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11 09: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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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15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籌資工作,推動全鎮新農合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市、縣會議精神和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2015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籌資目標
以派出所2014年9月底統計數據為準,全鎮農村戶籍人口參合率達99%以上。
二、籌資對象及標準
(一)籌資對象
1.全鎮農村戶籍人口(包括在外務工人員、中小學生、戶籍未遷出的大中專學生)。
2.全鎮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確有困難,又自愿參加新農合的農民或失地農民。
(二)籌資標準
2015年的籌資分各級財政補助和農民個人繳納部分,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為90元/人·年,以家庭為單位整戶繳納。
三、籌資方式
參合農民個人繳納部分,由所在村(居)統一收繳,五保戶、低保戶、優撫對象由縣民政局統一代繳。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0日-9月30日)
召開全鎮新農合籌資動員大會,對籌資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明晰政策,明確目標。各村(居)召開籌資動員大會,發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宣傳資料》,深入宣傳,確保新農合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籌資階段(10月1日-11月30日)
1.各村(居)組織收繳農民個人籌資部分,并出具全省統一的新農合籌資專用收款票據,及時將籌資款上繳鎮財政所,由財政所存入基金專戶;同時做好繳費信息的登記,確保參合農民的個人信息準確無誤。
2.醫療救助對象(五保戶、低保戶、優撫對象)的參合登記工作由鎮民政所組織實施。
(三)查漏補缺和核對與錄入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村(居)要抓好查漏補缺工作,要注重外出務工人員或長年不在家人員的參合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我鎮2015年新農合籌資任務。
各村(居)要做到參合人數(包括特殊人員)、籌資款、登記表、收款專用收據、合作醫療證“五相符”,并于12月5日前將繼續參合花名冊、參合匯總表和新增參合登記表交鎮財政所核對匯總,經鎮財政所核對匯總后于12月10日前統一報送鎮衛生院錄入并備案,衛生院于12月11日起組織相關人員在新農合網絡上錄入參合信息,確保不漏錄、錯錄,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信息錄入工作。
五、逗硬考核
將該項工作的完成情況納入年終綜合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考核獎懲機制,凡參合率達到99%以上,對農業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居)獎勵800元,在1000人以上2000人一下的村(居)獎勵700元,在1000人以下的村(居)獎勵600元。對未完成任務的村,用10月工資的40%作為對村社干部的績效考核,完成95%-99%的懲30%,完成95%-90%懲50%,完成90%以下懲100%。駐村干部則用10月績效的200元作為考核,按未完成的比例處以罰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新農合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村(居)主任為成員的新農合參合工作領導小組。要采取班子成員包片、機關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長包戶的辦法,把新農合籌資工作落實到村、到戶、到人,確保新農合籌資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嚴明紀律,嚴格追究。對干部不重視、措施不得力、目標任務未完成的村(居),將給予通報批評;對違反新農合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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