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陽光工程建設方案

時間:2022-04-05 11:42:40

導語:監察局陽光工程建設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監察局陽光工程建設方案

為確保“陽光工程”建設順利實施,根據《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陽光工程”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浙紀發[2015]7號和《關于印發〈深入推進“陽光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麗紀發[2015]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和紀委三屆二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以促進權力規范、透明運行為目標,以監督和制約權力為核心,緊緊圍繞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政務公開力度,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權力“陽光”運行體系,為我縣實現“三縣并舉”戰略營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推進保障性住房陽光監管。從建設、分配、監管等三個方面入手,在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立項、土地供應、政策處理、工程建設、施工環境、資金保障、建成分配、后續管理等方面開展陽光監管。推進保障性住房工程項目建設、住房配租配售和住房保障后續管理等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信息公開,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從源頭上防止各類違法違規問題的發生。(縣建設局)

(二)推進教育陽光招生。制定《縣高中、初中和小學新生招生辦法》,把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咨詢電話、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等信息,通過政府網絡、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告。初中畢業生能在教育網免費查詢本人學業考試成績。各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錄取名單等資料,在當地教育網、校園網或學校醒目位置公示。強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整治工作,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陽光招生。推進學校食堂等工作公開。(縣教育局,中學)

(三)推進醫療服務陽光公開。一是建立公立醫院基本藥品、醫療設備集中采購制度。杜絕醫療單位單獨擅自采購,保證采購物品質量,有效降低采購成本,最大限度預防腐敗風險。二是推廣處方點評制度,開展抗菌藥物整治,推廣臨床路徑和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水平。三是全面推行醫療服務信息公示制度。按季將全縣公立醫院醫療服務、陽光用藥等相關信息,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縣衛生局,縣人民醫院)

(四)推進“三公”經費陽光公開。在2012年度控制數基礎上壓縮“三公”經費5%,完善公務接待制度,明確公務接待內容和標準,按季度公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制定并下達2015年度全縣各鄉鎮及縣直機關部門“三公”經費、水電費、會議費控制數,做好相關經費的支出控制工作。(縣財政局)

(五)進一步減輕農民、企業、基層負擔陽光行動。鞏固惠農資金專項清理檢查成果,完善農民負擔監管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涉農收費“公示制”,統一制作涉農收費公示公示版式。通過政府網站、觸摸屏、公示欄等方式,公開各項補貼政策和村級財務收支,全面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完善涉企收費公示制度,清理整頓代收代扣和搭車收費行為。(縣農業局、經商局)

(六)加強“四項資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專項資金、救災專項資金)陽光監管,在資金分配、撥付、管理、使用等環節做到全面公開。

加快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陽光監管,積極推進社會保險行政重大決策公開、社會保險經辦陽光內控建設和社會保險基金重大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多方參與的社會保險監督體系。(縣人力社保局)

完善住房公積金政務公開工作。設立業務咨詢和舉報投訴電話,及時更新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貸款樓盤信息、存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行政法規、規章等信息。定時向監管部門報送住房公積金運行報表,使用管理分析報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堅持扶貧專項資金、救災專項資金的“三公開、一監督”管理制度,實行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法定程序、步驟確定救助對象。扶貧專項資金、救災資金發放實行社會化方式,通過銀行“一卡通”等形式直補到戶。(縣財政局、民政局、農辦、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

(七)推進征地拆遷陽光補償。強化對征地拆遷的監管,公開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和征地拆遷工作程序,維護被征遷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全面推行“統一流程、規范操作、民主公開”的“征地拆遷流程圖”,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內容和對象,公布征地補償標準,增加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實維護被征群眾的合法權益。(縣國土局、建設局)

(八)推進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國資營運機構招聘等事項的公開。全面推進公務員陽光招錄、事業單位和國資營運機構陽光招聘,規范招錄(招聘)程序,強化招錄(招聘)監管,實行招錄(招聘)政策、計劃、資格、成績、結果“五公開”;規范招錄(招聘)條件的設置、筆試、面試、技能操作和體檢等流程,形成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招錄(招聘)單位、社會和考生共同監督的合力,確保招錄(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

(九)推進公路陽光收費等收費事項的公開。制定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和公路收費站點年度“陽光收費”工作計劃,落實信息公開、政策公開、服務公開制度,重點保障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重大節假日免費通行政策、收費公路專項清理政策的貫徹執行。(縣交通局、農業局、林業局)

(十)開展銀行系統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回頭看。制定切實可行的回頭看工作方案,鞏固2012年度民主評議成果,著力整改2012年度行評中查擺出來的問題。修訂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規范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服務項目和標準,推進銀行收費等事項的公開,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金融銀行)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公開項目。按照“管行業的必須管行風”的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組織,對“陽光工程”涉及內容進行認真討論研究,明確職責分工,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按照職權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梳理規范業務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制。

(二)健全公開平臺。以縣政府門戶網為依托,開設“陽光工程”建設專欄,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各有關部門要在本單位門戶網站設立“陽光工程”建設分欄,推進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實現“陽光工程”項目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

(三)深入基層一線。“陽光工程”措施落實的好壞,關鍵在基層。全縣的“陽光工程”建設要向基層延伸,結合基層站所對接服務便民服務中心工作,向離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最近的地方延伸,做到“陽光工程”有關政策和要求落實到鄉鎮(街道)、基層站所、村居(社區)。

(四)暢通投訴渠道。堅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穿于“陽光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以公開促進服務水平的提高。要拓寬、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受理政策咨詢和舉報投訴,聽取意見建議,做到群眾的公開需求清楚、公開的責任主體清楚、公開的實際效果清楚。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成立由本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陽光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研究提出牽頭負責工作意見和具體措施,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進度和完成時限。工作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和聯絡員名單,以電子版形式于2015年5月底前報縣紀委糾風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全縣“陽光工程”建設整體要求,進一步明確本單位“陽光工程”時間節點,細化工作任務,制定工作計劃表,建立健全“陽光工程”建設常態化工作機制。同時要根據本單位活動開展情況,做好陽光工程經驗做法書面小結,于2015年7月底前以電子版形式報縣紀委糾風室。縣政府糾風辦適時組織督查,并召開工作經驗交流推進會。

(三)總結提高階段。各單位對活動進行全面回顧,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活動成效的根本標準,認真總結工作中的經驗與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斷完善提高。把“陽光工程”工作中成功做法轉化為政策制度和長效機制,為工作的開展提供理論支撐和政策支持。各單位“陽光工程”建設年度工作總結于2015年10月底前報縣紀委糾風室。