單位管理,女方在縣外工作,男方單位應每年3月、7月、11月三次查驗其環孕檢證明,并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單位移交到其常住地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計生辦管理。

3、規范干部職工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制度

國家干部、職工或家屬原則上實行每年3月、7月、11日三次環孕檢制度,因公外出、學習和在外就醫的,須憑有關證明,方可寄外證或免檢,但對干部職工因公外出學習或因事、因病請假前的環孕檢應由單位主要領導親自負責落實,并落實定期見面制度,每半年見面一次,連續兩次見面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局機關由玉亭鎮計生部門負責統一實施環孕檢工作,其他單位由所在地鄉、鎮、場計生部門負責。重點管理對象退出實行核準制度,超齡、喪偶對象應憑戶口本或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及單位證明予以核準,離婚對象應憑單位證明,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予以核準。

4、認真落實計劃生育情況審查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

對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考核、考評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對計劃生育工作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不得提拔、重用,相關責任人作降職或免職處理,對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未按規定進行環孕檢及建檔的,一律先停職停薪,一經查實,一律予以開除的處理,對單位負責人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干部職工歷年違法生育,經查實未處理的,對該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并對現任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法生育者一律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到位;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年度內出現計劃外生育的,對該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并對該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予以免職或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